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2篇|五帝本纪的笔记:有关帝位继承的话题。2023-08-

2023-08-08  本文已影响0人  不犹斋

五帝本纪的笔记:有关帝位继承的话题。

1、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帝位的继承有没有规则,什么样的规则。我们认为应当是有规则的,基本认识就是凡是一定要有规则,否则那不乱了套?是不是以后的“立长”、“立嫡”不可考。但是五帝恐怕不是禅让,因为帝舜之后才明确“禅让”。是不是具有民主的考察贤明?但是从出身看,都是黄帝后代的后代,又有明显的继承。是不是在血统范围内考察贤明?司马氏没有明确说,我们辨析的空间就比较大。

2、黄帝的帝位是怎么来的?很明显是斗争得来的。黄帝和炎帝都是少典的儿子,恐怕其他部落也差不多都是贵族。当然三皇和五帝不同。我们认为三皇是史前,人类社会的创始,发展到部落形态。我们似乎可以把三个标志性人物看做三个不同时期:“盘古氏-伏羲氏-少典氏”。盘古氏是人类起初开荒的时代,体现出孤独而艰难;伏羲氏和女娲氏同期,是人类群居群婚时代,体现出人类开始注重群体力量和有可能兴旺繁衍以致逐步成为大自然的主宰;而少典氏开始是进入部落时代。少典者,小国也,甚至开始有了营建巩固小国的形态。

3、少典的两个儿子:神农氏、轩辕氏都是有部落封地的。神农氏似乎还是诸多部落的首领。这至少说明,少典时代后期的部落是血缘分封和联合结盟的。神农氏居长,作为部落联盟首领,差不多可以理解年长者管理众小弟是正常的部落社会形态。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神农氏管不大了,有了一系列的战争,最终黄帝取而代之。战争是用来突破不合时宜的规则的。这说明从来就没有天然的民主,有的只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智者为了尽可能的避免血腥,相对的设立一些规则是有可能的,虽然有时候也是靠了领导者的威力。我要说的是,社会规则和秩序的建立和发展总是一个博弈权衡的过程。

4、黄帝取得帝位的过程差不多可以看成是部落联盟成熟,向国家发展的阶段。这个时期的战争也比着以前的一般械斗群殴有明显的升级,可以称为战争,而战争的结果就是建立新的国家形态的社会秩序。

5、也许这个时候就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下。比如说,黄帝二十五个儿子,得姓者十四。恐怕就是受到正式封土的只有十四人,其他十一人甚至没有能够带领一个地方行政单位。

6、所以黄帝的众多妻、子也是有地位的不同的。其中玄嚣和昌意是正妻嫘祖的儿子。嫘祖是西陵氏之女。黄帝时代已经外族通婚了,西陵氏,西边的山上的部落,恐怕是需要联合的一个比较强大的部族。所以说嫘祖是正妻,嫘祖的两个儿子是嫡子。继承人要从这里边出,是不是“立嫡”呢。

7、玄嚣是哥哥,昌意是弟弟。玄嚣,又叫青阳;昌意只有一个名字。似乎玄嚣略有不同,玄嚣很像大气的帝号。如果说玄嚣是称号,青阳是名字,那么玄嚣就是已经有了继承人资格的人。这样说,是不是规则就很明显了,立嫡且长啊。

8、玄嚣为什么没有继承帝位,大概率黄帝在位时间比较长,玄嚣和昌意都没有机会了。而在征战中,皇帝比较喜欢的最出众的孙子,昌意的儿子高阳,就有了就有了机会,是为颛顼帝。恐怕颛顼帝的得位也是有着一定程度的特殊的原因的。另一个似乎可以佐证的就是颛顼帝的继承者也并非自己的儿子,而是又回到玄嚣的孙子高辛,是为帝喾。虽然颛顼没有传位自己的儿子,司马迁却专门在此记了一笔“颛顼生子曰穷蝉”。我们觉得这些都隐含了嫡长继承规则。

9、还有,司马迁专门写到“玄嚣与蟜极(高辛父)皆不得在位”,似乎可以说,按道理应当是他们得位,是不是。

10、所以帝喾传帝挚也是正常的。同时也就说明了,帝尧代替帝挚,就不怎么合法了。

11、显然在这个历史阶段,帝位的继承不太顺利。而不怎么合法的上位者往往需要努力作为,来确定他的历史地位。比如后世的李世民、朱棣等。帝尧就是这样需要努力善政。

12、帝尧为什么没有选择丹朱,而考察了帝舜,大概率也是条件不允许,而不是不可以。帝尧在征求大臣们的意见的时候,放齐首先说“嗣子丹朱开明”,你看,“嗣子”,不就是合法的继承人吗?但是,当时的政治形势不允许,也可以理解为帝尧为了政治理想的缘故,总之,选择帝舜,仍然是在血脉以内。

13、帝舜选择大禹同理。司马迁谓之“禅让”,但为什么在颛顼、帝喾、帝尧取位的时候没有表述为禅让呢?大概是不同的。以上自黄帝以降这一阶段,总体上都算是社会形态变迁的过渡阶段,而尧舜禹是整个过渡阶段的比较算是成熟和顺利的阶段。

14、这里有一个帝舜和大禹辈份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家族繁衍的实践中看,有一个现象,“穷大辈”,就是如果一个分支不发达,繁衍的就慢,辈分就停滞下来;如果某一支日子过得顺,繁衍就快,是吧。还有一种情况,帝系多子,长子长孙和少子少孙的辈分差距也会很快拉开。同学们大可不必纠结帝舜和大禹的辈分吧。有个基本信念,就是相信正史,或者说以正史为准。

15、出于政策惯性,也许大禹依然想着执行禅让。但是,同样是时代发展,形式不同的缘故,主要是国家社会形态的完备,此时启具备了恢复继承制的条件。

16、总之,我们可以认为上古权利继承应当天然的就是立嫡且长。上古首领的子女肯定很多,甚至大多数也是难以确定的,那些母亲地位低微的,对于作为首领的伴侣具有随意性,甚至偶然性;而正妻的地位、资源,决定了她的稳固性和确定性,自然孩子也就正式,也有利于作为继承人的培养。

17、社会发展不得不同阶段当然有着根本的不同。经济基础以及相应的上层建筑形态都不同。社会发展也当然遵循一定的规律,这是“道”的一部分。但是,人类社会毕竟是局限在人性意识内,有些基本的还是不大改变的。这也是我们可以用现在的某些社会现象理解历史,甚至是上古社会情形的可能性。

18、比如说本话题主要谈及的上古社会形态的政治首领的产生。放眼当下,无论是选贤与能,还是家族承继,其实都还是存在的。除了当局者的眼界心胸私利局限之外,主要还是解决发展的主要矛盾的决定。

19、三代之中,主要是商代,有明确的父亡子继、兄终弟及相交替的情况,其实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社会实践。而直到周公,总结了历代经验教训,尤其是在当时社会形态相对稳定了之后,才制定了周详的仪礼制度。

20、读史,有些基本的社会发展规律、治国理政和为人处世的规则是不变的。明白了这一点,具体到某一事件、某一阶段、某一人物不过都是些例子。

2023.07冰轩与中微子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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