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鸽子
作为一个文案人,好像被放鸽子是常有的事,说好的、完成的、结果的,总有些不尽如人意。
前些天接到一个普法宣传片的单子,法律的宣传想来抽象,想要提取关键词语必须把法条一条条读透,才能了解其中的真谛。
说实话我最怕给我材料给我一部法规,这就好像大学老师你问老师重点,他撇你本书,想不挂科,就得啃下一本书。
我反复读,最后完成了以下文稿:
期待你的加入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2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预备役人员法共10章65条,系统设计“选、训、用、管、召、退”全流程服预备役制度。
法律明确提出,国家施行预备役军衔制度,按照预备役人员分类,分别设置预备役军官军衔、预备役军士军衔和预备役兵军衔。预备役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预备役军衔,任用部队相应岗位职务。预备役兵服预备役满规定年限,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改选为预备役军士,同时明确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成员,是战时现役部队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预备役人员主要从符合预备役条件,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和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能人才中选拔补充。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享受服役津贴、任务津贴及伙食、交通等补助、享受医疗、抚恤等待遇。
预备役人员法的公布和施行,标志着预备役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加强预备役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推进预备役部队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预备役人员队伍,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结果客户说甲方看了文案后自己有了想法,给出了下方文案。
为了健全预备役人员制度,规范预备役人员管理,维护预备役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预备役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加强国防力量建设,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法。本法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法所称预备役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预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或者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公民。
预备役人员分为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士兵分为预备役军士和预备役兵。他们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成员,是战时现役部队兵员补充的重要来源。
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热爱国防和军队,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和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能人才可以申请参加预备役。
《预备役人员法》创新性建立了预备役士兵军衔制度,设置了预备役军士、预备役兵军衔。明确了预备役人员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应的荣誉和待遇。对教育训练、晋升任用、日常管理、征召和退出预备役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只能说我拜读啦,毕竟甲方出的文稿才最合自己心意,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我只是抛砖人……
客户说不管怎样也不能让我白辛苦,给我发了一个红包,我没收,也根本不想收,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这也许就是文案人的无奈吧……
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