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香港一博士生因撒盐杀死 3 只大蜗牛而被警方逮捕
今天看到这样一条新闻,看完后立即把我惊到了。
事情是这样的:
“本月四日傍晚,刚下过雨,有香港巿民在一商场附近的草地上,发现一名男子手里拿着一包食盐往地上撒,当时草地上有几只蜗牛,被盐撒中,很快因脱水而死,只剩下空壳。
有人上前询问,该男子表示蜗牛“危害生态”,所以要消灭它们。一市民不满该男子的行为,将这一幕拍下来发到了网上。
image随后,香港油尖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经过调查,于昨晚16日约7点,在尖沙咀拘捕了该男子,原因是涉嫌残酷对待3只蜗牛。警方在该男子家中搜到了他“犯案”时所穿的衣服和鞋子,将其带走。
据了解,男子今年26岁,是香港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的博士。”
“警方称,非常重视及绝不容忍所有残酷对待动物案件,又表示这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判处20万港币(约合人民币16.6万人民币)+监禁三年。”
看完后,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什么鬼?
先说一下这个蜗牛,据说案件里说的是非洲大蜗牛,对我们人类来讲可是害虫。在8月5日,深圳疾病防控中心就曾发微博提醒市民,不要去触摸大蜗牛:
“非洲大蜗牛,外来入侵物种,它们的黏液或粪便里,携带很多寄生虫和病原菌,尤其是广州管圆线虫。经皮肤、口进入人体后,会寄生在人体中枢神经或脑脊液中,引发脑膜和脑炎、脊髓膜炎和脊髓炎,病情严重可致死或致残!切记,千万不要让家里的孩子去触摸!”
这位博士生,正是因为看到有孩子已经在玩蜗牛了,担心会让小孩子们受到蜗牛的感染,于是买了盐来,用相对温和的方式去杀死蜗牛,而不是踩死。结果好心却没带来好报。
image根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所有的动物都是不可以被虐待的,在正常烹饪的除外。但是对于人类的害虫,比如苍蝇,蚊子,小强等,也没有给出特殊除外的情况。于是网友调侃:
当有一天我在家里看到一只蟑螂后,大叫一声,导致该蟑螂受到惊吓向我飞来,随即被我一拖鞋拍死时,
我会因激怒、惊吓、残酷地拍打无脊椎野生动物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及 20 万元罚金。
听着就荒谬,我相信当初制定者的本心是好的。我也支持对于虐待动物者给以惩处。但对于此处的动物,必须描述清楚,不要把苍蝇蚊子蜗牛之流也包括进来,就闹出笑话了。也希望ZF可以听到网友的声音,修改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