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这样维权就对了
上次在“初恋麻辣香锅”点餐事件,今天就有了结果。
南京的工商局办事效率很高,上班的第一天就把事情帮我处理了。
今天接到“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来电,他和我说他找不到对方的店面。
问我还有没有其他相关信息,看看到底能不能找到对方。
我记得饿了么上面有商家的营业资质:里面有单位名称,营业地址,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我就把上面的所有信息给了对方。
对方收集到这些信息之后很快就找到店家的地点。
随后商家就直接给我打了电话,问我想要怎么解决。
我的答复就是:赔偿1000元。还讲了一堆我理解对方的不容易,但是不能把坏的食物给消费者吃。做错事情要改,当然也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后来我忙起来,就发短信沟通了。
后面他问我要去医院的医药费单据。
我当然还没严重到那个程度的,所以告诉他我没有。
我内心想着,可能要不到1000块钱了。
不过几百块快还是可以要到的。
结果,对方同意给200块钱解决这件事。
我内心也想了想:
首先到底要不要坚持要1000或者500也行。
后来,我妥协了。
毕竟是第一次被投诉,我还是希望商家能够少受一些惩罚,看到自己的错误,然后纠正。
商家也不容易。好吧,就是自己心太软,自己也没有受到过大的伤害。
基于此,我想还是给他一个机会,就同意了他的建议。
他让我别再去他的店了,他们受不了。
我就很想笑,哈哈哈。
然后突然想起来,赔偿要了是要了,但是价款还没给我退。
虽然只有16.8,但是这可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并且200都给了,还差这十几块钱么?
和我预想的一样,不一会就把价款给我打过来了。
我这一次一共要回来216.8元钱。
也算是第一次维权的小小成果。
它坚定了我当律师的决心,让我感受到生活中面对这样的事情发生时,一定不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要勇敢的站出来,为大家做好榜样。
我也希望这篇文章可以给那些也吃这家店的顾客一个提醒,你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每个人都这样做的时候,就不会再有那么多的黑心商家肆无忌惮的做亏心事了。
在这里也想夸一下南京雨花台的那位执法人员,
是真心在为老百姓做实事,
问题的解决很大一部分都是这位执法人员帮忙完成的。
让我对政府有了点信心。
我举报之后都没想到能够这么快就开始解决这件事。
肯定很多人投诉,执法人员管不到我的。
我什么证据也没有,
就要求对方赔偿1000块,
会不会有点不合理啊?
但是好好想想之后,就释然了。
身体是最重要的,你怎么可以黑心的将坏掉的食物给人吃。
吃坏肚子都是小事,大事会吃死人的。
饿了么平台不够严格,设置和摆设一样。
失去了我们对他的信任。
所以,以后遇到同类事件请勇敢的对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