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好这一口——Pink Floyd
“你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歌?”
“啊,什么好听听什么...”
“额,那不就等于没有喜好嘛。真没品...”
记不得是我几岁,大约是小学,我妈突然拿了一个MP3给我,说,让我好好学英语。我受宠若惊,MP3中自带了几首测试歌曲,其中有伍佰的《突然的自我》和《挪威的森林》,我很喜欢。后来才知道,伍佰的曲风叫“摇滚”。虽然内存仅够存20首歌,但好歹,我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音乐播放器。为了应付英语学习目的,我特意下载了几首英文歌,然而我并不常听它们,以至于我记不得是什么歌名了。
后来,我有了更大内存的MP4,里边装了上百首歌,什么风格都有。当时有同学迷恋周杰伦,说,他是周杰伦的粉丝。确实,他的MP4里全是周的歌,有时学校广播会放周的歌曲,他听到就会很high。其实,周的歌我听的也挺多的,但却没high过。
于是,有人说我挺没品的。我觉得也是,我大约是没音乐细胞,所以,我是没品的吧。
大学了,和同学去唱K。面对曲目繁多的歌单,我默默点了几首平时常听、相对熟悉的歌。然后,我一开口,K房就充满欢声笑语——全部跑调...唯有一首《突然的自我》,我干干净净的唱完。
我以为,我这辈都没法欣赏音乐的美了。我也开始怀疑,孔子“三月不知肉味”是不是在装逼。直到我自己也学孔子,装了一波逼,才知道,音乐能够直指人心。
第一次了解到Pink Floyd是在选修的《电影艺术赏析》课上,老师常年戴一顶棒球帽,逼格满满。她放了一部电影,《THE WALL》,中文名“迷墙”。这是一部音乐电影,根据Pink的同名音乐专辑改编而来。画面很阴冷,乃至诡异。音乐时而哀婉,时而激昂,时而叛逆,时而阴暗,时而绝望...我呆坐在位置上,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心随着音乐dongcidongci,很压抑,但爽。强有力的节奏,带我翱翔在电影中。找到组织了,我想。就是这个味道,叫做“摇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