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某人成为乞丐并开始唱歌然后被人打断腿的故事
有那么几天,程某人会把身份证拿出来,摆在他乞讨用的铁盆旁边。
他的出工时间是每周一、二、五,他卖唱只唱女人的歌,他的腿,是真残疾。虽然他经常把身份证摆出来,不过估计没有几个人会去记一个乞丐的姓名,称呼他为程某人,其实没什么道理,不过称呼他为赵某人,也能表达同一个意思。
光是用身份证这招,程某人就比其他乞丐的境界高出几层。万达广场附近的乞丐很多,墨镜男相信艺术,为了乞讨,他配备了吉他、音响、麦克风,可能他还专门去学了吉他;老夫妻相信传统,葫芦丝、长笛、二胡,偶尔还冒出个需要百度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民族乐器,而且不管用的什么,老头都能搞出红歌的响;瘸脚老太相信坚持,以至于她一度成为各个办公楼销售培训的典型案例:老太太天天重复一个动作,叩头,一天都讨到几十个客户(注意这思维,不说讨多少钱,说多少客户),你们要是能这么重复重复再重复,坚持坚持再坚持,难道还签不了单?
程某人不搞这些弯弯绕,他把身份证一摆,相信自己。
乞丐要训练,而且非常看天赋。相比到处挤着挨着的吃的店、穿的店,乞丐的分工明确,一个乞讨圈里只有一个无劳作能力的老人、一个失学在家的学生、一个长发艺术的穷歌手,再加上一个不健全的残疾人。这些都是固定岗位,以前还有女人带孩子的,不过最近抓得紧,这个岗就取消了。这些岗位都是吃的天赋,如果不是天赋异禀,那就要靠后天努力了。
程某人属于没什么天赋的那一类,固定岗做不了,于是去做流动岗。相比与固定岗,流动岗其实相当于丐帮中的净衣派,一般是骑车作穷游的、小区广场卖艺的或是车站丢车票丢钱包的,好处是可以成群结队,可以穿着打扮,但不能长期固守,流动岗就是要四处流动。
程某人做了两年的流动岗,跑遍了大半个中国,是越做越差,就有了做固定岗的打算。领导说:可以,断手断脚还是破相瞎眼?
程某人说:“不行,我就这样去。”
领导笑,说:“随你。”估计这跟教育孩子一样,自己折腾去吧,折腾够了就回来了,你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不断手不断脚的靠什么去做固定岗。
于是程某人就遇到了墨镜男,听他跟着原唱喊了一首海阔天空。程某人觉得自己也可以唱,就跟领导申请,这坏了规矩,一个乞讨圈里就一个艺术家,人的同情心也是分类需求的,撞了需求两败俱伤。程某人没听,跟同事借了套音响就唱上了,于是被其他几个同事上报。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墨镜男带着审计组打断了程某人的腿,程某人成了固定岗,残疾人是可以兼顾唱歌的,因为残疾人的卖点是残疾,不是穷艺术。不过程某人一直唱女人的歌,跟着原唱哼,像叫床,这都是说不清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