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生命中的武大和武二
潘金莲为什么非得跟武大郎过呢?她为什么不跟武大郎离婚?她为什么不私奔逃离?
那个时代,官方以封建礼教治国,礼教要求妇女遵守三从四德的戒律:三从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也叫四行,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当然通过《金瓶梅》的故事,越往后读,我们越会发现,实际上在明朝的那个时期,已经是“礼崩乐坏”,封建礼教已经玩不大转了,但是其基本面,还是固化的。基本面之核心,就是男权。那是一个神权社会、皇权社会、男权社会。神权和皇权都是男权的支柱。妇女嫁了人,男人可以不要她,把她休掉,她却不能提出离婚,把男人休掉。
武松出现,而且搬到了哥哥家居住,虽然武松和潘金莲是叔嫂关系,二者若发生关系有悖道德,但是《水浒传》的读者,多有在心底里同情潘金莲的。据之改编的戏剧、电影、电视连续剧,也多有将潘金莲一派真情遇冷遭拒流露出遗憾的。那个和我讨论的年轻人就说,其实潘金莲不必与武大郎离婚,武松也不必娶走潘金莲,他们两个,一位是那么美貌灵动,一位是那么雄壮威风,他们实在是最佳的性爱拍档,他们在维系表面伦常关系的前提下,互为情妇情夫,或者仅仅是发生了一夜情,有段露水姻缘,也是人世间应该容纳,而且有美感的事情啊。这位年轻人笃信西方性学提出的男女性行为在三个条件下的合理性:第一个条件就是,双方都是成年人;第二个条件是,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对另一方都没有丝毫的强迫性;第三个条件是,他们的性行为是在私密空间,不令任何第三者发现,因而这种私密的性行为对双方家庭和社会,都完全没有破坏性。那位年轻人发议论说,如果《水浒传》或者《金瓶梅》写出潘金莲和武松作为美女壮男的一夜情来,将会是非常动人的篇章,会有数量不小的读者不但原谅他们的越轨,而且会为他们在人生旅途中获得了最舒畅的性爱享受而欣慰。
但是无论《水浒传》还是《金瓶梅》,里面写到的武松,都是那么令人失望,他还不是不爱潘金莲,他是任何女人都不爱,这种男人在《水浒传》里不止一位,在另外的传统文学艺术作品中也还不少。这种男人还不是“坐怀不乱”,“坐怀不乱”是男子能在女子坐到其怀中时,分明感觉到异性的肉体特征与气息,却能克制住自己的性欲,武松这类的英雄豪杰却是对女性的肉体特征与气息全然没有感觉,他们用不着克制,是天然的性冷感。一个美貌的性欲强烈的如一团火的女子,偏遇到一个雄壮的毫无性欲的如一块冰的男子,这是人世间最凄惨的活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