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哲学的几个论点
存在主义者有着强烈的主观性和非理性主义倾向,他们也不注重、甚至反对将他们的哲学观点像传统哲学那样加以系统化,而且,一些重要的存在主义者如海德格尔、雅思贝尔斯等人也不同意使用存在主义标签。存在主义者的主观性特征决定了他们难以取得一致的观点,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论述从不同角度表现出共同之处。
1.存在先于本质(萨特)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首先是人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假如说人,在存在主义者看来是不可能给予定义的话,这只是因为人之初,是空无所有的;只在后来人要变成某种东西,于是人就按照自己的意志而造成他自身。所以说,世间并无人类本性,因为世界并设定的人类上帝。人,不仅是他自己所设想的人,而且只是他投入存在以后,自己所意愿变成的人。人的本质是人通过自己的选择而创造的,不是给定的。
2.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
存在主义者认为,包括人的存在在内的所有存在都是偶然的,所谓偶然,是指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也不是根据某种绝对的观念思想和精神演绎出来预先具有一定意义的。所以,无论对于人还是物质的宇宙来说都没有任何先定的东西。既然所有的存在都不是决定的,而是偶然的,所以,存在是不确定的。由此可以推知,从根本上讲,存在是荒诞的。
关于荒诞法国存在主义者卡缪作了比较具体的阐述,他认为荒诞具有无所不包的性质,当我们认识的荒诞时一个严肃的人生哲学就摆到了我们面前,而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者卡缪则认为应该行动起来为自己真的生命的意义创造自己的价值。
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事先决定事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事先决定人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在存在主义者看来,理性主义和决定论的错误就在于忽视了人的各种可能性,人与人的差别,人的激情和情感,理性主义和决定论使人看不到荒诞,因而使人失去了自由。
3.自由和选择
萨特认为人的自由是绝对的,因为人生活在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上,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上帝、科学、理性、道德对人都毫不相干,也就是说他们都不能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理、生活的方式,同时他们对人也没有任何的控制和约束作用。正因为如此,人有绝对的自由。人的自由表现在两个方面,即选择和行动。只有通过自己选择的行动,人才能认识到自由,因为人的本质是由自己选择的所作所为决定的。存在主义者看来,做人就是谋求自由,也就是选择和行动,如果人没有自由或选择和行动,也就没有人的存在。现在主义者认为个人的自由首先表现在他认识到由传统文化和习俗的束缚而缺乏自由,因此对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认识选择的重要性并按自己的选择去行动和承担生活的责任。
4.人生是一场悲剧
存在主义者的非理性特征使他们感到人理性的无能,他不能把握现实,也不能把握自己的存在。虽然个人拥有绝对的自由,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对自由选择的前景却茫然无知。海德格尔认为人生就是一场大悲剧,个人只有处于恐惧、烦恼和死亡的状态时,才能体会到自己的存在,所谓畏惧是指孤独的个人面对的一切、包括他人都是个人实现自由的障碍,个人感到被遗弃,从而产生一种茫然失措的状态。烦恼是一种情绪状态,是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之间险恶关系的反映。人生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之下,而死亡是人生根本的可能性,是至高无上、伟大而真实的存在,只有为死亡而生活,才能给人生以绝对的目标。
存在主义者认为,死亡作为人生的最后归宿,对个人的存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知死方能知生,人要在荒诞的世界中,使自己的生活不荒诞,使自己的生活富有意义,那就要珍惜自己短暂存在的价值,坚决地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努力做一个自由的人。所谓自由的人,既不是国家的公民、也不是老师的学生、父亲的儿子而是一个绝对自由的人,一个只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