世间有朵解语花
瑟缩在被窝里,就着手机屏幕的微弱光线,我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
虽然小说已经看完,但估计在很久一段时间内,我都无法摆脱突然感到有人在身后死死盯着我的那种寒毛倒竖的感觉。
不用说《盗墓》系列故事本身是多么离奇,其中牵涉的学问又是多么玄妙。——这些自然是震撼人心的。但抛开传奇故事本身,有另外一种东西更在我心里刻下了印记。那是被盗墓捆绑到一起的那些人们,以及他们所诠释的人性。
这是一个多么复杂庞大的故事啊。支线众多,谜团无数。这本书可以这样看——它就是讲了十数次盗墓的过程,中间的人物交会,感情羁绊,只是为了把这些过程串联起来;这本书也可以这样看——它讲了长沙老九门三代人选择违抗或者顺从压在他们肩上的命运的故事,所有盗墓的过程只是为了把中间的人物交会,感情羁绊串联起来。
这两种读法的侧重点是完全不同的,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这都是一本奇书。而我更倾向于后者。一本好书里面的人物本来就有着熠熠闪光的灵魂,他们并不为故事情节而存在,他们为了他们自己,为了对他们很重要的人存在。
以前我选修一门《影视欣赏与文化比较》课,老师给我们讲黑色幽默这种艺术表现手法,并且放英国导演盖·里奇的《两杆大烟枪》给我们看。宁浩就曾坦言自己导《疯狂的石头》时有模仿盖·里奇。
我其实并不太懂黑色幽默的真正含义,但不管电影还是文字,我总是对用戏谑诙谐的方式来表现一些平凡小人物的无奈,现实生活的辛酸,无常命运的不可违抗的手法情有独钟。那样的幽默,更多是一种嘲讽吧。这本书的语言恰是我喜欢的的风格,与《像少年啦飞驰》就很相似。
《盗墓》里的主线人物,每一个都充满了传奇色彩。善良的吴邪,灵巧的小花,高冷的小哥,无厘头的胖子,忠肝义胆的潘子。 这一群人,被一条名为命运的看不见的线牵引着走到一起。三叔在《盗墓》的后记里详尽地剖析过这些人物,我在这里说的某些,只是耍耍小花枪罢了。因为爱他们,佩服他们,所以以文代酒,敬他们。
潘子
“小三爷,有我潘子在,还能让你受累?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当听到夹在岩缝中的潘子在吴邪身后一边开枪为他开路,一边大声唱起来,“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时,我和吴邪一样,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他本来无需参与老九门所沾惹的是是非非。他本来应该回到老家娶个媳妇过安生日子。可是他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另一条路。他一生都在追随他的三爷。当吴邪逃出生天以后去到潘子家时,看到桌上还有一碗没吃完的面。也许他早就知道结局,所以连收拾都没有收拾。
“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抛撒那红绣球呀,正打中我的头呀,与你喝一壶呀,红红的高粱酒呀,红红的高粱酒嘿!”最后一声枪响过后,潘子的歌声再也听不见。
王胖子
“打算很多啊,要么回北京去,安安稳稳过过日子,不知道新月饭店那事儿摆平没有。如果还回不去,我就想在这里先待着,看看我的小媳妇儿,反正这儿风景好,空气好,妞儿也漂亮。我那点儿存款,在这儿能当大爷好多年。”
当看到胖子拨开人群发出那声悲号,张皇而又疯狂地喊着“是谁干的”时,我甚至下意识里也别过头,不忍再看。云彩曾经绝美的笑脸,而今也再看不到了。
胖子总是一副贪财好色的样子,他努力地给铁三角带来无数的欢乐,用他的吊儿郎当,用他的玩世不恭。用粗枝大叶的假象掩盖住自己的心细如发。
我总觉得,在一切电影和小说中,“胖子”这种角色总是极端的,要么至善,要么至恶。越是时时表现出无所谓的人,他们所承担的痛苦越往往是我们心头不能承受之重吧。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小哥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我做的所有的事情,就是想找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小哥,张起灵,闷油瓶。他总是没有表情,没有言语。心思沉稳也心地单纯。他背负的那么多,那么重,我觉得他很像宇智波鼬,不过他不像鼬那么阴沉。他功夫高强却经常失忆,他几乎不了解这个世界,因此他眉宇间总是那么清淡,失忆症使得他虽然身手好,但“生活能力九级伤残”,“小哥就不用说了,等下分开,恐怕隔几天要到流浪人口救助中心去找他”。
他可以为了一句话,一个人,轻描淡写,一力承担起本不应属于他的痛苦,在茫茫雪山的阴森地下孤守十年。那个人,是他认为自己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他一直沉默,一直超然,一直如远山一般给人依靠。有他在,他想保护的那个人总能心安。
“你能想象,会有我这样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就好比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我存在过一样,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吗?我有时候看着镜子,常常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人的幻影。”
“没有你说得这么夸张,你要是消失,至少我会发现。”
小花
“如果我声带坏了,我就不能唱戏了,很多女孩子会伤心的。”
小花,解雨臣,花儿爷。他的一切都跟吴邪那么像,身世,个性,但他却比吴邪不幸的多,从小经历家族变故的他,要一个人背负来自整个家族内部和其他家族所给与的压力,因而他也更加谨慎和坚强。为了自保,他从小跟着二月红学唱花旦和青衣,小时候的他,让吴邪觉得犹如从招贴画里走下来的小女孩,长大之后,他变成敏捷帅气的少年。
“二爷,你看我姿势对吗?”“对,走一场看看。”“我不要,二爷爷还没给我起名字呢。你答应我爹的。”“你这小子,说什么你倒都记得住。好,我给你起一个。你老子叫解连环,你叫解雨臣,不如,解语花吧?”“那是什么意思?”“解语花枝娇朵朵。”“不懂哎,我不要,换一个嘛。”
以前刚刚看完《诛仙》的时候,我也是感慨良多,久久不能自拔。写很多字的读后感,是我对作者和作品由衷的敬佩。《盗墓笔记》和《诛仙》,是我觉得志怪小说里不可多得的珍宝。
其实几百万字里,让我记得最深的还是狗五爷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