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人的村庄》及最近的生活

2017-07-16  本文已影响0人  Mr_Leon说

已经有近三个月没有更新文章了,说来真是惭愧。《一个人的村庄》这本散文集,我断断续续地翻了好久,这段日子也是发生了很多事,终于静下来,耳听卡农,手写纪念。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一本散文集,乡土气息浓厚而又饱含深情,我神往已久。

一个人的村庄

刘亮程出生在大西北,我也一样,所以对于这本书和作者本人,都有着天然的亲切感,特别是在看到书中文字夹杂着许多西北方言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强烈。记住这个人和这本书,是因为我在《语文读本》中偶然翻到的一篇《寒风吹彻》。当时的我还在读高中,在那个年纪,我喜欢华丽无比的辞藻堆砌,并乐此不疲。文中的“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让人如临寒风,如遇裂冬,我感叹竟有这样质朴而又饱满的文字。机缘巧合,在去年的一个冬夜,脑袋里突然蹦出这句话,于是半夜下单购入这本书,读来时时有拍案叫绝之感。

有人说刘亮程是20世纪中国的最后一位散文家,其文字朴素而旷远,故称之为“乡村哲学家”。而《一个人的村庄》就是一本“乡村哲学”散文集,不像读情节峰回路转的小说,也不像读坚硬晦涩的哲学典籍。从一开始,我就像喝茶一样,慢品。初读之下,我会惊异于作者怎么会有多闲情逸致去观察村庄,真是细微到连路上的“溏土”也不放过。枯落的树叶,拉磨的驴,拉柴火的牛和被村庄万物割裂的风,甚至是半截矮土墙上掉落的“泥皮”和留下的墙缝,都在作者的眼里有了生命。这就跟我小时候,看蚂蚁搬家,看天空乌云和太阳的战役是乌云遮日还是太阳破云而出一样。在书中,我就像找到了小时候。

黄沙梁,作者心心念的故土。作者和生活在黄沙梁的人,熟悉那里的一切。自家房梁上的椽,自家院墙的缝,自家鸡的毛色,溏土路上的每一个坑,老黄牛知道,他们也清楚。清晨的阳光从大地上一寸寸铲走了夜色,日周月年,枯燥乏味而又从不缺席。在五十出头地年纪,村里的“老人”,就早早地把生活的重担交给下一辈,自己蹲在半截的墙角晒太阳,目光呆滞地等待死亡。子辈则扛起父辈当年抗过的锄头,重复父辈当年走过的路。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未曾谋面的祖父,年老力衰的他,当年是不是也这副模样。一生的光阴就在这样周而复始的日子里被消磨掉,想想都可怕。一年一年的风,吹皱了人的脸,吹矮了墙,吹得村庄日渐破败不堪。生活在那里的人,树,牛,鸡,草,甚至是路上的溏土和坑,你们感觉不到无穷的孤寂而无奈吗?

作者及家人,逃离了黄沙梁,尽自己的努力,举家一次次搬迁,逃离了可怕的枯燥岁月。多年之后回到早已破败不堪的黄沙梁,作者感慨这里的人非物不是。当年来到这里、离开这里,他让这座村庄的空气重新分配了两次,他对这里的一切饱含深情。情感这东西,本来就是最不可琢磨的。每个人对自己的故土都有一份特殊的情感,而关于故土的记忆,自然就会在岁月里不断发酵,再加工成完美无暇的样子。对于很多人来说,故土如是,初恋也如是。这不是用什么公式原理就能定义的东西,所以我常想,其实最精密的是生命,最难搞的是人的精神世界,是哲学、是美学。“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类似这类言论,原本就是人们为了让劳苦大众能够养家糊口摆脱穷困而编造的谎言。

作者是在自己30岁时离开家乡沙湾县,去乌鲁木齐打工。《一个人的村庄》就是在那段时间写的一部散文集。他曾这样说:“假如我不离开这个村庄也许不会有这样一部书,这算是对一个村庄的回望。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它获得了一次又一次对生活的回望,我们重新回顾生活的时候它才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作者的这段话,也适合解释关于“回望青春”以及“胜利的泪水”之类的东西。青春是在渴望长大的煎熬中走过的,而胜利之前的路也永远是荆棘满布苦痛随行的。只有在经过了煎熬和苦痛之后,再回首,泪水才是甜的。

