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20

2018-02-21  本文已影响0人  青色樱桃子

春节的大年三十(2月15日),陕西南郑县一名叫张扣扣的男子持刀杀死一家父子三人。当凶手张扣扣自首后,有人将其行为称作为母报仇的快意恩仇,甚至有人赞其为“英雄”。

从目前公开报道来看,张扣扣的杀人行为与“报仇”有关。张扣扣所说的“仇”,记载在一份判决书上:南郑法院认定,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因琐事与王正军等人发生冲突,在冲突中,王正军用一根木棒猛击汪秀萍的头部,汪秀萍当晚身亡。当年,南郑法院一审认定时年17岁的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由其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赔偿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这份判决下达22年后,年已35岁的张扣扣,持刀杀害王自新父子三人。张扣扣犯案前,有过参军、打工的经历,有些人遂将其描述成卧薪尝胆、报仇雪恨的“壮举”。

那么,这到底是一种江湖儿女的快意恩仇,还是一种应予以强烈谴责的暴力犯罪?网上的争议仍然很多。目前,越来越多的媒体报道在努力接近事实的真相。也许,只有越来越多的事实和证据得到呈现,这种舆论争端的烈度才有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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