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树皆秋色
昨日立秋,天依然热且闷,但晨起的风明显有微的凉意。
昨晚睡前读的是书架上的旧书,第一次读是十年前的秋天。
《树树皆秋色》,只看题目,就喜欢了。当初买它来的时候,还在小城,那是个一假期,本来是准备假期的时候,搬了方凳到楼顶,看着不远处的群山,静静地读。
十年前的我,从没想过会来到现在的城市,抬头看见的,是蛙眼里的一片天,更别妄想抬眼看到什么群山。
喜欢那时候的秋天,想念那时候的我。
我喜欢在秋天的阴晴里,在楼顶看山。看群山身上穿的绿衣衫,慢慢变成了墨绿,再慢慢变成撒了黄和红色的花色,一定是久违的清心的感觉。
秋天晴好的天气,天是高而蓝碧的,能看到山上金光闪闪的大片的寺院。像昨天阴雨的清晨,轻而细的雨声,像亲密的朋友在你耳边贴心的呢喃。
在晨雨里,把一盆盆花搬到楼顶,也给它们换换新鲜的空气,雨水是魔术师,会滋润了花草,亦会以特有的柔情,温润着我的心。
《树树皆秋色》是方方的小说。爱书有时候比爱人更迫不及待。没等到假期,我已经读完了,在刚刚过去的凉凉的秋晨里读过,在有细细的雨丝飘散的秋晨里读过,伴着我的花草,伴着我的寂寞,伴着远处寺院传来的钟声,静心地读过。
女主角博士生导师女教授华蓉,是一个生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为了不听楼上的干扰,挑房子捡最高层的挑,并不怕人说顶楼的种种不好。她喜欢一个人去不远处的山林里散步,一个人穿过小山去看远处明清的湖泊,她四十岁了还独身,她一个人活得并不像人想像里的寂寞,她把山林比做丈夫,日夜相处着,她把远处的湖泊比做情人,虽然很远的相望,却有相通的默契和融合。
她在自己的事业和独特的情感里活的不错。她对爱情失望,她不拒绝爱情却固守着自己的原则毫不放弃。
常人的理论在她这里变得可笑,她的世界简单而又像黑白一样活得明了。只到一个叫老五的人的声音传到她的耳朵里,以拔错一个电话号码的形式。他应该是一个年轻的学生,他年轻生动活波又不失幽默。
他以她从末接触过的个体用电话这种形式住进了他的心。他认识她,了解她的一切,而他于她,只是一个声音。人是奇怪的,在声音里她依恋上了他,他们以一种可逾越的心灵相通,走到很近,又被他的不肯露面的神密隔了很远。至到有一天,她说我们可以见一面,他就消失了。她病了,又坚强的好了。
他又出现了,因为,他的消失,只是因为手机丢了,只是因为,他想与世隔绝好好准备考试,这次又兴奋的打来,只是考试过了,听说她认识他报考的导师。她在他轻松又依然热情的声音里流了许多泪,又轻轻地笑了。
她换了电话,选择把他清理出心外。篇尾里,她打开窗,感受到迷失好久的自己回来了,她看到了她迷恋过的远山湖泊、树林,都还依然温情地存在,秋天到了。
树树皆秋色。
尘世里的情感,比不上大自然的稳妥和忠诚。没有人可以依赖,除了自己,没有什么可以打倒自己,失去了什么,只有内心存活着,就不会丢了世界。因为,树树皆秋色,不要为一棵树的风景押上所有的赌注。
方方想表达的,是不是这样一种情绪呢?
十年后是夜的重读,似乎更确定的,是她的放下,淡然的情怀。
我喜欢活在自己世界里的花蓉。我喜欢她的坚守和坚强。生活里处处都是生活,生活里又处处都是生活,总是要生活,就要努力去感受自己的喜悦,那怕它是一株不言语的树,不艳丽的花朵。
我是路边的一枝狗尾巴草,在这个秋天里,用秋风梳理心情的一根根细小的毛毛,用秋雨去安慰干旱的心,用冷静的秋阳,给自己的生命,以一种独特的形式,镀上金。
书是最好的朋友,文字是心灵的熨烫师,心灵在文字里慢慢脱去羁绊,慢慢变成可以在风中民间飞舞的秋天的精灵。
抬眼看被百叶窗隔成一片片的阴雾迷蒙的天空。停止敲打,舒一口气,就像把一片心叶,放飞于秋风。突然心悦,为自己心灵渐轻盈。
十年后的秋天,没有山,幸而有能书,心有微风,凉意自来,心有群山,秋来尽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