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心说|公冶长篇5.14:‘渐悟’型的子路,简論‘渐悟型’的体
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
一條道理,真正属于你的时刻,不在你聼到,或看见它的时刻;一條道理真正属于你的时刻,是在你获得,与懂得它地时刻。----李宗奇
道理是這樣的。所谓:知難行易,正此谓也。
道理,是一樣的。‘知’难,是因为:‘懂’不易。有太多不懂,与不懂装懂的人......他們没法用‘道理’指引、指导生活,所以他們説:“道理没用”。
他們用不了,所以对他們來説,對這部分人而言,道理,就是“没用”的......做,实践,就是難的。這是一大部分人的想法,我管他叫:知易行难。
其實都對。道理没法运用自如,無法指导生活,故,称为:‘行難’。行難,還依然觉的:‘知易’,那是真的:不懂装懂,和無药可医了。
道理是這樣地。認為:‘行難’的人,就从來没想過:其實‘知’并不易吗?就依然認為這‘道理’是最廉价,与易获取,以及“易懂”的吗。
還這麽想吗?如果‘知’真的“易”,那,這會是一個‘更理性的世界’......
道理是這樣地。我説:‘知易行難’也對,是對我個人而言。對我個人而言,我已经越过了‘知難’的步骤,起码,狭义上的‘越过’了。
那對我個人而言,针对一條道理,如果我通過論证、推理,以及証明雖然這對我來説,都是非常常态化地事。针对一條道理,我通過推理、論证,最后推导出了這條道理,使之完整地属于我(因為,是被我‘証明’出來的),那麽,這就等于是:我起码在狭义上,越过了‘知難’的步骤......故,就這一條道理而言,针对這一條道理來説地話,當我証明完成以後,當我‘拥有’他(既:這一條道理......)以後,那他(既:指這一條道理)對于我個人而言,對我個人來説,是叫:知易的。只有在這種情况下,既:越过了‘知難’......那针对越过的‘難’的:知,對于我個人,才叫:(知)易。因為我越過了,所以對我来講,叫:‘知易’了。
道理是這樣地。‘知易’之後,做起来就要长期的:约束自己,管住自己......等等。這确實不易,但,對于绝大多数人來説、来講的話,你中間如果没有、缺乏‘証明’的過程......既:你越过了‘知難’的步骤,而仅仅是耳听、眼观,就自以為“道理属于你”了,而直接越到了‘知易’的步骤,這樣的話,那就不僅僅是‘行難’的問題,那叫:行不通的問題。
道理是這樣地;有些道理,可以:‘行易’,有些道理,即便我個人达到了‘知易’的結果以後,也依然会:‘行難’。不一樣。但,不管是‘行易’,還是:行難;對于:越过‘証明’这一步骤的人們來説、来講地話,凡都叫:不可行。
道理,是譲人:明白。明白之後,人可以活的更清醒,与理性。但:明白,需要有一個,叫:“拨云见日”的内心‘现象’,或者説:感悟;与外在地行為方式。
你越過了這點,只是聼见了、看见了......認為這就是:‘知道’了......那永遠是:行難。Forever.這句話,那句話,任意一句话......如果不能對‘心’,對于:‘良知’,產生:拨云见雾的效果地話,那這句話,那句話,任意一句話,對于你個人而言,對你個人來説、来講,约等于:是废话。而,所谓地:‘懂’,以及自称自己“懂了”的人......如果缺乏外在地‘証明’地行為方式,只是説,被一句話就“直击人心”了,“彻悟”了;我不知,那是怎麽‘运作’的。但我的‘懂’,我個人的‘明白’,是我自己一篇篇文章,一字一字,一句一句的,自己做出來,悟出来的。
道理是這樣地。我認為,人從朦胧,到明白,可以是:“一针见血”,与“一剑封喉”。瞬间‘见性’,也许理論可行。
而,人從朦胧,到明白,也可以是‘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扎扎实实’。都可以。一個:顿(悟),一個:渐(悟);但彻悟(既:顿悟)的這一下,可能也在于以往,他自己知道,或不知道的努力......所以,‘顿’也是渐。
道理是一樣地。而,在‘渐悟’阶段性地過程中,看着自己一层、一层地上台阶,感受每一步,自己所留下的“脚印”,步迹;感受着每一步,每进一步内心所有的那種敞亮、和愉悦......那不也是‘一顿’吗。一步一顿,与顿前数步,只是因為個人的命运、体质不同,而导致的。
但最终,‘心’都是那個心。万物是一心,而,导致众生没有办法,或找不到方法、路径去‘悟’的共同原因,也是因為:众生的‘体质’不同而导致的。
1.
道理是這樣地。一束光,能透过云雾;但一束光,難照进岩石。
“云雾”与“岩石”,就是众生的‘体质’区别,形容众生的体质不同;道理是這樣地。“岩石”感受不到‘光’,故,只能‘向外’求。
循环往复,苦不堪言。所以,“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出自《论语·公冶长5.14》)说明,子路有可能属:‘渐悟’型的人。他想一步一個脚印,步步为营,扎扎实实的‘拥有’他地‘有闻’;因為只有先‘拥有’(這條道理、所闻......)才能真正:能行。想拥有,就要先“格物”、向内求。
2.
故“未之能行,唯恐有闻”(出自《論語·公冶长5.14》)了。
道理是這樣的。
----作者:李宗奇 庚子年 七月十五 于自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