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盈利模式探讨
360创始人兼董事长周鸿祎认为互联网产品虽然千变万化,但是盈利模式只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特别传统,就是利用互联网卖东西。卖真实的商品,我们就叫它电子商务;卖基金、股票等理财产品,就叫互联网金融;如果卖SPA、虚拟的服务、餐馆的打折券,可以叫O2O。其实这都是一类模式,即以互联网为平台,做传统生意,只是发挥了互联网的特点,就是网聚人的力量。
第二种模式是依靠广告收入。就是当你的服务不能赚钱的时候,如果有足够多的眼球,有足够多的用户,你可以向他们推荐一些其他的产品服务,实际上这就是广告,就跟免费看电视,但电视里有广告的概念一样。
第三种模式是以网游为代表的增值服务。你可以向用户收取提供额外服务的增值服务费。举个例子,在一个网游里面,有一万个“屌丝”在免费玩,突然来了一个高富帅,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要当大哥,花很多钱买匹马,买把剑,还要给“屌丝”发工资,挣这些人的钱就是增值服务。不愿意花钱的人可以继续在游戏里做一个辛辛苦苦的挖矿人,或者种粮食的人。
我是从事金融行业的,我能想到可能不属于这三种方式的,比如直播平台,后来又被自己推翻,因为直播平台恰恰是三方面都占了,它卖给用户的是直播内容,有时会加入广告,如果有高富帅愿意充钱,还可以享受一些虚拟的增值服务。
结合互联网行业的特点,这三种盈利模式可能涵盖了现有的一切方式,但是怎么样在现有的盈利模式上加以创新或者打破常规开发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三种盈利模式展开细说:互联网上卖东西包括自己生产、自己销售,外包生产、自己销售,不生产、只销售,或者打造为实物交易平台、服务交易平台等。广告变现包括直接展示广告,按时间或点击量收费;与广告联盟合作;电商广告,按销售额提成付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软文;观看广告获得虚拟产品等。提供增值服务包括限定免费、试用期免费、核心功能免费等。
很多互联网或者科技行业都在思考变现的问题,因为现有商业模式带来的利润不足以支撑他们度过资本寒冬,比如OFO、途歌现在都无法退给用户押金。也无怪这些企业会显得急功近利,甚至违背互联网行业用户至上的思维。但是,在这种困境下依然有互联网企业在快速生长,比如哈啰出行在2018年9月份刚刚获得新一轮40亿元投资,抖音app日活破亿且占用用户的时间仍在快速增长,三亿人都在用的拼多多购物app,以及刚刚获得携程投资的智能机器人企业云迹科技等等。
所以,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是很多企业的困局。但同样的,互联网企业的变现要比其他企业更加多样化,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巨大流量的变现也是传统行业所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