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宿醉
一夜宿醉之后,头痛欲裂中,稀拉拉只能记起鲜红湿润的嘴唇,和5寸高的高跟鞋跟。。。
周五下课后我们相约出去high。霍伦和傅思是我们导师,带我们去了一个新餐厅。那是一个好地方,餐桌用洗得新白的厚厚的白布盖着,摸上去有一种小时候新年一大早起来穿上新衣服的欣喜。我们一坐下,穿着干净的白T恤和黑围裙的侍应生气宇轩昂而又毕恭毕敬地过来给我们点单。坦白说,我一个穷学生,从没有过如此“高端”的就餐体验,当然我小心翼翼克制着我乡下人进城般的各种惊喜,我不会轻易让我的情绪溅起水花,任由它们把我的秘密出卖给坐在旁边的人。
周五的夜晚,繁忙的一周结束,还有两天假期揣在兜里和躺在床上等着;坐在一个环境这么好的地方,大家都心情放松情绪高涨,我环顾四周,油然莫名的高兴。桌上坐了10人,居中是霍伦和傅思,其他和我一样都是文学院的学生,据说都是小有成就和名气,才蒙霍和傅看得起而被邀请。霍伦大一就出版畅销青春哀患小说,在学生圈俨然传奇,傅被某权威杂志标签为最年轻后现代主义作家,名字每天出现在各种文学媒体上,他的微信被不同年级女学生轮流骚扰。
我知道他们很早,但没私聊过所以了解不多;不过现在我就坐在霍旁边,啤酒来了,我拿起一瓶灌了一大口,抓紧机会搭腔:
“霍老师,听说你喜欢The Cramps乐队?” “一个朋友告诉我的,真的吗?你喜欢那类型音乐?”
“是的”, “我是喜欢The Cramps。噢,对了,和你那个朋友say hi,告诉他他猜对了。” 他微笑着,然而眼睛都没抬一下。
“他还说我有喜欢其他乐队吗?"
“没有,他就提了The Cramps”
"你喜欢The Cramps吗?"
“喜。。。喜欢,他们不错”, “不过我现在听得最多的是Prefab Sprout,你听吗?”
“听,我只喜欢 Steve Mcqueen这张专辑。”
坐在霍对面的毕婧和他说话,他倾身过去,脸上充满那种绅士礼貌的表情。傅坐在婧边上,他们聊起了路达。 路达是个诗人,他只写短诗,那种只有两到三行的短诗,每行只有两三个字。我不是十分看得明白,只隐隐感到诗里有种狂暴的野蛮。路就坐在旁边,笑眯眯的,话很多,你断然不敢相信他写那样短狠的诗。
我的啤酒喝完了,我把空杯子放在面前桌上,很想再要一杯,但我不敢大声吆喝远边的侍应生,我决定等等,等别人喝完再一起叫。裴菲和宸璐坐我旁边,像两个老熟人一样大声的聊着八卦。 裴菲越聊越敞开,完全丢弃平时御用的庄严肃穆性冷淡表情包,还原了她的纯真少女脸;她今晚盛装而来,两个白皙的肩膀,好像沙僧撂了挑子,脱了负担,开始轻佻的舞动起来,看得人心痒痒,又不知何处去挠。
虽然我不敢说我很了解坐在桌上这几个学生,但看他们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们的性格大概,还有他们写的东西如何,即使这之间没有必然因果,我也相当确定,但裴菲是个例外,她很神秘。有时候她安静坐着,木然盯着桌面,好像她不在这个空间里面,她的元神已化作一只苍蝇,从她的嘴巴飞进她的肚子里,在里面啃食她自己的心肠。从我的观察,即便她身体一动不动,即便她的眼神牢牢的盯着某个地方,她依然非常有攻击性;当她恢复常态,抬起头来,嘴角唇边总有一抹冷嘲热讽般的笑容挂在哪里,可能和内心的干架暂时获胜,一副趾高气扬的侵略者气场,好像要把全世界都踩在她的5寸高跟鞋跟下,肆意凌辱。
她对人对事的评语往往讽刺夸张,并且无情,虽然大多时候她的观点正确。当然如果她开心的时候,不会这么尖酸刻薄,她的笑声会直接敲击你的心脏,不带任何杂音,只有明朗朗的欢乐。她的眼睛,平时大多时候是郁积的,像关着门闷着烧的煤炉,总带着暗黄的不充分燃烧的火苗;而高兴时她的眼神像孩童一样,清丽,透明,闪着淘气的亮光。她的文字也如其人,像大钉子一样咄咄逼人,经常会喋喋啰嗦着不那么优雅的怨愤,但总是充满了暗黑的神秘力量,有如蛇咬,又如蜂叮,看完总让人想歇斯底里砸烂些什么东西才能平复。
宸璐站起来要上洗手间,这时裴菲把脸转向了我。
“你不问我喜欢什么乐队吗?” 她轻声笑着,看着我,黝黑的眼珠里面,满满是那种嘲弄的淘气。
“嗯,你喜欢什么乐队?”
