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邢台的成语典故】民脂民膏
【出自邢台的成语典故】民脂民膏
孟昶,邢州龙岗人(今邢台市),后蜀后主,这是他告诫地方官员不可贪污腐败、虐政害民的“戒石箴'。箴,古代的一种文体,以规劝告诫为主。为规劝官员的道德行为,并将其刻在石上的戒石箴,在历史上首先采用这种形式的是五代十国时的蜀主孟昶。孟昶颁布于诸邑的《戒石箴》,共有二十四句,九十六个字。到了宋太祖赵匡胤,他对孟昶的《戒石箴》删繁就简,从 其中摘出四句颁行于天下。这四句是“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南宋高宗赵构,又以大诗人黄庭坚所书的这十六字箴文手迹,命各州县长官镌刻一方箴石,放置在各自的座右。
邢台顺德府诫石箴
今邢台市内清风楼后原顺德府衙所属的戒石箴古碑刻依然保存完好。这通古碑为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时邢州升为顺德府后建设顺德府衙的重要建筑文物,至今已有728年历史。
诫石箴由来
“五代十国”时期,“后蜀”为“十国”之一,孟知祥为后蜀开国君主。孟知祥(874——934)字保胤,唐邢州龙岗(今邢台市,旧址在市西南)人。隋代以前邢台称襄国,隋初改置襄国为龙岗。宋代改置龙岗为邢台,以后沿用至今。公元924年,唐明宗长兴四年,唐封孟知祥为蜀王。唐闵帝应顺元年(934),由于唐朝国祚式微,自顾不睱,孟知祥乘时称帝,国号蜀,史称后蜀,建都成都,是为后蜀高祖。是年六月,孟知祥病死,其子孟昶继位(919——965)。
孟昶为孟知祥第三子,初名仁赞,字保元,后改名昶。孟昶继位时,年仅十六岁。孟昶虽年幼,但有才能,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高祖孟知祥死后,他的旧臣李仁罕、张业等仍手握大权,颇骄横难制。孟昶设计一一诛杀,才得以亲政,加强了集权统治。孟昶继承其父旧业,免除苛捐杂税,减轻人民负担,使后蜀社会安定,经济文化繁荣。他为了广开言路,吸纳臣下治国良策,特在朝堂设匦,匦是以铜制作的箱子,相当于现今的“意见箱”。他鼓励臣下建言进谏,陈述国情,抨击时弊,如有臣下进谏献言者可投于铜匦中,以资皇帝择优采纳。他晓谕地方官员,要以前蜀亡国为鉴,做官要清正廉明,爱民如子,不要过分压榨百姓。为此,孟昶特地撰写了一篇《颁令箴》,颁布后蜀各州、县官员,务须严格执行,以为诫勉,违者严惩。《颁令箴》共二十四句,九十六个字,其文如下:
“朕念赤子,肝食霄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
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
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
尔之赏罚,固不逾时。尔傣尔禄,民膏民脂。
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宋太祖赵匡胤乾德三年(965),宋军攻入成都,孟昶降宋,后蜀灭亡。孟昶被送往宋都汴京(开封),被封为秦国公,实际是加以软禁,沦为阶下囚,不久孟昶死于开封。
孟昶在后蜀全国颁布《颁令箴》,此举区区爱民之心,在当时“五代十国”时,可称之为独树一帜,影响深远。
北宋太宗赵光义对孟昶在后蜀颁布《颁令箴》这一创举,非常赞赏,于是,他择取《颁令箴》中四句箴言,即:“尔傣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下诏谕令全国各府、州、县官员,将四句箴言,镌刻于碑石立于衙署厅事(俗称大堂)之南,以作官员的规戒,名之曰《诫石铭》。并在《诫石铭》石碑上建立木亭,谓之《诫石亭》。
《颁令箴》和《诫石铭》是后蜀孟昶和北宋太宗两位名君圣主规劝、诫勉臣下的一项重要治国安邦举措,它在我国千年历史进程中,对历代官员的廉政爱民,起到过积极作用,即使在当今时代,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