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二):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
昨日看到潜规则的《论资排辈也是好东西》一章,感受颇深,一起来细细咀嚼一下古人是怎样“论资排辈”的。
其中有两位典型的代表人物,一位是孙丕杨,明朝二品吏部尚书;一位是与之相隔千年的崔亮,北魏吏部尚书。孙丕杨创立了“挚签法”作为当时的选官制度而颇受争议,而崔亮算是掀起谈资论辈选官制度的“始作俑者”。
1.挚签法
嘉靖十年—万历四十二孙丕杨的“挚签法”一出,除了引来争议很有一些“权威”人士的一通批判。
《谷山笔尘》卷五中批评孙丕扬道:人的才能有长有短,各有所宜;资格有高有下,各有所便;地方事务有繁有简,各有所合;上任的路途有远有近,各有所准。
宜、便、合和准四字批评得十分精准,看到了当时孙丕扬采用的“挚签法”所带来的种种——不宜、不便,不合和不准。
顺便提一句,那时候交通不便,千里赴任,通常要借一大笔债。在工资不高的条件下,还债的压力很容易转化为贪污的动力。因此,这个距离因素便关系到"德才兼备"中的"德"。赴任的官员到了千里之外,情况不熟,语言不通,办事便要依靠名声很坏的吏胥,领导和监督作用也就无从谈起。这又关系到"德才兼备"中的"才"。可见这个不起眼的距离因素也不容小看。
明朝大学者顾炎武对竹签当政的指责更加尖锐。他从孔圣人的教导的高度出发,径直联系到天下兴亡,真是堂堂正正,义正词严。
顾炎武说:孔夫子对仲弓说"举尔所知。"如今科举取士,礼部要把名字糊上再取,这是"举其所不知";吏部靠掣签安排干部,这是"用其所不知”
我们看到孙丕扬的选官制度似乎有些不合乎人情,既违背了圣人的教导,有违背了职责所在,甚至让人觉得辜负了百姓的期望。
那为什么孙丕扬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创立抽签法?如果我们要理解他的“苦衷”还不得不考虑他当时所处的环境。
其实在嘉庆年间,早已被朱元璋废除的“宰相制”已经悄然被另一种“潜规则”所代替。在没有合理的宰相制度条件下,行政大权遗产悄悄落在皇帝的私人顾问和随从手里,这是潜在的规矩,也是真正管用的规矩。
不敢得罪宦官,不能不让路。双方较量的结果,就是孙丕扬带头放弃自己手里的安排干部的权力,放弃肥缺的分配权,同时也就取消了灰色权势集团的肥缺索取权,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的标准安排干部,一切由竹签和当事人的手气决定。这个抽签制度建立后,吏部的后门果然堵住不少,当时的人们便盛赞孙丕扬公正无私。
当然我们可以看到抽签法一定程度上堵住了通过钱财“走后门”的路径,但是同时又没完全堵死,这样不至于赶尽杀绝而让一些人狗急跳墙。
2.论资排辈
另一位崔亮是论资排辈制度的创始者,当时正赶上武官得势,太后下令要选拔武官在中央好地方的政府中做官。前任的吏部尚书按照老方法提拔让很多人心生怨恨,于是崔亮上奏采用新方法,不问愚贤,所有选官按照任龄和资历进行选择,无论上任在哪里都必须立即到岗。
亮乃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滞者皆称其能。
顾炎武也曾评论说:“北魏的人才流失就是从崔亮开始的”。其实考场当时的形式,也是迫不得已,用年头的限制也是权宜之策,是用来安抚上上下下的压力集团,是被迫的让步。
崔亮的外甥司空谘议刘景安对其舅舅做法很不满,随即写了一封信:
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魏晋因循,又置中正。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足应十收六七。而朝廷贡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论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业,空辨氏姓高下。至于取士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属当铨衡,宜须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谁复修厉名行哉!
明朝末年,也同样面对着权势集团的压力。抽签等等也是不得已。孙丕扬和崔亮这两位吏部尚书相隔一千余年,但是选官规则的形成法则相同,形成的情势相近,形成的结果自然也差不多。一个很明白的问题竟然用一千年也解决不了,真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如果要发明一种在官场中的阻力最小、压力最轻、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办法,恐怕那就是论资排辈加抽签。资格和辈分是硬指标,不容易产生争议,这就能够持久。人人都会老的,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办法对自己格外不公平,这就容易接受。已经老的人关系多,经验丰富,常常还是年轻人的师长师兄,年轻人很难公开反对他们,这就让反对者难以成势。至于在相同资格和辈分的条件下抽签抓阄,这是把前程交给天意和命运安排,而天意和命运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无法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