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4
2020-06-14 本文已影响0人
杜五行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交友、恋爱、行善,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