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练习 20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事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生态建设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入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始终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法律法规能不能反映人民愿望、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有没有树立法治思维,能不能依法办事。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领导干部不尊法守法,仍然存在着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情形。如此,领导干部也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产生致命的破坏作用。所以,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具体而言,应当做好以下几点: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源于法律授权”“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充分认清维护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2、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有利于人民群众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依法办事、运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的思维认识。3、健全监督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建立健全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为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