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闹师”和“闹校”前,请先考虑自己的家长责任是否尽到
先声明一下,鄙人不是老师。
那个母亲,你的责任尽到了吗
一个十四岁女孩子,坠楼身亡!
事情不复杂,女孩子在网上结交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邱某,这个人用发红包的小恩小惠方式诱骗女孩子拍了身体私密部位照片。
后来,小女孩被邱某利用照片威吓到外面开房并怀孕了。但女孩子的母亲发现后,只是把邱某痛骂一顿,然后拉黑,竟然没有报警!
小女孩患了抑郁症,时常流露出自杀念头。在一次上课期间,因为接了邱某电话(小女孩又把邱某从黑名单移出?)而失态,被老师责罚。此后,小女孩不再上学,找了一个发传单的兼职。那天,在接到一个电话后,女孩儿情绪低落,找人喝了很多酒。回到家后,走到阳台坠楼。
事发后,小女孩的家长声称邱某和老师是导致小女孩死亡的推手!
邱某罪不可赦,强女干未成年少女,必须绳之以法!但是,老师怎么了?学生上课带手机、接电话,老师责罚她难道不对?如果小女孩母亲觉得责罚过重,那也是方式问题,和你孩子的死没有直接关系!
再看整个事件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词:社交软件交友、拍私密照、被威吓开房、怀孕、未报警、抑郁症、喝酒。
失去了骨肉,做母亲的悲伤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平时对孩子的教育也太少了,看看孩子平时都做些啥,看看你发现女儿怀孕后的做法,我只能说,这个母亲不称职!当不幸发生,竟然连老师都想牵涉进来!你是糊涂还是不讲理?
只要老师一责罚,孩子出了问题,那就成了老师的责任,老师成了罪人!老师们如何去管理学生?不要逼得老师最后放弃对孩子的管教,上课自顾讲自己的课,孩子愿听就听、愿学就学,最起码省得二十年后被打!悲哀不?
老师这个职业,太难了!
这个责任,学校怎么背
一个年满十九岁的男大学生,女友晚上出去玩,因为下雨,让他去送雨伞他不去,结果俩人闹别扭了!这男孩子为了气女友,跑到学校荷花湖去给女友的室友摘荷花,自己又不会水,结果溺亡了!
男孩父母找到学校,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他们说,自己的孩子品学兼优,学校的湖没有围栏、没有警示致使孩子殒命!
我的天啊!“品学兼优”,这话说的!“品”咱不评论,逝者为大;至于学,一个民办大学罢了!再看,把孩子的死因归于湖边没有围栏、没有警示,你孩子十九岁了,是成年人,有风险判断能力,有危险感知能力,他不会水自己也知道吗!水能淹死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孩子情虫上脑,做出这种幼稚的、没理智的事,跟学校没关系!干脆,你控告学校没有给荷花湖加盖子得了,这更有说服力!
自己平时要么对孩子放任自流,要么把孩子宠溺上天,把孩子养的要么任性狂妄,要么养成玻璃心。而一旦孩子出点事,就是学校的责任,就是老师的责任,亏心不亏心!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先把自己做父母的责任尽到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