“你觉得我会很在意那些男生的玩笑话吗?”
“我不知道”.
“我看起来像那样的女孩吗?”
“坦白说,你像” 我忽然忍不住,冲口而出: “你的皮衣和你身上的一切,都能说明。”
她咯咯咯的大笑起来,清脆的笑声敲击着我的耳膜,我的心室膜一阵酥麻。
“我挺喜欢你写的东西,除了那些愚蠢的主角的名字,那些老掉牙的俗套,还有缺乏对人物心理洞察之外。” 她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那就是没有什么可喜欢的。”
“有呢,还是有一点的。” 她说, “不要因为别人的话让自己难过。不过就是评论嘛,你看那两个。” 她手指向两个导师。
“你看看他们在我们的倾慕中堕落成什么样子;路达现在都跪着舔霍伦了。”
“首先,我不难过。其次,霍伦是个好作家。”
“真的吗?你看过他的书?”
“一点点,我周三刚买了他最新的小说。”
“血,溅在石阶上。。。” 她用了宋丹丹的语气,读出了书中的一段,眼睛深深的看着我的眼睛,揶揄在煤炉子里面噼里啪啦的燃烧。
“对呢, 里面还提到了很多体位。” 她的眼神开始转为调皮,嘴角那一抹讥讽戏谑的笑容如一轮明月般,挂了起来。
“你写的东西里面没有吗?” 我在她的月光下晕乎乎有点不知所以,没话找话。
“我是来学习的,” 她回过头去,若有所思:“我必须尽快吸收我能吸收到的营养,哪怕一开始是模仿。”
侍应生终于来到我们这一桌。我举起我的手指,裴菲也举起了她的;开始我以为她在模仿我的动作取笑我,然后我意识到她也想要啤酒。
宸璐上完洗手间回来,裴菲转向她那边,继续刚才的话题。我斜倚着靠近傅思那边的桌子,想吸引他的注意。
“傅老师,你了解简凯?” 我问。
“一点点吧,我们是同事.”
“你认为你自己是后现代主义吗?”
“我觉得我更靠近现代主义,尤其和简凯相比.”
“是” 我回答.
他低头看看桌子,好像才发现桌上的啤酒是自己的一样,拿起来深深喝了一口。
“你觉得我们的课程怎么样?” 他问。
是在问我吗?我脸有点发热,不知状况。
“不错,” 我说. “我感觉在很短时间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听到你这么说真好,” 他说. “我们其实也开始教学不久,需要更多经验”
“是的,” 我回应。
我知道我应该说点什么。忽然间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聊天的出发点,但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我们之间沉默了几秒之后,他转过头去,看着别处,我站起身来,佯装上厕所。厕所里有一个男人站在尿兜前,我知道他站在那里我会尿不出来,站在外面等他走了再进去。地上湿哒哒的,散落着厕所用卷纸,被尿液和水浸湿,发出刺鼻的气味。我站在那里,用鼻子用力呼气,尽我所能快的尿完一泡。外面传来洗手的水流声和干手机的风声。虽然厕所一塌糊涂,地上又湿又脏,到处散发着粗鄙的尿骚气,却并没有影响饭店在我心里的庄严地位,毕竟这是用厚白布做桌布,侍应生穿白T恤和黑围裙的高级餐厅。餐厅无疑是有点古旧了,瓷砖和小便池都不属于这个年代。又进来一个大肚子酒糟鼻的中年男人,站好位置后,在尿兜前岔开了双腿。我赶紧拉好拉链,到外面的水龙头前,用热水洗了几遍手。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点也看不出来自己心中卑微的那个自己的模样,我不知道是应该得意还是应该羞愧。我在干手机下吹干了手,回到了自己的桌子,已经有一瓶啤酒放在那里等我。
喝完这一瓶我又叫了一瓶,慢慢我的胆怯开始退去,在它退去的地方有一些轻软的温热的东西冒出来烘着我的胃部与腹部,暖暖的让我觉得自己不再站在谈话悬崖的边缘,不再站在人群的外沿,而是进入了人群的中心。我坐在那里一个接一个的聊天,当我再去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聊遍了整个桌子,他们一个个落座在我的大脑圆桌里,脸孔在旋转,说话声在回荡,各种观点和态度,笑声和聊骚。即便有人拿包和衣服离开回家,我毫不察觉,那就好像发生在以我为中心的世界的边缘,一点都不重要,酒继续喝,天继续聊。直至傅思起身准备离开,然后是霍伦,瞬间有一种很恐怖的感觉袭来,没有了他们,我们好像什么都不是,我好像什么都不是。
“再喝一瓶!”我叫嚷着:“还不是很晚,明天是周六啊!” 他们坚持要走,他们走后,离开的欲望骤然急迫,即便我每个人都挽留几句,没有人愿意多呆一会。桌子很快就空空如也,只剩下我和裴菲。
“你不会也急着要走吧,嗯?” 我问。
“马上,” 她说. “我住在城郊,要赶公交车。”
“你可以去我那里睡,” “宿舍在四环边. 有一个沙发你可以将就一晚.”
