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京剧四进士,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2023-02-16  本文已影响0人  彩蝶入梦

在我国历史上刑罚最严苛的明朝,有一位熟谙律法的老人,性格耿直,专爱打抱不平。帮人越衙告状,自己却免于被处罚。京剧《四进士》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是一部唱念俱佳的好戏。下面欣赏两个个精彩片段

一、

明朝嘉靖年间,宋士杰在信阳道官署当刑房书吏,因性格耿直,仗义执言被革职,在信阳西门外开设旅店度日。

一日,外地女子杨素贞到了信阳,被当地一群地痞流氓欺侮,幸被宋士杰夫妻仗义施救。

原来杨素贞的婆家嫂子依仗其弟田伦是江西巡抚,为争夺家产毒死杨素贞的丈夫后,又伙同杨素贞的娘家兄弟卖掉杨素贞。上蔡县县令刘题与田伦是结拜兄弟,田伦密信刘题请求照顾,刘又收受田家贿赂,自然对杨苏贞的诉求就采取了不作为的态度。

杨素贞在柳林遇到了一位算命先生,暗示杨素贞到信阳州道署告状,并替她写了状子。

宋世杰知道这个情况后答应帮着杨素贞打这场官司,并收杨为义女。宋世杰此举并非是父爱泛滥,而是另有打算。

在大堂上,信阳道顾读深知这老头是个难对付的主,外号“说不倒的老先生”,心里有几分发怵,可又无可奈何,《四进士》在这里设计了一段精彩对白。

顾读端坐大堂,想在气势上压一压宋世杰,又带有熟人之间的玩笑说道:“宋世杰,你还不曾死吗?”

宋世杰双手一摊:“啊哈,阎王不要命,小鬼不来传,你叫我怎样的死啊?”。这话不急不躁,外柔内刚,略带讽刺调笑。

顾读又问了一些杨素贞是哪里人,住在哪里等看似无关的问题,当得知杨素贞住在宋世杰的店里,顾读以为抓住了把柄,拍案严厉地叱问:“宋世杰,你要包揽词讼吗?”

按照明朝的法律,百姓只能从事士、农、工、商四种职业,否则就是要被铲除的“逸民”。宋世杰已经不在衙门做事了,还让越衙告状的杨素贞住在自己的店里,帮人打官司告状,大明朝可没有律师这个职业,说白了就是讼棍。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打官司告状的主体资格不合格,宋世杰要面临处罚,官司根本就谈不到打赢打不赢了。

宋世杰早料到了这一手,他不慌不忙,款款道来,由慢到快,由陈诉到反问:

“小人宋士杰,在前任道台衙门当过一名刑房书吏。只因我办事傲上,才将我的刑房革掉。在西门以外开了一所小小店房,不过是避嫌而已。曾记得那年去往河南上蔡县办差,住在杨素贞她父的家中,她父与我有八拜之交,杨素贞那时间才这般长这般大,拜在我的名下,以为义女。数载有余,书不来,信不去,杨素贞她父已死。她长大成人,许配姚庭梅为妻,她的亲夫被人害死,来到信阳州,越衙告状。常言道:是亲者不能不顾,不是亲者不能相顾。她是我的干女儿,我是她的干父,干女儿不住在干父家中,难道说,叫她住在庵堂寺院?”

这段话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的就在眼前,假的合情合理又无据可查。顾读也只能叹道:“好一张利口哇!”

二、

宋世杰始终打不赢这场自以为胜券在握的官司,杨素贞被收监;宋士杰堂口鸣冤也被杖责四十,逐出道署。

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宋世杰得到田伦向顾读行贿请托的确证,原来刘题、田伦、顾读、毛朋是同年进士,结拜的兄弟。就是现在的同学加兄弟,人家是一个圈子里的人。

宋世杰没有被关系网吓倒,准备向河南巡按去控告。

古代越衙告状是有很大风险的。《明会典》明确规定了民告官情形下的越诉层级规范:“若告本县官吏,则发该府;若告本府官吏,则发布政司;若告布政司官吏,则发按察司”。 宋世杰熟悉律法,当然知道到省府告状,告的是州县两级官员,明显的越级告状,搞不好要先挨一顿板子。

宋世杰想法让杨素贞的义兄杨春去递状子,结果河南巡按很顺利地接了案子,没有责打杨春。开庭时宋世杰去申诉,官司打赢了,田家人被判了,刘题、田伦、顾读三个地方官被法办,最后一项判决:宋世杰民告官,一状告倒两员封疆大吏,一个百里县令,发往边外充军。

宋世杰身带刑具,悲悲切切出来巡抚督察院,杨素贞要到大堂去为义父申诉,抬头一看,堂上巡抚大人就是在柳林为她写状子的算命先生。原来巡抚大人就是毛朋,他曾伪装成算命先生微服私访了解过这个案子,毫不徇情地处分了违法乱纪的同年弟兄。

宋士杰知道了这个消息连呼:“ 好!好!好!”,他二次进了都察院口称:百姓告官是有罪,可是无有状子告不成。

毛朋知道宋世杰要说他代写状子的事,分辨道:“本院奉命出帝京,明查暗访为黎民。为不平我把状子写,我为黎民超雪冤情。

宋士杰奉承道:大人奉命出帝京,明查暗访为黎民。有朝大人回朝转,你在凌烟阁上标美名,你是个大忠臣。

毛朋于是承认:柳林写状为百姓。

宋士杰紧接着说:你柳林写状为百姓,我宋士杰打的也是抱不平。

毛朋自知被绕进去了,仍引经据典强调:黎民告官当问斩,

宋士杰紧咬着不放:那你在那柳林写状,犯法你是头一名!

毛朋感叹:宋士杰说话真凶狠。遂撤销了原判决。

这是京剧《四进士》中的一段对唱。

人们渴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寄希望于清官,于是有了各种版本的包公戏。《四进士》这样的作品传达出民众渴望官、民在法律面前平等,希望“民告官”可以实现。

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才几十年的历史,1990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许多人头脑中仍然存有权大于法的思想,不自觉就做出了违反法律程序,超越法律职权的事情。

行政机构是法人,法定的人,所行使的一切职权必须是法律赋予的,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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