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情缘/感恩遇见简书,拾起尘封的梦》
我七八岁上的学,看电影《小树的故事》:小树带着小狗躺在流水潺潺的绿叶丛里,那不就是我的童年写照吗?说起来我倒是很庆幸上学迟,让我有更多时间待在大自然里:体味芦花被下卧雪绵云,竹叶杯中吟风弄月之趣。在我家的果园、菜园和田野里肆意玩耍。如果说我的脸上至今带有孩子般的纯真,它的来源是故乡的田园生活。
在乡村学校,候鸟迁徙般更替的老师,破旧的桌椅,却没有什么能够抵挡得住上学的欢乐。因为老师们都待我很好,我更是孩子们的“小公主”,唯一遗憾的是除了课本没什么课外书籍。记得爸爸从县城里给哥哥买回来一本作文书,我翻看了两篇就自己写了一篇作文,老师用红笔批注:这是你写的吗?想来我也大胆,用铅笔在下面写:是我看了作文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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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以后全家人搬去县城,还没来得及好好告别我学校的朋友家里的伙伴们:马匹、大狗、还有好多我悉心照料的兔子。知道了外面原来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看过汪曾祺先生讨论创作里面提到一个人成为作家,语文教育和老师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我很同意。初中我们按照语文成绩分的课代表,语文老师性王,他为人幽默风趣,时常在文学期刊上发表文章,受他的影响,我也颇为喜欢文字。那个时候只知道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因而也做过那么一阵作家梦,像杂志投过一些稿子,其他的都不大记得了,那篇获奖的《梦回故乡》至今还有点印象。想来真是大胆,我们只知道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却不知道她在父亲的书房里读了多少书,奠定了扎实的文学基础,不可否认张爱玲是天才作家。喜欢琦君、汪曾祺的作品,也知道他们成长的背后都是饱读诗书。一个真正的作家,他的笔下每一个字词必然蕴藏着他读过的书。
王老师为人严厉,批评是常有的事情,不过也从不吝啬夸奖。记得有次作文点评课他说我有篇文章颇有茅盾先生的文风,期中考试还特意奖励了我一本茅盾文集《秋的公园》。初中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高老头》、《茶花女》,路遥的《人生》、《平凡的世界》,看过电视剧《石头记》,六年级的时候翻了翻《红楼梦》书上面有太多文言文,看不懂就看了一部分。
那个时候我是个十足的“小书虫”,遗憾的是手边的书太少,还好大姨家的哥哥藏书丰富。于是每逢周末我就假装去他家玩耍,其实大部分时间都躲在他的书房里,哥哥发现了我是“小书虫”也就任由我待在书房里一个个午后阳光。捧着一本本书,肆意在书海里尽情遨游,那真是很美的时光,看过的大多数书已经记不得了,印像深刻的有《和绅全传》,记得和珅相貌英俊,颇有才华,深得皇帝赏识,还有薛涛。她那么有才却无奈沦落风尘不由让人伤心落泪。
高中语文老师是我很欣赏的老师,他讲课只讲15到20分钟,余下的时间会给我们讲一些时事政治。鼓励我们努力学习,去外面更大广阔的世界去发展。他批改作文很严格,因而要是得到一个红色的“甲”大家都会欢呼雀跃好半天!他无情的批评我们班一个曾文采斐然的男生,说他的作文“像是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那男生当场脸红,不过后来就有了很大的进步,而我的作文时常可以看到甲字。当然班上还有几个文采斐然的女生,那个时候我的兴趣转向了英语,常常在英语竞赛中获奖。《青年文摘》每一期我都会购买,上了大学也是,毕业的时候床上厚厚一叠文摘。