“你这么喜欢喝酒吗?”她又发出那种清脆的笑声. “那我们去哪? 这里要打烊了.”
“The Secret ?过个十字路口就到了。” 我提了个建议.
“走起!”
外面比我想象中要光亮得多。夏夜城市霓虹夜灯把本应黑漆漆的天空漂得白晃晃。上了个斜坡,穿过了一辆辆等候夜客的出租车队列,忽然下起雨来。裴菲夹着她的皮手袋,高跟鞋在地上急促的敲打。不用回头看我也知道,她肯定又换上了严肃穆然的面容,她的动作僵硬,身体绷得很紧,我伸手想去搀她,她摇摇手,自顾自的加快了脚步,走到我的前面去。她的腿本来就很长,5寸的高跟鞋把她的小腿拉得更长;黑皮裙紧紧裹住她的屁股,愈发显出她两条白色的长腿,在沙沙的雨声中,伴着鞋跟在地下“噔噔噔”的节奏,我的心中像开了一个椭圆机,满满都是她紧翘丰实的臀部和她白花花的双腿,左右上下摇曳的运动轨线,我情不自禁地感到一点坚硬与火烫。雨中,她独自走着,有点凄艳,有点遗世,然而绝美,像一只受过伤而又自尊满满的猫,迈着轻盈的猫步,掖着毛茸茸的利爪,不由自主地就会挠伤别人伸来的援助之手。不知为何,我脑中响起一首满月Täysikuu (Full Moon),但并非人声演唱部分,而是1分20秒开始到2分28秒的凄美小提琴,烘托着整个画面都是黑色的雨线的夜半街头,在被风吹得左摇右摆的黄色街灯下,裴菲的高跟鞋一步步踩着比小提琴弦还要坚韧的拍子,毫不犹豫地走上斜坡,走向头顶的满月。
在The Secret酒吧里有很多空位置,我们在第一层窗边坐下来。我叫了两瓶啤酒,她一口就喝掉了半瓶,用手背擦拭湿润的嘴唇。她的手细长白皙,涂着黑色的指甲油;她的嘴唇红润而柔嫩,嘴巴微张,牙齿整齐而洁白。我不敢一直盯着她看,拼命在脑中搜索话题,但空空如也,捞不起一丝半丝海草,不觉我也一口喝掉了半瓶。
整整五分钟过去了,我们没有说话。
“你来北京真正想干嘛呢?” 她用问题打破不尴尬的沉默,这问题又问得有点世熟,好像我们已经认识经年,只有她不停玩弄着胸前那只空啤酒杯的双手,出卖了她情绪兴奋的小涟漪。
“我来读博士,兼任助教。”
“我知道呀,” 她吐了吐舌头 “但什么让你决定做这个事情哩?你心里希望实现什么雄图伟略?”
“我不知道,” 我说. “自然就走到这一步了。我最初想法是在这里学习的同时,我可以试试专业从事写作。“
“这是个奇怪的想法,现在这个时代,很少人愿意专业写作。再说,在学校里,能得到什么真正的人生体验呢?”
“是,或许你说的是对的.”
