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前五识的定义

2018-06-08  本文已影响0人  visuddhi

前五识的定义

主讲:JK

我们开始上课,一起合掌:

世尊、远离尘垢、断尽无明烦恼的阿罗汉, 自证成正等正觉,我礼敬佛陀、世尊。

法, 世尊已善妙及详尽解说,我礼敬法。

世尊之追随者, 良好修行于道的僧伽,我礼敬僧伽。 (念诵三遍)

我们先复习一下,上节课的内容:

一切的心法(精神现象),分为几种?哪几种?

两种,心和心所。

为什么把这两种心法,叫作心和心所呢?

一切的精神现象呢,分为两种:一种是主要的,像国王一样;一种是次要的,像大臣一样。前一种叫作心,后一种叫作心所。

心所的“所”是啥意思?

心所,意思就是,它是被“心”所拥有,它属于心,所以,这种心法叫作“心所”。

心所能不能离开心,自己单独存在,自己单独活动?

不能。心所就像仆人一样,总是跟随着主人的,它自己不能单独活动,不能单独存在;心生起了,心所才能跟着生起。

心有多少种?

六种。

是哪六种呢?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我们不要把“眼耳鼻舌身意”与“眼识……意识”混为一谈。眼耳鼻舌身,这是五种色法,意根,是一种心法;而眼识到意识,是六种心法。

心所有多少种?

心所有很多种,有好几十种。比如:推理、快乐忧伤,这是两种心所法。

快乐忧伤,其实是一种心所法,一种精神现象,它们叫作“感受”。佛法里的名称是“受心所”,快乐的感受,忧伤的感受。

贪、嗔、痴,这三个都是心所法,贪爱、嗔恨(仇恨、生气),痴就是我们之前讲过的苦因“”:“无明”。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六种心。我们给前五种心,就是前五识,下定义。

前五识的定义

能够看到颜色的,不是眼睛,而是一种心法,是一种心。这种心,叫作什么?眼识。所以,眼识的定义就是:能够看到颜色的心。

眼识:能够看到颜色的那个心。这是眼识的特征。

鼻识能不能看到颜色呢?

不能,鼻识只能闻到味道。所以,六个心当中,只有眼识能够看到颜色。

我们有一节课专门学习了:色法的特相,心法的特相。色法的特征是什么来着?

色法是互相障碍的,能够被刀棍、蚊虫接触而变坏。

那么,心法的特征是什么来着?

任何一种心,任何一种心所,它们都能够对某个对象进行认识和感知。“能认识”,是一切心法的特征,一切精神现象的特征。

心法和色法的特征,一定要掌握好。

那么,物质色法,能不能够对某个对象进行认识和感知呢?

物质色法,不能看到颜色,听到声音。只有精神心法,才能去看、听、思考。

同样的,两个精神心法,能不能互相障碍呢?不能。

为啥不能呢?因为精神心法,不是空间里的东西,它不占据任何的空间,没有长宽高,所以,两个心法,如何能够互相障碍呢?

两个色法各自占据自己的空间,所以会互相障碍,比如,人的身体不能穿过墙壁。

精神心法,能否被刀棍打坏,被蚊虫咬坏呢?不能。

所以,“变坏、障碍”是色法的特征,“能认识”是心法的特征,这是它俩不同的地方。

既然,一切的精神现象,都能对某个对象发生认识,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心法,都有自己的认识对象。因为,既然有“认识”,就必须有认识对象。比如,“看”这种认识,必须得看到某个东西,才算是“看”。

有人说:我看了,但是啥也没看到,这可能吗?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是看了,就一定看到了某个对象,哪怕你看到的是一片白色,那个白色就是你看的对象。所以,任何的精神心法,都能进行认识,都能对某个对象发生认识。

六个心,都是如此,它们都能够对事物发生认知,但是呢,它们各自所认知的对象是不同的,这就是六个心不同的地方。

比如,眼识的认识对象是颜色,耳识的认识对象是声音,鼻识的认识对象是气味。这就是它们各自的特征。

眼识的定义:能够看到颜色的心。

耳识的定义:能够听到声音的心。

鼻识的定义:能够嗅到气味的心。

舌识的定义:能够尝到味道的心。

身识的定义:能够感知触处(软硬、冷热)的心。

这就是五个识的定义。

今天的课就到这里,大家一起合掌:

愿以此功德,永离诸愚人,随彼善知识,得证般涅槃。(念诵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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