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这尘世有许多爱
愿这尘世有许多爱
—谢谢那些曾经爱过我的人
愿这尘世有许多爱
—谢谢那些曾经爱过我的人
想起自己曾经被爱着的许多时刻。
记得人生收到的第一封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来自高一时候邻居一个由甘肃老家来新疆投奔亲戚的17岁的放羊娃,有一天他来我家玩,临走把一个小纸团扔给我就跑了,不用猜也知道那是一封情书,记得当时广播里热播着《平凡的世界》(暴露年龄了),他在信里说我长得像田晓霞,长得美丽极了,他白天放羊时看到戈壁滩上的红柳、梭梭,他会想到我;看到蓝天上白云朵朵,也会想到我;晚上睡觉,好几次还梦到我……信末,希望我能给他回封信,他会好好珍藏……当时,心高气傲的我怎么可能会把一个放羊娃放在眼里?所以,看完后就把情书扔到了火炉里,后面再没让他进过我家的门。
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晚上去大阶梯教室看书,每天看到10点要熄灯了才回宿舍。
有天晚上,阶梯教室的人都陆陆续续走了,偌大的教室空空荡荡、冷冷清清,让人不禁有点瘆得慌,记得当时在读《蝴蝶夫人》全英文版,第二天要给图书馆还书,就硬着头皮继续看书。
等到快十点我起身准备回宿舍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男声:外面太黑了,我送你回宿舍吧!
回头,才发现后排的角落里一个清秀的男生在跟我说话—整个能同时容纳三百多人的大阶梯教室就我们两个人;我回了句:谢谢啦!不用啦!然后收起书本飞快地跑出了教室。
第二天晚上,又是只剩我们两人最后离开。
第三天晚上,亦如是,我们并没怎么说话。
有一天傍晚,我去水房打水,他刚好排在我前面,回头,认出了我,马上给我让位;我也是第一次白天见到他,很白净也很文气的一个男生,话不多,说话声音很轻、很暖;后来在食堂打饭也偶尔会碰到他,他总是把他排的位置让给我,打好饭,也会满世界找我跟我同桌吃饭,他话依旧不多,吃完我们各自散去;有几次早上在操场跑步,竟也会偶遇他,有室友看到他,问他是不是在追我,因为经常看他在我们宿舍楼下的网球场打网球 ;对天发誓,我们连彼此的姓名都没问过,也许他是知道我的,但我真不知道他的名字。
大概是大一快结束了,有一天,当晚自习的阶梯教室只剩下我们俩人的时候,他从后排走到和我同排的旁边位子坐下,腼腆地问可以跟我聊聊天吗?认真讲,那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聊天。我才知道,他是瓦房店的,学的会计专业,比我高两届,家里还有个弟弟,学习也很好,家庭非常和睦;我说我是新疆的,他吃惊坏了,问了很多诸如:我会不会骑马?会不会跳维族舞?会不会做烤馕?会不会说维语?是不是住在帐篷里?上学是不是要骑马去等等;我跟他说,我是汉族,所有的生活习惯跟他们大连当地没有多大差别;他就有点不相信,看着我眉飞色舞地描述作为新疆汉族的我是如何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时候,他就笑得不能自抑。
他即将毕业的时候又跟我长谈过一次,问我毕业后的打算,有没意向留在大连,如果愿意留在大连,记得去找他;然后给我留了他家的地址并告诉我如果去他家找他如何坐车……当我告诉他我不会留在大连,我要去南方、去深圳的时候,他的神情立马变得黯然了。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去找过他,后来便彻底失去了联系。
大学毕业半年后我到了湖南,被一个高中同学“仙人指路”进了一家传销公司,在传销公司做讲师期间认识了广西队的一个广西男孩,个子不高,眼睛很大,很清秀,曾在百色一所小学教了七八年书,被同事骗到湖南做传销,后来良心发现,又跑回学校教书去了,并发誓:从此再不离开校园了!
