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们的写作课·美食篇
【美食篇】黄油烙饼,好香好香!
已有不下于五位读者跟我提过写【美食篇】了。奈何在吃货当道的年代里身为一小撮非吃货,战战兢兢不敢妄动笔。今天打开文档,迟疑着到底要不要写,左思右想,总是不妥。忽然心里一亮,想到了一个只能由非吃货来写的角度。那就是——胃口不好的人读哪些美食文字可以达到开胃的效果?
四年前我在机关里工作,对人生兴味索然的表征之一就是胃口奇差,有一阵子每天只能“量出为入”,估摸着一天的活动大概需要多少能量,换算成几片肉,几根菜,几团饭,分三顿逼自己吃下去。包里常备巧克力一类的高脂肪高糖零食,一旦额外被领导吩咐了跑腿,奔走的同时就要及时补充能量。精刮算计地努力活下去,而这份努力本身,也成为我活着的一大慰藉。
我开始琢磨怎么能让自己馋一点儿。那年月机关里宴请还很普遍,我常有机会置身参翅燕鲍的珍馐丛中,口舌与美食交缠得并不少。只是福薄不足以承富贵,吃什么都木然而难以下咽(并且还总有煞不住的小家子气,面对一席佳肴却想着“这得是多少人辛苦一天的收入”,愈发惶惶不可终餐)。由此看来,砸钱吃好的这条道是走不通的。
后来又想到“氛围感染法”,即观察胃口好的人吃饭如何香甜,听他们咂嘴的声音,看他们喜孜孜的表情,期冀受到感染、胃口大增。实行了几天,略有效果,却不料某天饭桌上同事说了句:“哎呀真不喜欢和你一起吃饭,吃得那么勉强,害得我也吃不下了。”心里一凉,自卑不已,把氛围感染的一条道也从此绝了。
最后化解这场进食危机的竟然还是文学。
尽管过去二十来年在坎坷世间多靠文学救难,但我还是没料想到它竟能如观音般现千手千面,说诸多法门。那个长夏的午后我去机关图书馆乱翻书,翻到从前借阅过的一本汪曾祺的集子,因为无事可做,就专拣印象不大深的篇目来重读。其中一篇《安乐居》——
酒菜不少。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单要耳朵也成,都是熟人了!猪蹄,偶有猪尾巴,一忽的工夫就卖完了。也有时卖烧鸡、酱鸭,切块。最受欢迎的是兔头。一个酱兔头,三四毛钱,至大也就是五毛多钱,喝二两酒,够了。……这些酒客们吃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乐居每年卖出的兔头真不老少。这个小饭馆大可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
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一个,还带俩耳朵!”老吕说:“那是多会儿?——说那个,没用!有兔头,就不错。”
……
他爱吃豆制品。熏干、鸡腿、麻辣丝……小葱下来的时候,他常常用铝饭盒装来一些小葱拌豆腐。有一回他装来整整两饭盒腌香椿。
……
他(上海老头)从提包里摸出一个小饭盒,里面有一双截短了的筷子、多半块熏鱼、几只油爆虾、两块豆腐干。要了一两酒,用手纸擦擦筷子,吸了一口酒。
读着读着,我突然感到一种辽远的、空虚的况味自腹中升起,一路涌至舌根处的腺体,然后在嘴巴里疑惑地打了个转,最终随着一声唾液的吞咽,又消褪回去,流落腹中。起初我没大留意,不曾想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身体里各处更肆意地此呼彼应,很快就形成了淹然之势。我心烦意乱,放回书,匆匆走出图书馆。可怜的我一直走出了那幢楼,走到了无遮无拦的瓦蓝天空下,才猛然意识到:我这是——想吃东西了!
此前数月,我常常饿到腹内一片哀鸣,然而并不想吃东西。消化系统万马齐喑,只有胃这名最后的勇士在绝望呐喊。
而那一天,喑没的部分终于蠢蠢而动,与胃君同声连气了。人在狂喜之下反而会生出克制来,我于是:迈开一名机关干部的沉稳步伐,亲切走访了附近的小街,视察了小街上的德州扒鸡店。
开了胃,吃了鸡,回去把汪曾祺谈吃的文字统统搜罗来读。有《黄油烙饼》——
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头一天中午,羊肉口蘑臊子蘸莜面。第二天炖肉大米饭。第三天,黄油烙饼。晚饭倒是马马虎虎的。
“社员”和“干部”同时开饭。社员在北食堂,干部在南食堂。北食堂还是红高粱饼子,甜菜叶子汤。北食堂的人闻到南食堂里飘过来的香味,就说:“羊肉口蘑臊子蘸莜面,好香好香!”“炖肉大米饭,好香好香!”“黄油烙饼,好香好香!”