读这本书的的时候,我时常感觉就像我的祖父坐在我旁边,慢悠悠的讲他过去的故事。记忆中祖父的形象,其实是经由他人口述而虚构的。尽管这样,我还是深爱着我那位未曾谋面的祖父。记忆里,他先是一位中药店的柜员,机灵聪敏又诚实能干,深受老板赏识,所以有好些袁大头赚,那时候的家里,还算过得去。直到后来,祖父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听说得的是肺气肿,终于病逝。我经常想要是有好的医疗条件,可能我就会有来自爷爷的疼爱,不至于到现在这部分的情感还是缺失的。

书中有句,“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我希望自己对生活一直饱含热情,照顾好自己的“心地”。很荣幸能读到《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受益良多。

对于这本书,著名作家李锐:“真是很少读到这么朴素、沉静而又博大、丰富的文字了。我真是很惊讶作者是怎么在黄沙滚滚的旷野里,同时获得里对生命和语言如此深刻的体验。在这片垃圾遍地、精神腐败、互相复制的沙漠上,谈到农民刘亮程的这组散文,真有来到绿洲的喜悦和安慰。”

这一段生活,身心都经历了数次折腾的搬家。当然最重要的是,母亲的手术。

在我印象中,母亲是坚忍而又柔弱的女性。小时候,在家里睡醒不见母亲,我都会撕心裂肺的哭喊。哭晕这种事儿,小时候在我身上,确实经常发生。在我长大后的每次离家,母亲都会在家里抹眼泪。我啊,也是家庭观念很强的人,每周末,我都会和家里视频聊天,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听父母道家长里短,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但是每次视频完都会感觉很踏实。

在我的记忆里,母亲的身体一直就不大好,贫血、高血压、高度近视、视网膜脱落、退行性关节炎。特别是近几年,双腿膝关节的疼痛已经严重影响了平日的生活。这次手术,可以说是全家人早都预料到的。手术顺利,一切平安。术后的剧痛,真是始料未及的。当然这也是和最近几年被病痛折磨,直线下降的身体素质有关。为了缓解疼痛,我不断地给母亲按摩,还一边还开玩笑说,妈,我和你的血型都是AB型,所以我像你。母亲说,那肯定啊,然后嫌弃地看了旁边笨手笨脚,满头大汗的父亲。直到深夜,母亲终于睡着了。我看着母亲满是憔悴的脸,很是心疼。等待的时间总是煎熬的,不管是手术当时还是术后康复。作为儿子,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父母老了。

当然,邻村的绿绿喜欢红红的事情也是值得一说的。

红红是一个眼睛长得很美的姑娘,她有一个哥哥叫蓝蓝,而蓝蓝和绿绿又是很要好的哥们。绿绿经常去找蓝蓝一起玩,很自然的也就认识了红红,他们三个一起开心地玩闹,红绿蓝,三基友。

突然有一天,红红难过地不能自已,哭得像个泪人,说自己失恋了。原来,红红和同村的黄黄之前一直在谈恋爱,她也曾说黄黄满足了她对男人的所有想象,满眼流溢的崇拜和幸福。他们虽然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好机会,不过感情也算是稳定。这次红红哭的这么难过,一定是伤透了心,绿绿想。绿绿是最见不得姑娘在他面前哭的,这种情况,一定会击溃他内心的防线。这一次,他好像有点心疼眼前这个姑娘。

从此以后,他们三一起玩的时候,绿绿感觉到和从前不一样了。经常会在红红面前逞能,最过分的一次,绿绿竟然把别人家的鸡赶进了臭水沟。为此,红红好几天都不理绿绿。也因此,绿绿在红红面前落下了罄竹难书的把柄。以至于红红每次提起这件事,绿绿都羞愧难当,无以反驳。绿绿多希望这件糗事被忘掉,当然他也知道不可能,就像他明白自己喜欢红红一样。

后来,有人给红红介绍了一个叫青青的对象。听说那人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人长的挺周正的,比红红大了好几岁,不过总算是大户人家出身,有才又有财。这一次,经历过痛彻心扉失恋的红红显得比较谨慎。但一说起这位青青少爷,她的眼里还是闪耀着光芒。眼睛是不会骗人的。这一切,绿绿都看在眼里。所以,绿绿也就彻底断了那丝念想。

就这样,绿绿、红红和蓝蓝还和之前一样,一起快乐地玩耍,宛如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尽管绿绿的内心已经走过了一段孤独的长征,以及绿绿那一日又一日未断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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