她到吧台去点啤酒。我环顾周围,转眼功夫,空座位已经坐满。她脱了刚刚淋湿了的皮外套,里面只穿着一件红色蕾丝镂空紧身上衣,人半倚在吧台上,左胳膊支着桌面,等着吧台里的调酒师给她杯里倒啤酒,不时回过头看我。人高腿长,衣红肤白,黑高跟黑皮裙站在那里,闪闪烁烁的夺人眼球。 她看人的时候喜欢先皱皱眉头,皱眉的时候习惯性用舌头舔一下上嘴唇。我喜欢在这样的距离看她,一寸一寸的看。美,太近了,有一种压抑的危险,让我失掉焦距,模糊她的一切。 前面她告诉我她改掉了自己的名字,我开始以为是改了名,实际上她改了自己的姓。之前应该是姓张或者姓周,很普通的那种姓氏。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一会,因为我很喜欢我自己的名字,再说姓氏随父,说改就能改吗?改了之后不是所有事情都改变了吗,过去的经历,身边的关系,还有整个的人生?但她就是改了。我的妈妈也改了姓,不过那是嫁人之后随了爸爸的姓,习俗而已。后来他们离异后我妈妈又改了一次,不过也是用回原来少女时的那个姓氏。而爸爸也改过名字,但仅仅名字而已,不会去动姓的脑筋。
她从吧台走回来,一手拿着一杯啤酒,左腿翘起搭在右腿上坐下,高跟鞋挂在左脚尖上一荡一荡。
“你觉得你会取得怎么样的成绩?” 她问.
“你指?”
“在班上,学校里.”
我没太在意她的用词,虽然我觉得她用学习成绩会更好,但我没有说出来。
“我不知道,”
“所以我说觉得嘛,你现在怎么会知道呢?.”
“我喜欢你写的东西。” 我说出了再闷在嘴里就会发出豆芽的一句话。
“拍马屁可不能帮你今晚达阵喔.”
“我说真的.”
“路达: 无话可说. 宸璐: 矫揉造作.
洛丽: 家庭主妇一样啰嗦.
柯思嘉: 小孩子气.
毕婧: 无聊透顶.
妮娜: 还好,她太压抑,不过写得还不错 ”
她又咯咯大笑,再次发出那种让我心里舒服得要死的笑声,我恨不得把心整个打开,把她的笑声一串串统统装进去,让它们在里面飞荡,像弹珠游戏里面的弹珠一样,碰到四壁会反弹,不停的发出叮铃叮铃的悦耳,这种悦耳让我浑身松软,像躺在棉花糖上面一样,心里发软,嘴里发甜。
“你真的认真看过?” 她皱了皱眉头,眼神里闪过一抹害羞,间杂着欢喜的光芒,像海边渔民黄昏收网,在落日余晖和波光闪闪中不时蹦起来一两条肥美大鱼似的雀跃。
“那你觉得我写得怎样?” 我问她.
“你。。。,” 她拖长了声音,鼻子里面哼出声来, “You are John Snow, you know nothing! 你都不知道你自己在干嘛。”
她估计酒喝得差不多了,忽然说了句英文,Snow 和 Know两个词里的鼻音被醉醺醺的她高度重读强调,鼻息里面带着浓浓的啤酒麦芽香气,扑面而来。
“那你知道自己在干嘛吗?”
“我也不知道, 但我起码知道自己不知道,” 她皱了皱鼻子,自鸣得意的笑起来. “你斯斯文文又内向害羞,有点像女孩. 不过你有一双强壮的大手,弥补了你的缺陷。”
我心里忽然有一把无名之火烧了起来,我把眼睛看向别处。
“我是一个毒舌,” 她可能感受到了我的情绪.
我没有接她的话,深深的喝了一口啤酒,装做的打量着房间里的四周。
“你不会因为我的玩笑话生气吧,会吗?” 她止不住傻傻的痴笑,捧着肚子笑得弯下了腰趴在了桌子上。我看到了她的薄嫩绯红的耳朵背后颀长白皙的脖子,还有那修削的双肩后面的肩胛骨。
“如果你想我认真损你的话,我可以说出更毒更狠更刻薄的话,你要听吗?”
“请不要说,”
“你太严肃看待你自己啦,换句话说,你把自己看得太严肃太重要。 不过那也不是你的错,你的年纪决定你的行为。“
你自己呢?很好吗?我差点冲口而出,是什么让你觉得自己这么优秀,这么出类拔萃?是北京的哪一堵宫墙,哪一块绿瓦,给了你俯视苍生的角度?如果说我女孩子气,那你就是个绿茶婊,你走起路来像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本能里的莎朗斯通,昼颜里的龙川里伽子!
不过我没有说出一个字,慢慢的我觉得我的火气在消退,因为我已经开始越来越醉,醉到渐渐接近一个什么事都不算事的一个临界点,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什么事物都变成一样,没有丝毫值得分辨的意义。我知道,再来几杯我就到地方了。
房间里觥筹交错的桌子间过道中,走过来一个眼熟的身形。高瘦如竹竿一样晃荡的身材,穿着红色皮夹克,背着棕黄色的双肩包,手里拿着粉红的折叠雨伞,是我的宿舍邻居莫腾。他也发现了我,看到我的一刻,他脸上的青春痘莫名兴奋得涨红,他朝着我的桌子就冲过来,激动得连打了几吨发胶的高耸的头发也微微发抖。
“Hi!” 他打招呼. “你们出来喝酒啊?”
