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科研指南|3. 什么是理论

2021-08-13  本文已影响0人  知幻_

本文收录在这个文集中,是《组织与管理研究的实证方法》的读书笔记,该书介绍了研究管理和组织的规范科学范式,一种主要流行于北美的管理研究的范式。


理论是演绎性研究的起点,归纳性研究的终点,是科研过程中的重要元素。一个好的理论必须能够把与想要解释的现象最相关的概念以符合逻辑的方式组织起来,并清晰地表达出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帮助人们了解那个现象是怎样、在何条件下为什么发生。

本书的第三章提出:理论既可以在抽象层面上形成,此时理论由抽象的概念concept或构念construct和命题proposition构成;也可以在操作层面形成,此时理论由具有操作性的变量variable和假设hypothesis构成。抽象的概念可能在现实社会中没有直接对照物(如社会地位),而操作性变量可以直接在现实中观察和测量(如职业、收入、职务)。

但是为了清晰起见,下文所称述的理论均指“抽象理论”,即由抽象的概念concept或构念construct和命题proposition构成的理论。而应用这些(抽象)理论解释问题(例如对一个理论进行实证检验)时,需要将(抽象)理论操作化,即把构念转化成变量variable,把命题转化成假设hypothesis。

(在这样的表述下,第三章所说的“概念性论文(conceptual papers)”是指那些建立(抽象)理论而非验证理论的文章,而“实证性论文”是那些验证理论的文章,因此需要把抽象的概念和命题操作化为具体的变量和假设,以便实证检验。)

那么,当我们提到“这是一个理论”时,我们在说什么?换言之,一段“论述”,包含哪些成分,便可被称为理论?

3.1 理论的构成

A 概念/构念

管理科学实际上就是用【抽象的构念】把【管理现象】【理论化】,即构念是把管理现象概念化的工具(以下认为概念和构念没有本质区别,两个词会混用)。

因此构念是抽象的、普遍的、不能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构念作为对现象的表达,是理论最基础的成分,涉及了理论想要解释的对象和内容。

概念反映了某一事物或现象成为自身、同其他事物或现象区别开来的本质特性,具有内涵(内容)和外延(范围):

记得高中还是初中老师说过,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外延就越大,内涵越大,外延就越小,是不是可以很好地帮助理解呢?要求越多,符合这些要求的事物就越少,要求越少,符合这些要求的事物就越多。

一个构念是否有意义,首先取决于它是否被用来建构了一个有效的理论,这里的“有效”是指这个理论可以提供关于某特定现象“最好的解释”。因此,一个构念在当前被认为是有意义的,并不意味着它一直有意义。这是因为发展构念的根本目的是发展一个理论,而如果一个理论被证伪了、不再适用了,那么它所包含的构念也就不再有意义了。

本书第14章强调,构念是为了“做研究而创造出的”,以“组织承诺”为例:管理研究者们创造出“组织承诺”的概念,用它代表一个员工对他所在的组织的依赖关系,但是,现实世界里并不存在一个“叫做组织承诺的东西”,它是研究者们“为了做研究创造出来的”。

私以为这里可以进一步思考一下:难道我们可以随便“创造一个定义便称之为构念”吗?并不是,只有那些“具有主体间性的定义”才可能被称之为“构念”,换言之,这是一种依附于人类意识功能和社会形态的“客观存在”,或者说是对那个“客观存在”的认识,而不是一个arbitrary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东西,尽管它是由人“创造”的定义,但是存在一种途径,让我们对它有同样的认知。

一个有意义的构念,可以被理解为对它所指称的那个客观存在(暂时)正确的认识,而一个无意义的构念,可以被理解为对它所指称的那个客观存在错误的认识。

一个构念是否有意义,还取决于它是否能被用来解释和预测已有构念(及理论)不能解释和预测的现象。例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Bandura提出了“集体效能感”的构念,这个构念是“自我效能感”在集体中的延伸。那么,如果集体效能感和自我效能感两个构念毫无区别,新构念能解释的现象便和旧构念能解释的现象完全一致,则集体效能感这个构念就是没有意义的。但是,研究表明,集体效能感的形成过程和自我效能感的不同,二者相关性也较低,因此两个构念是不同的,同时,集体效能感可以解释组织行为领域许多原有构念不能解释的现象,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

一个构念是否有意义,也取决于它的定义是否清晰明确。我们很难使用一个定义不精确、难以测量(难以操作化)的构念,去发展一个精确的理论。

B 命题

确定建立理论所需要的概念之后,我们需要考虑这些概念是如何“联系”起来的,这就是“命题”的作用,即命题陈述了概念之间的关系(通常是因果关系)。

C 机制/原理 mechanism

机制/原理是指命题成立的原因,是对“概念之间存在那种关系”的具体解释。这种解释应该建立在可靠的逻辑推理上。命题只能描述概念之间的关系、模式,我们不应当只重视命题本身(及基于该命题提出的假设的检验),更应当重视如何合理地解释这个命题表达的那种关系、模式的成立性。

D 边界条件

所有的理论都包涵明确或隐含的前提假设条件assumptions or presumptions,这是这个理论的“定义域”。边界条件包括理论的适用对象、适用场合、什么时候适用等。

明确理论的边界条件是重要的:

3.2 理论的层次

许许多多的理论可以被放在由细微trivial到宏大grand的连续统上,呈现出不同的层次。

Note.

上述内容并不是在给理论“分类”并定义每个类别,而是在说,【理论】在全面性、抽象性这种性质上,存在一种偏序关系。

比如,有学者从悖论视角出发,建立并验证了矛盾领导行为模型,这一理论把阴阳论中层化,也就是说,“矛盾领导行为模型比阴阳论更细微”,or “阴阳论比矛盾领导行为模型更宏大”。

一般来说,更广泛(aka更宏大)的中层理论(例如创新扩散理论、社会资本理论、资源依附理论、制度理论、代理理论等)常常担当研究中的参照框架,是发展和检验新的(中层)理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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