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我国文的王先生
14岁那年,北平一切尚好。
我每天清晨咬着油条,踩着吱嘎吱嘎的凤凰牌脚踏车,从胡同中如穿堂风一般飚过,撒下一路的豆浆汁儿,惹得巷口的罗大妈叫骂着“疯丫头,迟到了看先生不罚你!”。
钱市胡同深处的一方四合小院,就是王先生的学堂。把车停在门口,尚未推开门,就听到里面朗朗的读书声。我猫着腰爬在窗口,看到先生正转身板书,就打算从后门溜进去。刚蹑手蹑脚的走了一半,就撞在了一双黑长笔直的衣裤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粉笔屑的皮鞋倒映出我一脸的惊慌。悻悻地抬头,先生藏在金边眼镜后的双眸,带着无奈的神色和宠溺的笑意。“来了就好好听课,这又像什么样子?”说完他清了清嗓,转过身,宽窄得当的背,在他的白衬衫上撑起好看的弧度,我一时看的着了迷。
先生课上是通古知今、令我们崇拜的老师,下了课,先生就是我们最好的玩伴。他会和男孩子一起打球,足球篮球乒乓球,好像就没有他不会的。也会给女生撑皮筋,坐在四四方方的凳子上,捧一本书,偶尔抬头扶一下眼镜,看着我们用红绳绑起来的小辫子飞舞在空气中,满意的微笑着。他坐在旁边,我总不能专心跳皮筋,一边跳一边侧着脸偷偷看他。他好像有能感应到我视线的超能力,总是在我偷看的时候猛地抬头,我就撞进他那双被女同学称赞为 “住着星星”的眼眸里。看着我涨红了脸不知所措,他就低头偷笑,嘴角小小的狡黠,却不知自己早已红透了耳朵。这样的他,大概就是隔壁小哥哥教我写的那两个字——“雅痞”。先生一定不喜欢这样不传统的字眼,我也从不敢说。
我生性好动,上课的时候总不能乖乖听课。有一次,隔壁家的哥哥给了我两只不知从哪里抓来了的绿色小乌龟,甚是新奇。我和同桌就在先生的课上用字典堆砌出跑道,让两只小乌龟赛跑。玩到兴起时,竟不自觉叫出声来。一句加油,声音不大不小,却刚好落进了先生的耳朵里。先生就拿黑板槽里最小只的粉笔头,抛向我的方向。在我夸张吃痛的表情里,板着那张精致的脸,仿佛在塑造他年轻的威严。
我从来是不怕他的。
豆蔻之年的我,尚且不懂何为“岁月静好”。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认识先生以后的每一个平淡的日子,都是后来再也乞求不到的美好。
那一年,20岁的王先生是我的国文老师。
我在王先生的学堂念了两年的书,对先生的喜欢也越发浓烈。第二年的春天,先生带我们去北平郊外春游。并肩躺在草地上的时候,我偷偷选了离他最近的位置,第一次说出了自己的少女心事。先生微闭着眼睛,没有回应,仿佛是睡着了。其实他是在装睡。我是怎么知道的?因为我看见他的耳朵红了,比二月里的繁花还要红。
春游归来后,我害怕先生的拒绝,总躲着他,不敢再与他亲近。先生也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在得知他要去山区支教的消息时,学堂里再也不能平静。其实女孩子都各自怀揣着对先生的小心思,万千的不舍,嘤嘤的啜泣声配合着夏日的蝉鸣,一股寒意从我脚底升起。我依仗着先生对我的那一份特殊,闯进他的办公室想要挽留他,却看到他也红了眼睛。我知道,先生是一定要走的。
先生离开的那天,大家都送了离别礼物。我把一个喜欢我的男孩子送的孔雀羽毛给了先生,忍着泪开着玩笑,说礼轻情意重,大家忽然都破涕为笑了。只有我,看到了先生眼底的释然和氤氲在金边眼镜里的水汽。
那一年,22岁的王先生第一次离开了我。
先生走后,学堂换了新的国文老师,矮矮胖胖的老先生,话都说不清楚,父亲为我安排了新的学校。对先生的思念,就一直藏在随身的荷包里,送给先生的那支孔雀羽毛,其实是一对。
临近我念大学,国内局势开始动荡,原定的清华园怕是不能去了,父亲开始安排我出国。18岁的我,梳起了中长的卷发,合身的小洋装,再没有了幼年时男孩子般的淘气模样。拎着藤编的行李箱,从父亲手里接过南洋船票的时候,我从家人臂弯的缝隙里看到了王先生。那天,是刚结束支教返回北平不久的先生来为友人送别的。
很感激上天的安排,让我没有错过王先生。说服了父亲让我暂时留在国内,家人也都搬进了清华园。