“是,” 我说. “这是裴菲;裴菲,这是莫腾。”
“Hi,” 莫腾朝裴菲摇手.
裴菲朝他点了点头,不过是那种不会准备再重复第二次的点头,然后转面看向了别处。
“我们和其他同学一起出来的,” 我说. “他们很早就回去了.”
“我以为作家7天24小时都泡在酒吧里呢,” 他说. “我在阅览室呆到现在。不过实在读不下去了,完全不明白!一点也搞不懂!“
他呵呵干笑了几声,看看了周围,说:
“我在回家路上呢,路过进来看看有没有熟人。不过告诉你一件事,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作家” 他认真的看着我说。
空气僵了好一会,他说:“好了,那我先走了,” “See you!”
等他转过弯去,我告诉裴菲他是我宿舍邻居;她象征性的点了点头,把剩下的啤酒一口气喝光,站起身来。
“我也要走了,” 她说. “15分钟后还有最后一班公交车.”
她拿起椅背上的皮夹克,攥紧拳头把手伸进袖子里。衣服还没干,有点湿涩,她的手卡在里面,伸不进去。
我站起来,右手抓住她的手臂往衣袖里塞,一个趔趄,我摔坐回凳子上,我的左手慌乱的从后面抱住了她的腰,把她拉到了我的怀里,她整个人跌坐到我的大腿上,我和她之间只有一件薄薄的半干半湿的皮夹克,我能听到她的心跳,她的喘息,还有那时浓时淡的啤酒麦芽香气,掺杂在她身上那醺甜醺甜的香水味中。我又感觉到那点坚硬和火热,不是一点,而是一块,并且在不断的扩散,有如蘑菇云爆炸前夕的澎湃。
“你不是要去我那里过夜吗? 你知道,那里有沙发,舍监也不会管,没什么问题的.” 我用问题掩饰我的尴尬。
“不了,我准备回家。不过下次我说不定会接受你的邀请喔,” “晚安,撒哟啦啦!”
她一猛子从我身上蹦起来,一手抄起了她的手提包,眼睛直直的盯着楼梯的方向,噔噔噔就跑过去了,没有再回头看我一眼。
我听到高跟鞋急促敲击楼梯的声音,我不知道身边还有没有别的人,我坐在那里良久,期待着万一有人回转,回想着刚刚靠她那么近的距离,我能看到通花镂空紧身上衣网眼里面细嫩洁白的肌肤,手上像搂着一缕青烟一样若有若无轻柔温软的腰肢,我很后悔不是从正面搂着她,如果那样我就可以看到她狡黠淘气的黝黑眼睛里,是否泛滥成容许我欢腾纵跃的欢乐鱼塘。如果那样我就可以看到她娇憨俏皮的嘴角上,是否还悬着那一轮嬉笑怒骂的讥讽笑容;如果它真在那里,我会不会俯身过去,捕捉那一双湿润鲜红的嘴唇,牢牢按住它们,把我的嘴唇劈头盖脸的盖过去,像电熨斗一样,把她嘴角那一抹奇妙的愤世嫉俗的弧线磨去,熨平,熨成两条明丽鲜艳的锦鲤,和我一起在鱼塘里纵情游弋,肆意翻腾。
一阵风吹过来,我觉得有点冷,酒意慢慢退去,我看看周围,身边的桌子都空了,应该没有人会再回来,我站起来,穿上雨衣,拿上我的包,下楼梯,走出门,走进风雨呼啸的五光十色的都市的缤纷黑夜里。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早上11点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敲墙。我坐起来看看周围。这是什么声音?我摇摇头,声音忽然又没有了,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剧烈的头疼。我颓然扑倒在床上。是快递吗?但收件室在房间的另一端啊,他们不会来敲我这边的墙。楼上不知道谁在走来走去,还唱着跑调跑到跑马地的李荣浩《喜剧之王》。房间里面怎么这么暗呢?我起来把窗帘拉开。
正午阳光猛烈而刺眼。我穿上衣服,出门到便利店买了牛奶,鳗鱼卷和今天的报纸。