萧胜每天去打饭,也闻到南食堂的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是香,闻着这种香味,真想吃一口。
《讲用》:
剧团外出,他不吃团里的食堂。每次都是烙了几十张烙饼,用包袱皮一包,带着。另外带了好些卤虾酱、韭菜花、臭豆腐、青椒糊、豆儿酱、芥菜疙瘩、小酱萝卜,瓶瓶罐罐,丁零当啷。他就用这些小菜就干烙饼。一到烙饼吃完,他就想家了,想北京,想北京的“吃儿”。他说,在北京,哪怕就是虾米皮熬白菜,也比外地的香。“为什么呢?因为,——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至今尚未有人考证过,不见于载籍。
在搜罗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王世襄这么个人物,他和汪曾祺风格接近,一颗童心,一世玩主。王老自己说:““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秋斗蟋蟀,冬怀鸣虫……挈狗捉獾,皆乐之不疲。而养鸽飞放,更是不受节令限制的常年癖好。”王老写吃的文字也和汪老的有相同的开胃功效。且看《春菰秋蕈总关情》一文:
当年从道县去江华的公路尚未修通,要步行两天才能到达。中途走到桥头铺,眼看一位大娘提着半篮刚刚采到的钮子蕈送进一家小饭铺,我顿时不禁垂涎三尺。不过普查队的队长是一位“左”的十分可爱的同志,非常强调组织性、纪律性,还时时警告队员要注意影响。象我这样出身不好,受帝国主义教育毒害又很深的人,她自然觉得有责任对我进行监督改造,如果我不进行请示批准,擅自进小饭铺吃碗粉,晚上的生活会就不愁没有内容了。好在一路之上我走在最前面,队长落在后头至少三五里之遥,我乍着胆子进去吃了碗蕈子粉。哈哈!这是我在整个普查中吃到的最好的野蕈子!我很想来个第二碗,生怕被队长看见而没有吃,抹了抹嘴走出了小铺的门。
还有【童真篇】里提到过台湾琦君的一篇散文,写的是赌徒阿兴的乖巧女儿小花和香菇的故事:
“四朵香菇,妈妈带走两朵,回去烧给弟弟的爸爸吃。说他年纪大了,要吃补品,还有两朵,炒了米粉丝给我爸爸下酒,妈妈叫我等爸爸回来一同吃,妈妈把香菇蒂摘下来熬了汤给我喝,好香啊。妈妈说香菇蒂跟香菇一样补。”
“你没有吃香菇炒米粉丝吗?“
“爸爸回来,一面用拳头捶桌子,一面喝酒,一面大口大口吃粉丝。他连看也没看我,我不敢走过去。他一会儿就吃光了。我就用香菇蒂汤泡饭吃。”
正因为读了这些写菌类的文章,向来对菌类无感,甚至觉得多数蘑菇(尤其是香菇)都有股怪味的我,也开始尝试着耐心仔细一些去品味了。不敢说以我的笨嘴拙舌能感受到如何的精妙滋味,但至少见蘑菇而欣喜的心情有了,等不及就要下箸。
这些美食文字,效果好到有些匪夷所思。简直有点石成金的即视感。我略感不安,因为这让我联想到青春期,常会出于某一隐秘的联系就狂热地爱好某物。不过还是甄别出了两者的差异:青春期的爱好更多是一种“标榜”,是为了凸显自我而以某物(也包括人物)来装饰,其实有表演的意味在。而如今,“阅己无数”之后,我的思索行为显然真诚得多,因而也明智得多,大可不必再警惕地防范了。
我想,文学之所以在我身上持续地发生神奇效力,是因为很久以前,生存条件、天资禀赋、教养方式等种种外力就一齐导引我,将生命的热情贯注到了文学当中,此后多少年这一“我与文学的共同体”有幸一直受到涵养蕴育,于是成为一个巨大的能量库。当遭遇生活困境,我能够有意识地调用其中的能量,但也许更多时候,是无意识地神不知鬼不觉就用上了。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舌尖上的中国》的开胃效果远不如美食文字,因为并不存在一个“我与纪录片的共同体”。我还想到了为什么古人会说“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也”,因为癖好正是一个人生命力之所在。