不久,先生就被新京报聘请去做特约评论人,我也和先生重聚,谈诗词歌赋,聊时事政局,品茗饮酒。他不再是我的老师,真好。
毕业以后,我留校任教,先生升做了新京报的主编。
是的,我和先生,恋爱了。
那段时光是我这一生最幸福的,却也是短暂的。
先生每天下班后,就骑着他崭新的脚踏车去清华园接我,有时候带我去大栅栏听曲子,有时候去南锣鼓巷吃小吃。先生是怎么吃都不会胖的身子,让我好生羡慕。但是先生也从来不会嫌弃我微微出肉的样子,他说,肥肥的才可爱。我和先生初识的学堂早已不在了,经营西洋电器生意的父亲买下了那个四合院,给我做陪嫁。
那一年,27岁的王先生终于成了我一个人的王先生。
婚后,我开始为先生洗手作羹汤,为他熨烫平整他最爱穿的白衬衫。在他出门的时候为他扣上第二颗纽扣,等他在我额上印下浅浅的吻。没人的时候,我就唤他小哥哥,他开心的应着,眼角眉梢,笑的像个孩子。每天早上太阳照进房间的时候,我知道先生趟在我身边,就是我最大的安心。
出了婚期,先生带我回重庆,带我去他念过书的南开。那天,我看到校门口的报刊栏里,看到意气风发的先生高举旗帜、和同学游行的照片时,心跳,莫名的漏了一拍。他在报社工作,我担心每天前线的消息源源不断的送到他的眼前,我担心他身体里流着的热血。
果然,回来北平后不久,前线战争开始了。
果然,先生毅然决然的弃笔从戎。
先生说,我不能看国破家亡独自享乐,我要为你保家国平安。挽留的话我终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懂先生。
先生常年运动,有一身良好的肌肉和高学识,那副金边眼镜也只是他初出茅庐为人师表做的样子,所以,他成了空军指挥军的预备军。临行前,他把我送他的那块绣着“源”字的手帕塞在白衬衫贴身的位置,披上戎装,踏上了去前线的火车,我没有去送他,我甚至不敢追随他走出四合院的门。
对不起,先生,即使我长大了,也依然没有面对离别的勇气,尤其是对你。我不能在你的信仰面前留着泪拖你的后腿。我会照顾好肚子里的孩子,你走的太匆匆,我都来不及告诉你我怀了你的孩子。
战争爆发之后,消息也被阻断。我独自面对妊娠反应,独自撑起支离破碎的家,却从来没有后悔嫁给我的先生。
后来,再也没有了先生的消息,后来,我知道他终究是回不来了。只是时常在梦里,先生还会与我相会,他什么话都不说,无论我怎么哭着问着,他就微笑的看着我,藏在破碎的金丝眼镜片后的那双眸子,还是他离开我时的模样。醒来看着依偎在我怀里的汤圆,北平十月的夜风,莫名的刺骨,我想哭,但是发现枕头早已濡湿。
先生啊,我生的是个男孩,像你。为他取名汤圆,是因为你说,我做的汤圆是你一生吃过最好吃的。是啊,一生……
一个月后,我收拾停当行囊,抱着小小的汤圆,坐上了南下的火车。汽笛声响起的时候,我看到从行李箱里窜露出来的先生的那半支孔雀羽毛,远远的,随着风飞走了,就像我抓不住的 王先生。
现在我随身的荷包里又多了一样东西,血迹斑驳里依稀能辨认出一个“源”字的手帕,我给先生的手帕。
那一年,29岁的王先生永远的离开了我。
十一月的重庆,薄荷微凉的秋风,我终于回到了先生的家乡。我看着汤圆稚嫩的脸,一天天出落成你的模样。很多时候,我不敢看汤圆的眼睛,那双眼,和先生那么的像。
先生曾经屹立的江边,我去过很多次,我不是去怀念先生,我是想追随他而去。有一次,我把汤圆交代给了先生的母亲,那个温文尔雅却也白了头的太太。换了那身我们大婚时先生送我的旗袍,描了他最喜欢的眉,一只脚踏进长江,差一点,我就要见到先生了。那只先生唤作嘟嘟的蠢狗,老的快挪不动步子了,却不知哪来的力气,拼了命的扯着我旗袍的裙角,不让我往江水里走。我回头看嘟嘟的时候,脑子里有电影放映的画面,每一帧每一秒,都是我的王先生,和我们的汤圆。
不久,嘟嘟就离世了。那天,我抱着嘟嘟渐渐僵硬的身子,眼泪,都流进了心里。先生,你知道我有多羡慕嘟嘟,这么早就可以去和你相聚。
先生离世的第11年,重庆解放。
我在火锅升腾起的热气里,渐渐看不清前方,耳畔重庆口音的小丑戏耍好像突然停了,汤圆焦急的叫我,我也听不清了……先生你看,他更像你了。
没有你的家国平安,我要了,又有何意义。
先生,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