当我回来到收件室,除了两张账单还有两个包裹,剪开第一个包裹我看到了《The Woman’s Room醒来的女性》和《Eichmann in Jerusalem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剪开第二个包裹我看到了一本全是裸体人体艺术的彩色画册。我疾步躲到卧室坐在床上用我抖着的手指激动的快速翻阅这本画册。画册上的模特完全裸露,许多还穿着高跟鞋,或是穿着半遮半掩的薄薄的透明上衣,让修长的上半身更加玲珑浮凸。不过我饿得有点难受,纵酒宿醉后第二天的胃空得嗷嗷翻腾。我把画册放下,开始吃我的鳗鱼卷,边吃边看刚买来的报纸。主要的新闻是学校里昨天早上才刚刚发生的宿舍饮水机投毒案,受害者被救活了,而疑犯在逃中。
报上有一张犯罪现场的照片,我依稀记得好像我去过那个寝室, 当我读到以下文字的时候我确认了我的猜想: 谋杀案发生在离我宿舍仅仅几步之遥的一栋宿舍里,作案者依然在逃。他才18岁多一点,是个大一学生。 不知为何,这个谋杀案让我心潮澎湃。我脑海里构想出一个画面,在一个地下室里,他躲在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后面,从地下室狭窄的窗口中,以大街上路人脚踝的高度,窥探着外面的情况。他知道自己跑不动了,跑也不能跑到多远,他在地下室里,像一只铁笼子里面的皖能,焦灼不安的走来走去,从房间的这一头踱到房间的另一头。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他的内心因为对自己所作所为极度绝望以致留下了冰凉的泪水。他用拳头锤击墙壁,发出砰砰的声音,或许这就是我半梦半醒中听到的吵杂声。他在反复衡量,是投案自首呢还是多观察几天,然后伺机逃走。先逃出校园,坐公车或者地铁到南站,然后去天津的塘沽,登上一条去韩国或者菲律宾的游船,然后辗转离开亚洲,最好是到地球的另一边,比如巴西或者阿根廷。阿根廷好一点,可以去《春光乍泄》中何宝荣(张国荣)和黎耀辉(梁朝伟)去过的瀑布看一看,碰到世界杯外围赛说不定还可以在现场看到梅西和阿奎罗的天才表演。但是他没有钱也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他只有一双理论上能跑遍世界的腿。
我从窗口看出去,是否外面有什么异样,比如穿着警察衣服的巡逻队经过,或者便衣在门口乔装蹲点,是否有伪装成普通轿车的特警车停在附近,对面楼顶上的窗口是否有镜子的反射,可能是狙击手埋伏在上面瞄准镜的反光。然而一切好像正常,除了耀眼的阳光,一如既往的照在身边的万物之上。或者我可以以此为题材写点什么?一个大一新生意图毒杀自己室友未遂然后藏身地下室,而警察已经嗅到了他的行踪线索在慢慢逼近? 我想我永远也不可能写出这样的东西。
一波失望的情绪由头到脚冲刷着我的全身,我觉得浑身发冷。我站起来,收了盘子和杯子放到厨房的洗碗槽里,那里面还堆着我这个礼拜用过的脏碗,泡在洗洁精漫浸的污水中,好像福冈核电站泄漏后的电视镜头播出来的珊瑚岛,黑乎乎油腻腻而又充满了了无生机的不确定。裴菲说错了一件事,她说我不了解我自己,我看着门口穿衣镜中宿醉后容颜憔悴的那张脸,我清楚确定自我意识是我拥有的一种素质,我知道我自己是谁,而身边的大多数人并不具备我这种能力。
我走回卧室,想要挑一张唱片出来播放,想消遣一下情绪。我又看到了那本裸体画册。一种欢喜和恐惧夹杂的感觉刺中我的心脏,我无所事事,我觉得无比空虚与孤独,这里也没有什么别人干扰我,我没有理由不去做这件事,我这样想着,把画册拿起来,抬起眼睛看着天花板,开始思考。我怎么才能把这本画册神不知鬼不觉地带到浴室?用一个塑料袋?我看看周边,塑料刀都是透明的白色,我仿佛看到那个大胸的西班牙模特在塑料袋里嘲笑我,一如裴菲嘴角的讥讽的笑容。我把牛仔裤的拉链拉开,把画册放进去,那是一本A3的画册 ,把我的裤子塞得满满当当,还向上顶到了我的胸肌,虽然我也没有多少。我把衬衣放下,盖住画册,把衣服下摆塞到牛仔裤里面,再穿上我的外套。跑到镜子前面一照,衣服鼓鼓囊囊,谁都能看出来里面藏了东西。再说,这种天,谁会穿着外套去浴室?