文学的审美多属于一种移情作用,经由情感,某些重要的心理内容被投射到对象之中,但是,审美的主体不会意识到这种投射,他只会觉得那经过移情的对象,对他显得富有生气,仿佛是在生动地和他说话一样。这是荣格的一篇论文里的观点。确实如此啊!那经过移情的安乐居兔头,铝饭盒里的香椿、熏鱼,还有新采的野蕈烧出的一碗米粉,真的就是在我眼前飘香四溢,美味招摇,令我那冥顽不灵的感官们瞬间就灵了。
最近又读到一篇神作,题目叫《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作者是某故事app的主编张春: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女子。
这和上文汪曾祺的那段吃兔头有一样的妙处。我发现,对待食物的珍重态度特别能够打动人,感染人,从而开胃。不过也得适度,像《棋王》里王一生火车上吃饭的那一大段描述,虽然写得足够精彩,但因为穷形尽相,只令人皱眉唏嘘,完全不开胃。倒是众知青吃蛇的那几段,我早年读过之后,就一直对长条节状有骨的肉食(包括黄鳝、鸭颈鹅颈等)抱有好感:
蛇肉到了时间,端进屋里,掀开锅,一大团蒸气冒出来,大家并不缩头,慢慢看清了,都叫一声好。两大条蛇肉亮晶晶地盘在碗里,粉粉地冒蒸气。我又将切好的茄块儿放进锅里蒸。
……
我将酱油膏和草酸冲好水,把葱末、姜末和蒜末投进去,叫声:“吃起来!”大家就乒乒乓乓地盛饭,伸筷撕那蛇肉蘸料,刚入嘴嚼,纷纷嚷鲜。
……
不一刻,蛇肉吃完,只剩两副蛇骨在碗里。我又把蒸熟的茄块儿端上来,放小许蒜和盐拌了。再将锅里热水倒掉,续上新水,把蛇骨放进去熬汤。大家喘一口气 ,接着伸筷,不一刻,茄子也吃净。我便把汤端上来,蛇骨已经煮散,在锅底刷拉 刷拉地响。这里屋外常有一二处小丛的野茴香,我就拔来几棵,揪在汤里,立刻屋里异香扑鼻。大家这时饭已吃净,纷纷舀了汤在碗里,热热的小口呷,不似刚才紧张,话也多起来了。
张春的文章里还有一段写嫩蚕豆,因为还有颜色的美,是我敏感的方面,所以更添了一层喜欢:
蚕豆丰收也在春天,出来混的小孩每个人都要有一串蚕豆项链,特别豪华的还有蚕豆手镯。大人们用蒸锅焖熟,用线穿起来做成项链,我们挂在脖子和手上,想吃就拉一个下来。所有的小孩都挂着蚕豆无所事事地坐在各处,你吃一个我的,我还你一个。焖熟的蚕豆皮很软,一捏就挤出来了,小孩子吃它会发出mia mia享受的声音。我注意到最近人们常常提起“薄荷色”,其实要是叫“嫩蚕豆色”好像会更美,那两种颜色非常接近。因为蚕豆的颜色好像更厚和柔软一点。这样感觉没什么道理,就是胡乱一说。
我无比感激这些善于写吃的作者们。他们的笔开疆拓土,而我的胃口也随之延展,文字刻骨铭心到什么程度,我对文字里的美食的情结就深到什么程度。《黄油烙饼》是汪曾祺小说中的佳作,由于这篇绝妙的小说,坝上风光和黄油烙饼都成为了我的心头所好。哪怕没有烙饼,烤面包涂黄油也可以吃出满满的欢喜。
而《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一文写到了好几十种常见食物,每一种又都写得那样细、那样真,简直可以用作我的日常开胃大全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吃不下饭了。
在吃货当道的年代里,真希望能再多出几位这样有才的作者,以造福于先天不足的弱势群体,像我这样的非吃货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