在湖南传销公司待的那几个月,他每天晚上做好饭会邀我去跟他们广西队的人一起吃,他做饭简直太好吃了!让不会做饭的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的歌也唱的极好听,同样让五音不全的我仰慕不已;另外,他的书法也是非常专业,钢笔字、毛笔字都见功底,我对他的好感不是一点两点,他也时不时地表示出对我的特殊好感,以致我们新疆队的队友和广西队的队友都认定了我们两人在交往,他矢口否认,我也不知其可。
后来,我们整个来自全国各地四千余人的传销团伙被当地政府一锅端了,偌大的湖南省怀化市牌楼镇三零三基地只剩下三三两两也准备撤退的人,我顺势在洪江黔城旅游中专学校做了老师,他们广西队的人则跑到怀化市区继续“犯案”。
有一天,我正在上课,同事叫我去办公室接个电话,拿起话筒,对面传来车水马龙的声音,他在电话那头说他要回广西了,在怀化街头跟我道个别,然后,他说:你不要说话,我怕你一开口,我就没勇气跟你道别了,你是我遇到的最有才华的女孩,你是女中豪杰,我知道如果我错过了你,就错过了这世上最好的女孩,我考虑了很久,今天才有勇气在街头给你打这个电话,因为电话一讲完,我就准备上车了,以后就再也见不了面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敬佩你、仰慕你,但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们那里很穷,如果你跟了我,以后你会后悔一辈子,我也会后悔一辈子,你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有更好的人生,对不起,我会永远记得你。
他说完,便挂了电话,我有一种特别强烈的人生漂泊的无力感。
在深圳的第六年,我遇到了詹姆斯,一个为米国中情局服务的大兵,他高大,壮硕,一米八八的身高配上他一百八十公斤的体重,整个人都显得相得益彰;他力大无穷,曾当我面把一辆挡道的小汽车推着平移了两步。
他是特种兵出身,高高胖胖的身体却异常矫健灵活;给学生上课,总能把课堂气氛带的活跃异常。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詹姆斯开始以各种理由约我出去吃饭,每次他约我,我都会叫上一位要好的同事同去,在我们的撺掇下,詹姆斯由开始的见到辣椒就摇头到后来也跟着我们嗜起辣来;到最后,甚至都忘了最初的星巴克和必胜客才是他等的最爱。他非常绅士,时时处处体现着“女人优先”的绅士风度。
终于,有一天,他悄悄跟我说,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只想邀请我一个人去吃饭,问我能否赏光?我愉快地答应了。那天,我们在一家湘菜馆吃饭,吃得又辣又爽,詹姆斯白净的皮肤和金色的头发配上他蓝色的大眼睛,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一道惹人注目的靓丽风景线,那天也不例外,周围人都盯着我们看。詹姆斯问我:你猜他们看到我们是怎么想的?我说肯定以为我们两个在谈恋爱;詹姆斯笑眯眯地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真高兴他们能这么想。我问:你真是这么想的?他说:那当然!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善良、最好学、最聪明的中国女孩,我知道我说我喜欢你你会觉得很突然,但我还是想跟你说,我很喜欢你,希望你能做我的女朋友,以后能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如果你不愿意,也没关系,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我问他:你确定你说的是真的?你确定你没有开玩笑?詹姆斯严肃地说:我是很认真地在跟你说,我不会拿这种美好的事开玩笑,上次我跟我妈妈说到你,我说你是一个好女孩,我想娶你,我妈妈让我一定不要欺骗你,一定要真心对待你……我瞬间有点感动。
詹姆斯的家在阿肯萨斯州,他说他的妈妈八十岁了,喜欢开车兜风,车速奇快,说话做事风风火火,是个热情似火的老太太;他家还养了一只猫,猫很老了,喜欢躲在他房间的屋梁上看着他,天黑了,猫眼一闪一闪的,常常把他吓得够呛……他的父亲很早就过世了,他是家中独子,和他的母亲相依为命……听他说起家中种种,我笑的汪洋恣肆。
07年,他被米国派往他国执行任务,我没有追随他去,我们也终是有缘无分,一段两情相悦的感情无疾而终。
08年,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同为新疆人并且来自新疆同一个地方的猪头三,电话联系了两个月,于是,我从深圳过上海来与他见面,这一见,就是后面的十余年乃至一生,爱我的人,从此尘埃落定。
关于我和猪头三之间的点点滴滴,洋洋洒洒一万五千余言的《猪头三和他的猪老婆系列故事》一文可窥知一二,想知道结局的亲,私信我,全文奉上。
谢谢所有曾经爱过我的人,没有你们,我的人生将苍白不知多少;有了你们的温情点缀,我的青春才灿烂无悔。
夜深,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