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己的亲闺蜜拉黑了,因为男人?
”我被自己的亲闺蜜给拉黑了,因为男人。”
最近看到一个粉丝在后台留言,说因为自己经常数落闺蜜男友的不是,就被闺蜜拉黑了。
嗯,还好不是其他狗血剧情....
她很委屈,说要不是关系好,她才不会多管闲事去提醒闺蜜,那个男人背地里做了不少坏事。
“我还不是为了她的幸福,爱情遮了她的眼,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栽跟头。”
我为这段友情的破裂而唏嘘,但也不想讨论什么见色忘友的问题。
我想到《法医秦明》里有这样一个剧情:
同甘共苦的两个好友,其中一个小胖子打算离开去外地寻找离异的母亲,来和好友告别时,却被好友胖揍了一顿。
好友特激动:你妈当初抛弃了你,你还这么辛苦去找他,你是不是傻?
我们真心待一个朋友时,为了他好,难免会苦口婆心的劝诫,对方要是不听,恨不得一拳头能砸醒对方。
而实际上,这个粉丝,被闺蜜拉黑了。而那个被揍的小胖子也意外身亡,他的好兄弟满心愧疚惶惶不安,觉得对方的死,是因为自己那一拳头。
《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
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意思是说,你对领导的过错进行劝告,次数多了,就招来侮辱。你对朋友的劝告次数多了,交情也就疏远了。
这大概就是说的就是这个女粉丝的情况。
通常以为,那种关系特别好的朋友,要么是伯牙子那种,高山流
水遇知音。要么是桃园结义,为了兄弟两肋插刀。
但这样处朋友,真的好么?
孔子的学生问他怎样去交朋友时,孔子是这么说的:
“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
孔子他老人家说,交个朋友,尽我们的诚意和忠心,劝勉他,诱导他。对方要实在不听,就不要勉强了。过分劝说,那就是“自辱”。不但会伤交情,也有可能变成冤家。
孔子的交友之道,也太圆滑了。
但看看我们的实际生活经验,孔子的办法,似乎挺好用。
朋友的真正价值就是有错互相纠正,彼此向好的方向勉励,为了友谊而规过劝善,也得讲一定的限度。
历史上不乏有些智者,劝说朋友无用之后,拂袖而去,但走了之后,大家还是朋友嘛。
比如曾国藩和自己的幕友王湘绮这两个名家大儒。
曾国藩当时带领湘军打洪秀全的时候,战事还没结束,好友王湘绮就要请假回家了。
曾国藩诚恳的安慰劝说一番,还是让他回去了。
别人问曾国藩为什么放王湘绮回去?无论是领导身份还是朋友身份,想留他还能留不住?
但是曾国藩说,对方去志已坚,无法挽留,朋友之道,不能勉强。
曾国藩对待朋友恰到好处的做法,真正避免两人日后成为冤家。
所以儒家思想中交友之道还是很有指导作用的。
马小宋在对逻辑思维CEO脱不花的专访中提到,当初罗振宇、脱不花等三人联合创办逻辑思维时做了一个大家都同意的口头约定。
约定说,如果三个联合创始人中的两个人觉得第三个人格格不入,或者价值不吻合了,那这第三个人就自己走吧,大家就不要去死磕谁对谁错了。钱还是会分给这个人,就是公司的发展和这个人没什么关系了。
这样的君子协定听起来十分的野蛮粗暴,但不正体现了儒家的交友之道么。
君子以文会友,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但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
所以,无论长官和部下的相处,还是朋友相处,都要恰到好处,这可不是滑头,这是交友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