或者,或者我戴上一条大浴巾?如果碰到谁我可以用大浴巾包住画册然后迅速走进浴室,然后事后我可以顺便洗上一个澡。一个人先上个厕所,然后洗个澡,一切顺理成章,应该没有人会怀疑。
于是我就那么干了。用浴巾卷上画册,我急匆匆打开门,穿过宿舍的走道,走下楼梯,沿着走廊,冲进浴室。然后我锁上门,放下浴帘,拿出画册,开始翻阅。我之前从来没有干过这事,虽然我已经听说它很久了。我从书上看到过它的各种称呼,中文的英文的,还有小伙伴们的戏谑式代号,黄色的小段子里,在球队更衣室的打趣中,都有对这件事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描述。据说每一个集体宿舍里居住过的人,都做过这件事情。我没有做的原因,可能想裴菲所说,我有点女孩子气,带点纯真女孩的洁癖,对那种所谓“污秽”的事情刻意保持距离;或者是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去做这件事,什么才是正确的做法,如何才能把它做好,虽然我不是处女座的,但多年的写作让我有一种完美主义的执着,在没有完全了解一件事情之前,我不会轻易去尝试它。
我盯着画册上那个红唇长腿的女模特,她双手叉腰,站在一所地中海度假别墅外面,倚着白色的墙,蓝天、白云、碧海,她几近全裸,只有她头顶的树叶阴翳隐隐遮住了她成熟柔软的胸膛的一小部分。我盯着她那美丽的妖娆的让人心跳加速的身体曲线,我的手指紧握,坚硬和火烫,上下往复。往复如一条嗜蜜的蚜虫,先从深埋土地里坚硬的植物根部开始,沿着充血膨胀的血管,攀着痉挛扭曲的青筋,往上爬,不要回头,不要往下看,一直爬到最火烫的顶端,那里烈日烧灼,那里万物毁灭,那里希望炫目,那里一切重生。画中的模特还是那么让人激动,曲线依旧那么让人喘息,当坚硬越来越坚硬,火烫越来越火烫,心里却越来越悲伤寒寂,有种空荡荡的感觉,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在干什么,干的事情有什么意义?他们不是说会很快乐吗?快乐在哪里?我怎么丝毫感受不到?
是图片不对吗?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大概我不喜欢西欧女子,好像某本心理杂志说她们身高体壮,器官发达,肤色黝黑,可能会让亚洲男子有压力。我赶紧翻到下面几页,找到了一个亚洲面孔。这应该是一个日本女子,没有前面那个模特那么高硕,身体较小,腿也没有那么长,不过胖嘟嘟白白的,第一张画上穿着鹅黄色的比基尼,站在海边的幼沙上,脸上有那种无邪的小女孩的神态。我翻到下面几页,她一页一页慢慢的解掉了身上的游泳衣,露出让人脸红心跳的部分,坚硬和滚烫愈加,但我的心底依然失落,像坐在一个发生了故障的密闭电梯里面,电梯在急速下坠,我的心也在不停失重下落。我闭上眼睛,耳边传来了朴树的《No fear in my heart》绝逼冰冷的歌词:
你在躲避什么,你在挽留什么,你想取悦谁呢。。。
你两手紧紧抓着,如同身处悬崖,你小心翼翼的,以为你拥有着,貌似人生圆满。。。
我的眼前浮现起洗碗盘污水中冉冉升起的福冈核泄漏的珊瑚岛,在地下室中透过厚重窗帘以街上行人脚踝高度张望着外面情况的绝望18岁大一投毒杀人犯如困兽般的双眼,高级餐厅中满地丢弃的厕所用卷纸,浸泡着尿液与污水散发出粗鄙的尿骚气,我站在小便池前面,张开双腿,屏住呼吸,用鼻子用力呼气,但是我尿不出来。他的双眼看着我,眼中有那么多不安,那么多惊恐,多到湮灭了我的喉咙,让我窒息,我深深呼吸,加快了动作,我闻到了厕所中有腐尸的味道,是他把室友的尸体藏在这里吗?我动作越来越快,我四处寻找藏匿尸体的痕迹。忽然,那双眼睛出现在我面前,盯着我,眼睛越来越大,盯着我看,一直看到我的内心,看到我心里发毛,电梯又开始急速下坠,“咣当”一声,我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什么都感觉不到。
能不能,彻底的放开你的手,
敢不敢,这么义无反顾坠落
坠入黑暗中
坠入泥土中
的海阔天空
我睁开双眼,眼前是裴菲那双黑漆漆的狡黠淘气的黑眼珠,静静的看着我,里面有一种温柔的力量,包住我的眼光,包住我的头,包住了我的全身。这种温柔的力量,裹住我,让我觉得无比的安全,我好像回到了妈妈的子宫里,四周一荡一荡的是妈妈的羊水,温暖安详,让人舒心,让人手脚放松,沉沉欲睡。我仿佛中听到裴菲的声音,声音里却不再有那种尖刻的怀疑,而只有她那明朗朗的笑声,直接跑到我的心室里面去发问,
你需要我为你做点什么?
