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写作--需要有读者吗?--读《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一)
在采访中,有人会问我:“村上先生您写小说时,心中设想的是什么样的读者呢?”每次我都颇感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我本来就没有专门为了谁写小说的意识,现在也仍然没有。
为自己而写,我觉得这在某种意义上倒是真话。尤其是深更半夜在厨房餐桌边写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时,我压根儿没想到它会进入一般读者的视野——真的。
好吧,你是大师,你说的都是对的!
我花钱报过好几个写作班,他们可不是这么说的。而且,反反复复地强调,一定要明白读者是谁。否则就是没有人看的,那些公众号也是不会收的。
碎碎念是不行的,得对某些人有用的。读者是用户,你的文章就是产品。如果这个产品一点用都没有,谁又会来买呢?
看来,这就是艺术和产品的区别!
难怪,即使是一些公众号的大咖也不敢自称作家,只能是写文者或是写手。
真的不需要在意读者吗?
虽然,村上春树开始写作的时候,确实没有这个意识。但在作品得奖后,成了个话题,却不得不硬着头皮意识到“读者”的存在了。
确实,都得奖了,许多的人在读他的作品了,也得想想是什么人看他的书了吧。不过,这种意识还是被动的。写得时候并没有主动的去想,是给哪些读者看的呢?而是,读者在读了他的作品后,才和他连接上的。
只要自己写得心情愉悦,想必也同样有读者读起来感到开心吧。人数或许不会太多,但那也无所谓,是不是?假如与这些人心心相通,也算是如愿以偿了吧?
看,还是那样的佛系。
村上春树以这样的心态写了《1973年的弹子球》,及短篇小说集《去中国的小船》、《袋鼠佳日》这些作品。
不过,这样的情况在写《寻羊冒险记》发生改变了。因为,这个时候村上春树卖掉了自己的小店,成了个真正的职业作家。
我心中也大致明白,就这么一成不变地死守着“心情愉悦有何不好”的写法,作为职业作家只怕终将钻进死胡同。就算读者眼下把这种小说风格视为“崭新的东西”,表示理解和喜欢,但如果叫人家整天读一模一样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感到腻烦。“哟,又是这玩意儿。”注定会变成这种状态。当然,连身为作者的我也会感到腻烦的。
是啊,没有了其他的收入,那就不得不考虑作品的销量。考虑到销量,那当然得想有没有读者会读,读了反应是怎么样。如果,出了新书让读者腻烦,想让他们买后一本书,要就难了。那么,就会没收入,就无法以此为生了。
看到这里,我倒也想起了。我看的第一本是《挪威的森林》。虽说觉得挺好看的,但并没接着他写的其他作品。因为我觉得,这类小说虽然有意思,但是看上一本也就够了。想到,后来偶而看了《舞、舞、舞》才发现,原来是那样不同!这以后才开始搜集了其他的作品来看,果然每一本都有一个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