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搬家
我是一个安土重迁的人,在老屯住惯了,对老屯这里的人和物有了特殊的感情,一旦离开心里不是滋味。但由于工作关系,又不得不离开生我养我的故土,所以有了我人生旅途上的第一次搬家。搬家使我体会到了什么是难舍难离的情愫。
难离老屯,难离老乡。老屯在联发乡百富村纪家烧锅屯,这里没有名山大川,既不是钟灵毓秀的风水宝地,也不是物华天宝的所在,更不是人杰地灵的地方,这里只不过是寒地黑土上的一个绿树环抱,炊烟袅袅的小村庄。但我对老屯却一往情深,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家乡人。毕竟我在这里度过了“不惑之年”,这里有我天真的童年时光,快活的少年生活,后来又在这里成家立业,娶妻生子,自己把生命的二分之一留在了这个地方。现在要离开,怎能不陡然增添一份伤感,一份牵挂。
老屯的民风淳朴,乡情火辣。我与这里的老少妇孺相识相知,低头不见抬头见,相逢一笑打招呼,鱼帮水,水帮鱼,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再加之远亲不如近邻,与东西院邻居几十年相处没红过脸,互帮互助磨合出来的邻里情是多么默契,多么和谐。我曾写过一首诗《老乡》发表在《六月》上,后被收入《海伦百年·文学卷》,这首诗充分表达了我对乡情的眷恋。
难离老屯,难舍乡情。老屋是自己长大后,娶妻分家另过买完后维修的“一面青”房子,虽然不华贵气派,但却朴素温馨。金窝银窝不如草窝,这毕竟是我和妻子自己用勤劳的双手经营起来的“爱巢”,在这里上帝赐给了我和妻子人世间最好的礼物,我的一儿一女就降生在这里,这里也是他们童年幸福的港湾。老屋在妻子的料理下清新整洁,没有什么高档家具,有两个占一面墙的书柜,触手可及的书刊极大满足了我读书的渴望,书读多了就要有感而发,当时许多见诸报端和刊物的诗歌和散文,正是在老屋里完成的,可以说老屋是我精神营养的源头,也是我心灵的栖息地。难离老屋,以至到了新住处常常有“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感觉,醒来方知人在屋非了。老屋檐前有燕窝,“燕子归来寻故垒”,此时燕子已经归来,可否知道房子已经易姓换主了,对它们厚爱有加的主人已搬到别处了;房前有果树,那是我多年前自己亲手栽种的,现在果树已经发芽,但我已经看不到那犹如红玛瑙的累累果实了;屋后有花树,那也是我几年前亲手栽下的,如今花树已经放叶,但我已经看不到那灿若云霞的花朵了。
最割舍不下的是亲情。我们一奶同胞哥六个姐俩,除了老五在大庆,大姐、老妹嫁在外乡外,其余哥五个都住在一个屯,父母去世后,在“长兄如父”的大哥带领下,哥几个情同手足,妯几个情同姐妹,一家有事大家帮忙。难怪屯里人都羡慕说:老陆家哥们妯娌最和。这次搬家虽然不算太远,但却不能天天在茶余饭后就能享受到亲情之乐了。
搬家的日期越来越近,离别的惆怅越来越浓。临近搬家前几天,妻子害了一场病,打了几个点滴,主要是上火,我把它定义为“乡思病”,离开故土,方知乡愁的苦涩;离开老屯,方知乡情的亲切。我也魂不守舍似的,经常在房前屋后徘徊,看看这儿,瞧瞧那儿,几分不舍,几分依恋。也许久居一地,自己留在这里的喜怒哀乐太多,留在这里的酸甜苦辣太多,留在这里的成长岁月太多,留在这里的美好回忆太多,岂能一走了之?
当搬家车启动时,我在向兄弟姐妹和父老乡亲频频招手的同时,也在向生于斯长于斯的老屋、老屯招手:再见了!兄弟姐妹;再见了!父老乡亲;再见了!老屋;再见了!老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