我看着她的嘴唇,那里依旧湿润鲜红,它微微张着,像春雨后初初绽放的玫瑰的蓓蕾,上面还带着雨水的滋润,娇艳欲滴。我伸开双臂,把裴菲抱入我的怀中,我用力把她往我怀里挤。她太轻太柔了,飘飘荡荡,渺渺茫茫,像挥发在空中的气体。我觉得有点无助,抬起头来,把她的头用力压向我的怀中,我的嘴唇盖上她的嘴唇,嘴唇太柔软了,像玫瑰花瓣一样芳香,我怕花瓣飞走,用牙齿轻轻咬住了她的嘴唇,我开始疯狂的吻她。我疯狂的索求,我疯狂的抱紧,好像上一秒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她,好像下一秒我马上就要失去她,我贪得无厌的吻,我开始嚎啕大哭,哭得声音嘶哑,哭得撕心裂肺,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好纤细,好白皙,手指很长,掌心温软,我握住她的手往下引,我把她带到坚硬与火烫门前,原生力量的居所。她的双手慢慢张开,轻轻握紧,她的手柔软得像蓝色深海舞动的水母,她的手温暖得像她眼睛里关起门来燃烧的煤炉里面黄色的火焰,水母随着海浪而上下起伏波动,火焰在炉子里恣意的燃烧,火苗上蹿下跳。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满月底下裴菲穿着高跟鞋在雨夜中被皮裙包裹的紧翘丰满的臀部,想起 了她的亮白的长腿踩着5厘米高跟鞋走在我前面划出椭圆机的运动轨线,想起了她跌坐在我怀里我透过紧身通花镂空蕾丝上衣网眼中看到她白皙细致的肌肤,想起了混杂在醺甜香水中那若有若无的啤酒麦芽香气;水母越舞越快,火焰越烧越急,我能清晰细微地感觉到她手上关节突兀,手指肚上肌肉棉弹,像鱼鹰飞越海面,掠过我心室里最敏感的角落,我不再嚎哭,发出一声长叹,然后我全身开始抽搐,进入一种失重状态,坚硬火烫,开始核爆,蘑菇云在冉冉升起,我漂浮在空中,被爆炸的气流往上托,托到了最高处,又忽然停滞,然后开始第二次的爆炸,这一次是全身心的爆炸,每个毛孔都有大量的液体气体涌出,像夜空中盛放的烟花,徇烂得淋漓尽致,灿烂得不可方物。我弯下腰,用尽自己全身的气力,从脊背后尾椎第一节开始,我决定放手一搏,完全放弃自己,把自己生命的全部,交给裴菲,交给她那只温柔温暖神奇白皙绵绵软软的手,我完全了解我自己是个什么人,我也清楚知道我要把自己交到什么人的手上,在她手里,我心里不再空虚;我,不顾一切,我粉身碎骨,我轰然倒地。
就让我,来次透彻心绯的痛
都拿走,让我再次两手空空
只有奄奄一息过
那个真正的我
他才能够诞生
oh,我做到了。我终于做了那件事。
它不再那么神秘,相反,好像还挺容易做到的,容易到我很讶异我之前为什么没有去尝试。
我把画册关上,把马桶冲了,把墙砖和地板擦拭了一遍。然后我再检查了一遍,确认无漏之后,我洗了一个澡,静静的倾听走廊外是否有人经过。洗完之后我用浴巾把画册包住,飞快的出门离开跑回自己的卧室。
在那个时候我才开始思考我是否把这件事情做对了,我是不是应该把目标限定在马桶的范围内,这样就不用那么费劲去擦墙和拖地。 或者放到水槽里?或者手里拿着一大卷厕所纸?或者躺在床上?换个角度想,这是一个相当私人的事情,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即使我和大家的做法不一样,也不至有什么大问题吧。
当我把书放回抽屉后,门铃响了,我去开门。
门打开,裴菲站在门外,扎着马尾,戴着黑色太阳镜,白色的polo衫,粉色的短裤,白色的帆布鞋。一大束正午的阳光投射在她的身上,
我能看到她衣服上在光束里飞扬的充满生命力的尘埃。
“Hi,” 我摇手. “请进!”
楼上走音的哥们换了一首歌,不过依然跑调跑到了皇后大道东。
那才是我
那才是我
那个发光的
那个会飞的
那个顶天立地的
那才是我
当我一微笑
所有的苦难
都灰飞烟灭
致匍匐着孤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