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

2020-10-05  本文已影响0人  蔻落鷀

去买月饼,碰到个给你推荐绿豆糕的。

明明是菜店,跑进去干嘛?还逗留挑选了半天!最后什么都没有买到!

店铺,超市,只是一个购物之所,没有自己满意的,扭头走就是了,不适合自己,不符合要求,为什么还要做逗留?!人生为此浪费的岁月还少吗?!

车子与人相撞,首先拍照,保护现场,怎么只与人叨叨!

一夜忙碌,最后却不了了之!这是弄屁哩!一生无所成,莫非这事是一个缩影!一个象征!一个讽喻!

想来真是困惑,尴尬!

怎么就把事做成这样!

没有一点常识!

怎么不知道依靠交警——那是法律呀!

如果对法律不信赖,认为人情大于法,自己又没有中国式关系网,那就不要追究对方责任了了,反正事情又不大,权当放对方一码!怎么可以采用耗时间法,实在是太愚蠢了!

最愚蠢的是,根本没有做现场拍照!就这样让所有有利的证据都流走,都失去!

其一,对方车里的五六个人!不知不觉全换了人!

其二,对方挪车,为什么不管!

其三,对方给车贴牌照,竟然没有拍到!

其四,对方把车都换了,怎么会不知道?

请问作为当事人,你关心的是什么?你把注意力集中在什么上?还有,你在等什么?

把一切有利等成了不利,这才想起翻阅电话本,寻找认识交警大队的熟人!

脑子有病!

人生莫不是也如此,所以才如此艰难尴尬和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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