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小贴士3:叙述性诡计
2024-08-19 本文已影响0人
肖玉楼
叙述性诡计是侦探小说的一种类型,简单点儿说,就是通过文字叙述本身造成迷局,引导读者造成错误的判断,再在结尾完成反转。
比较典型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整篇小说采用第一人称,主角是侦探的助手,一起协助破案,但到了最后却发现,主角就是凶手。
这打破了往常的阅读习惯,因为我们下意识会跟着主角走,并且认为主角是正义的使者,所以当结局被揭晓时,才会感到震撼,但转念想一下,为什么不能呢?
比较类似的,还有绫辻行人的《惊吓馆事件》,主角是惊吓馆主儿子的朋友,为了帮自己的朋友,在叙述中隐藏了关键信息,直到结尾才揭露出来。
还有一部我比较喜欢的书,是绫辻行人的《十角馆杀人事件》,有一群侦探社的朋友去岛上玩,然后引发一系列杀人事件。作者用两个人称设置迷局,就是每个人都有两个名字,在岛外用真名,在岛内用外号,这样在叙述时,读者始终以为是两组人,其实只有一组人,于是在结尾处完成重叠时,会非常震撼。
叙述性诡计是属于用小说呈现比较好,而用电影呈现略吃力的技巧,因为电影的镜头很难掩盖掉太多的信息。
不过也有做得比较好的,那就是悬疑大师希区柯克的《惊魂记》,开头时,男主是个有些懦弱,但很温和的人,通过灯光和影子,我们知道他有个暴躁的,不喜欢自己孩子和女生接触的母亲,于是女主之后被杀,我们下意识会以为是他母亲干的,但一直到结尾我们才知道,他是人格分裂,母亲是他扮演出来的,他装成自己母亲的样子杀了女主,希区柯克通过光影转换,营造出了一个叙述性迷局,小说的诡计在于文字,而电影的诡计在于镜头。
叙述性诡计的关键是一句透,可能听我说完,再去看,体验会不如自己陌生时去看,体验更震撼,但好的作品,经得住反复琢磨,大家去看的时候,也可以留意下创作者是如何通过细节,铺设伏笔的,提升自己的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