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新采164:杂记下·人的方向,才是社会的方向
《礼记》新采164:杂记下·人的方向,才是社会的方向
翻看整部《礼记》,几乎所有的文字都是在记录和讨论丧、祭,给人以丧、祭就是“礼”的印象。丧、祭为什么这么重要呢?
孔子在谈到学习时,讲“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今天看来是十分重要的文化知识,在孔子时代,似乎是人们学习活动的“边角料”。所谓的“入则孝,出则悌”,当然也包括“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隐隐然都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整部《礼记》所记,大概出不了这个范畴。换句话讲,所谓的“礼”,就是教人“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的。
古人为什么把“道德教育”看得这么重?
沿着孔子的主张,继续向上追溯,在《礼记·文王世子》中,我们隐隐然发现,早期的教育,说到底是贵族培养接班人的教育。选什么样的人作为接班人,接班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当我们真正站在这个角度去思考当时的教育时,才会意识到没有比“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更重要的了。诚如齐景公所言,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便是天下富足,也未必会有我一口吃的。
从另一个更为积极的角度看,倘若每一个在上位者能够“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他们治下的百姓,还有什么好抱怨的。他们所治理的邦国,能不逐渐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吗?
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社会,人的方向,才是社会的方向。社会的发展,靠觉悟了的人来推动。
理解了这些,再来看《礼记·杂记下》中的这些文字, 我们还会觉得它僵化、教条,没有生气吗?
(一)原文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
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
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
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
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二)白话试译
【服丧规则】
若父亲丧期未满而母亲去世,应先完成父亲的除服仪式,脱下大功丧服后立即改穿母丧的齐衰丧服。其他叔父、兄弟的丧期若与父母丧期冲突,也需先完成他们的除服礼仪,再恢复重孝。
【三年丧制】
父母丧期已满二十五月大祥祭后,后续的小祥、大祥祭仍需按礼举行。若祖父去世未满周年而孙子夭折,孙辈丧仪仍应附属于祖父丧期。
【特殊情形】
家中有灵柩时闻外族丧讯,应在别室举哀。进入灵堂祭奠完毕后,需更换丧服重新就位,如同初丧之礼。
大夫士人参与公祭时,若已行视濯礼而遭父母丧,可继续参与祭祀但需另居别宫。祭毕脱祭服至宫外举哀,其余按奔丧礼办理。若尚未视濯,则派人禀告后再举哀。若遇叔伯兄弟之丧,已接受宿戒者可完成祭祀再归。
【祭祀规范】
卿大夫担任祭尸者遇齐衰内丧,应迁居公宫待事。祭尸出行时,士大夫需下车致敬,祭尸需凭轼答礼且前有导从。
父母丧期将行祭祀时遇兄弟丧,应先殡殓再祭祀。若同居者去世,即使是臣妾也需葬后再祭。祭祀时主祭者与执事者均按散等(无固定行列)升降。
【丧祭饮食】
小祥祭时主祭者尝酒即可,大祥祭时主祭者可饮酒,宾客兄弟则随意。侍祭者仅需告知祭品位置,不可进食。
【丧礼原则】
孔子强调:丧礼当以敬为上,哀情次之,不加节制的恣情憔悴、毁伤最不可取。面色应与哀情相符,悲容应与丧服相称。兄弟之丧的具体仪节记载于典籍。
【居丧禁忌】
君子不应干涉他人守丧,自己也不可被夺丧。
孔子说:少连、大连兄弟居丧期间的做法很好,三日(多天)不怠惰,三月(多月)不懈怠,一年仍处在悲伤、哀戚之中,三年(多年)仍心怀失去亲人之苦忧,能做到这些,真不愧是东夷之子!
三年丧期内,只应答不主动提问,独居垩室不与人共坐,非特定时间不进母室。
妻丧比照叔父母,姑姊丧比照兄弟,未成年丧仪参照成人。
【丧服原则】
父母之丧的哀情需通过外在服饰表现,兄弟之丧的哀痛则更多存于内心。
【君臣丧礼】
对待国君的母亲和妻子之丧,其礼仪规格与兄弟之丧相当。在表情上表现出哀伤时,也需遵循不饮酒食肉的禁忌。
【丧期行为规范】
即使已脱去丧服,行走于道路间,若见到形貌相似之人仍会目露惊惶,听到相同名字仍会心有悸恸。前往吊唁死者或探视病人时,面容悲戚的状态必须与常人明显不同。唯有做到这些,才真正具备服满三年重孝的资格。其他情况则按常规礼仪行事即可。
【除服规定】
大祥祭是主人除去丧服的仪式,大祥祭在傍晚举行,主祭者着朝服。祭后仍需穿素缟三十日,之后方可恢复常服。
子游说:“大祥祭之后,即使按照丧服等级不该穿素缟的人,也必须暂时穿上素缟三十日,之后才能完全脱去丧服,恢复常服。”
行袒露踊哭之礼时遇大夫吊唁,应暂停踊礼行拜礼,待大夫离去后恢复。士人行礼则可先完成踊礼再拜。
【祭品规格】
上大夫虞祭用少牢(羊豕),卒哭及附祭用太牢(牛羊豕);下大夫虞祭用特牲(一豕),卒哭及附祭用少牢。
【祝辞规范】
卜葬及虞祭时,子孙自称“哀子”,丈夫称“乃”,兄弟称“某”。为兄弟卜葬时称“伯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