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红尘修行的鱼儿-《论语新解》第七十九天
今日读:子日:“放于利而行,多怨。”
放的本义与含义: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古字形从攴(pū),方声。“放”本义指驱逐、流放,即放逐。引申为行为方面的不检点、放纵,又引申为解除约束,使……出来、发出等义。另外,“放”还引申为搁下、放置,再引申指安放、安排。14右部的“攴”字模拟手拿着一个实物之形,表示轻轻击打之意。汉字中以“攴”为形旁的字大多与某种动作有关。放的本义就是强迫、驱使人到远方去,也就是驱逐、流放的意思。放在古代是一种刑罚,指官府把人驱逐到边远的地方。
驱逐放也就意味着闲置、不被任用,所以放又有了“放置”“搁置”的意思。《礼记·祭义》中说:“夫孝……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古人认为中国四面都有海,所以用“四海”指代中国,后来又指全世界。“放之四海而皆准”是说孝道用到任何地方都可作为准则。放置在一个地方不用,也就有了“被抛弃、被排斥”的意味,所以放又引申为“放弃、抛弃”的意思。《论语·卫灵公》中有这样的话:“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郑声”指春秋时郑国的音乐,当时被称为与古乐对立的“新声”。这是说排斥郑国的乐曲,疏远花言巧语的小人。这里的放就是“抛弃、排斥”的意思。
“抛弃、不要”从另一方面理解便是“解除约束、使之自由”,“释放、放生”中的放就是这个含义。“放生”被慈悲为怀者视为善举,指释放鱼鸟等动物,使它们重获自由。
怨的本义与含义:仇恨和怨恨。
钱先生解释的是:放于利而行:放字有两解。一、放纵义。谓放纵自己在谋利上。
一 依仿义。谓行事皆依照利害计算。今从后解。
多怨:此怨字亦可有两解。一、人之怨己,旧解都主此。惟《论语》教人,多从自己一面说。若专在利害上计算,我心对外将不免多所怨。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若行事能依仁道,则不论利害得失,己心皆可无怨。此怨字,当指己心对外言。放于利而行多怨,正与求仁得仁则无怨,其义对待相发。
先生说:“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来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
我理解这句话有两个意思:
一是对自己:如果我自己做什么事都要考虑有没有利益关系的话,我的心态就不好,就容易滋生怨恨情绪,或者陷入到责备自己或他人的情绪里,就没有精力去考虑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往往会陷入失败的境地里。我自己的例子,我每次代表单位出去比赛时,如果我不考虑自己的得失,或者比赛成功后的利益,我都可以考的很好,一旦,我开始想成功后自己可以得到什么时,往往就会被淘汰。所以,这句话对我来说很重要!放于利而行,多怨!
一是对他人,如果他人做事总是挑好处来,会导致周围人的讨厌和怨恨。我的护士同事就是这样,做事之前总看对自己有利无利,无利的坚决不插手,有利的坚决不放手,导致周围同事对她怨声载道,什么好处也不考虑她,将他逐渐边缘化,这是老话说的,占小便宜吃大亏的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