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闹元宵 蜀黍查酒驾

2019-02-19  本文已影响0人  夜泊他乡月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2019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和“2.19”元宵节及春运后期交通安保视频调度会要求及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通知,高速交警于2月19日开展查处酒驾醉驾元宵节统一行动。大队依托临夏收费站执法服务点,重点对夜间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出动警力9人次,警车两台次,检查各类机动车370余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5起,未查获酒驾违法行为。

        酒驾行为,害人害己,临夏高速交警将持续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鉴,加强自勉自律,严格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害人:

一、酒驾危害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对于社会其他公众而言,酒驾的人就是不安全因素,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身体感官之间配合发生障碍,危害其他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酒驾后视觉感官发生障碍,饮酒后会出现眼花、头晕、视像模糊等特点,这种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成倍增加,漠视自己的生命,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酒驾影响他人家庭幸福和谐。酒驾后,由于意识模糊,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大幅度增加,酒驾后,一旦将别人撞伤或者撞死,对于这个家庭都是沉重的打击,有人说撞人了,可以赔钱吗,但是赔得了钱,赔得了家庭的幸福圆满吗,赔得了健康吗?答案显然是不能。

害己:

一、酒驾后面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吊销驾驶证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轻则会被行政处罚,重则面临牢狱之灾。 行政处罚: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在80毫克以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5款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以下拘留,并处1000以上2000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在80毫克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犯此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即饮酒后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2㎎/ml,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行为人故意逃避酒精含量检测,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行为人饮酒的,可以认定行为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饮酒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大幅度减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即如果对方酒驾,由对方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依据责任划分承担。而在保险公司相关免责条款签订中,酒后驾驶是除了强制险,是不予理赔的。所以饮酒者可能面临大额赔偿,但是保险公司仅仅会赔偿11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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