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不要廉价出卖你的劳动力
参加工作多年,早已经修炼得心如止水,今天却难得地出离愤怒了一次。
起因是一家合作数年的劳务公司,居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克扣员工的奖金,并且近年来,有几名员工的四金一直是没有缴纳的。这其中,甚至有一名全日制本科的大学生,在几年的时间里,都在为这家劳务公司打着“黑工”。
我在电话中质问负责人,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劳动法、劳动仲裁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怎么可以堂而皇之地非法用工,竟然连正式的劳动合同都不签署。
对方竟然振振有词,他们自己一开始来的时候就知道的呀。
这是什么道理?知道对方是“乙方”,知道一个急于得到工作的人,没有资本或者勇气去向“甲方”申讨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欺负人了吗?
上海是个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的城市,每年又有多少这样的年轻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的法定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以任何方式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企业不按法律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保缴纳手续的,员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投诉,或者直接打电话12333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又有多少人明明是知道国家有相关规定,但是为了得到一份工作不得不委曲求全?
曾经问过一个遭受过同样待遇的年轻人,为什么不跟用人单位据理力争自己的权利,他说:知道又怎么样呢?现在我也没办法找到更好的工作。每天睁开眼就要花钱,我总要想办法在这个上海滩立足下去。
听起来真的很让人心痛。
迷人的魔都,魔幻的世界,十里洋场、纸醉金迷。
这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界,每年都会有无数的年轻人,飞蛾扑火一样地奔赴至此。这如梦的繁华,不仅仅是上海人的骄傲,更是无数像我一样的新上海人,或者暂时停留在此和曾经来过的人,所流出的汗水甚至血泪铸就。
为什么一样的付出劳动,却要承受不一样的对待?
法律是公平的,行政手段是公开透明的,到底是什么滋长了敢于这样顶风作案的人的勇气?会不会正是因为我们的这份低微,这份急于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微薄的报酬的窘迫,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是,没错,我也曾经历过一样的穷困,我知道要算计着吃饭,一年不敢买一样化妆品,只用清水洗脸的感受。所以我格外能够体谅,一个年轻人急于用自己的劳动谋生的迫切。
但是你可知道?一个人的卑微所换取来的,不仅仅是解除一时的燃眉之急,还会成为一部分人卑微的理由,一部分人的卑微,就如裸露的鲜血,会引来并喂肥了吸血的蚂蟥。
如果每一个年轻人都敢于向所谓的“甲方”说不,都勇于去投诉和举报这样的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换来的会是更加公平和透明的上海滩。
我刚刚来上海的时候,上海人把外地人作为一种贬义词来表达,我到上海十七年之后,他们已经会感慨:“没有外地人真是不行!”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所谓上海人和外地人,界限将会越来越模糊,更鲜明的是每个人自己的能力、特色和风采。
上海已经越来越看重我们,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越来越看重自己?
我曾经亲眼看到过一个被怀疑偷拿包裹的快递员愤怒地说:“我一个月一万多,我会拿你这几百块的手机?”
我还在风雨中看到某外卖APP的送餐员,一个急转弯连人带车摔倒在一辆行驶的汽车前,好在汽车急刹车,他慌张地爬起来,一句话不说再次骑上车就走。
公司新招来的大学生,一再跟部门经理表示:“我是外地人,周末没啥事,同事有事的话,我可以多加班。”
我们就是用这样的青春和热血,在书写着这个城市,我们没有理由不更爱自己。
年轻人,不要再廉价出卖你的劳动力了。要知道,你出卖的不仅仅是一时的青春,还是你一世的尊严!
(无戒训练营打卡第2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