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曾经在学校里风光无限的我,在身边来自大江南北众多英语爱好者面前,稍有逊色,拿过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因为有点不自信只参加过一次英语辩论赛。不了解规则与冠军擦肩而过。可能高中总生病感冒头疼的缘故,不免有点多愁善感,因而时常会写点随笔,去图书馆看书,不是去翻英文原著就是翻看一些文学作品,大学的精读老师是从宾西法尼亚大学留学回国的,他特别喜欢看书,时常携带一本书,有谁感兴趣就让我们传阅。文倩看过王小波的,我看过《一百个人的十年》,用一中午的时间可谓废寝忘食,让我痛彻心扉的是书里面写到因为文革的迫害,一个面容可爱的孩子失去了笑容,他不懂得如何笑,那许多麻木的人,扭曲变形的人格……
14年的假期偶然在微信圈里看到大学朋友与一位老师是我们陕西有名的作家,心中很是欣喜,鼓起勇气要了老师的联系方式,想起年少时幼稚如我那个被岁月铺满尘埃的作家梦,于是从储藏室里找出那本已经发黄的《秋的公园》。抖了抖上面的灰尘,我用指尖轻轻的抚摸着它。和作家老师聊天,他说我的文字很有灵气,他每年读书不下五十本。他的一篇短篇小说打磨了三两个月,而他有名的长篇则写了一两年。相比之下,我觉得现在的写手们过于急躁和敷衍。
真正动笔开始写却是在三年后,因为腰痛的原因,偶然遇到了简书。便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仅仅因为心中那股热情,3个月的时间就写了近十万,也成为旅行和万物生灵的推荐作者,收到其他平台签约邀请。然而于我心中还是不够自信,因为我所写的小文总觉得在还是欠缺火候,阅历和岁月的沉淀。
很多时候遇见一本书,一个人,总觉得是缘份。毕业3年的时间里,陆陆续续写了有3本随笔,当然都是写着玩儿的,于我而言,到简书写作和笔记本的区别就是,忽然多了一群同样热爱文字的人。
汪曾祺先生说人生在世一定要爱着点什么,生活的兴趣应该广一点。于我而言读书写作很好的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的内心丰盈,享受生活的一切赐予,即便是苦涩的。喜欢一件事情,一定是这件事情带给你愉悦和笃定,喜欢它本身,无关乎名利这样的喜欢才是纯粹而持久的。
一个真正的作家是要始终把读者放在心里的,写出的文章应该有趣有料,至少能够带给人愉悦。很感动有年纪大我很多的读者们说某篇文章写出了他们心中所想;有的人说从我的文字里感受到了美好和感动;有人告诉说我的文章给了她启发,她因而挥笔写下一篇佳作,我是雀跃欣喜又忐忑的:她可是老师呢,下次我要努力写的更好。有的大号发布了我的书单,有真诚的朋友说她收藏了书,回头也去读读看……
写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成为作家需要高度的自律和漫长岁月的考验。真正的作家应该像村上春树一样20年如一日锻炼身体,一个健康的体魄才可以更好的让作品充满活力。集中力和耐力不可或缺,村上春树、严歌苓都会每天集中工作三四个小时。老舍先生也是十年如一日,每天写三五百字。才华固然是作家不可或缺的灵感来源,这世上不乏才华横溢的作家如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等,然而其他人必须从不同侧面努力弥补才华的不足。
如果说写作是一场漫长的修行,我想我是荣幸的,挥挥洒洒二十万字,只因最初那份喜欢。然而我知道有时候慢下来更为关键,一是因为身体健康的需要,再则是需要时间的沉淀,需要读更多的书,走更多的路!
感恩遇见简书,遇见一个个有趣的灵魂:他们或在工地搬砖,夜晚拖着疲惫的身躯在简易的工棚里用手机写诗;他们或是为了爱情,去往荒凉的戈壁滩,生活里太多不易,文字里却充满正能量;他们或是音乐老师,兜兜转转半辈子懂得物质生活只会让人心生疲惫,素心若简才是关键,追寻一份幸福才有意义;他们或是一个纤弱的身躯,照顾着两个孩子,还有老人,身体众多毛病,言语里文字里从不抱怨,坦然接受生命的馈赠,把平凡的生活过的色彩斑斓;是心理咨询师,也是心中充满阳光的老师……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你不开始永远不知道自己能走多久!如果喜欢趁着年轻大胆试错,寻找真正喜欢的事情。那件在漫长岁月里可以慰藉你疲惫不堪身心的事情。喜欢就写吧,听从内心的声音,何必去问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