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错误
关键词:自由 错误 问题
《自由没资格做为主义》
许多欧美的哲学,包括小马哥在内,有一点很不好的是老是从自由说起,或者将自由做为一个重要的支点,就像中国古代老是褒(美化)古薄(贬低)今,自由主义有社会实践的都是失败的,丹麦的自由城是个例子,为谋求美国的宪法的建立而开的会据说也没提过“自由”这个词的。
不想做就能不做?
有名人说:
真正的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一个国家的公民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强制承担义务,如纳税、国防和美国等国当法庭陪审团员的义务,南韩是成年男性都得服兵役,泰国是合格的男性抽签,抽中就必须服兵役。这些如果想自由不想纳税或服兵役,就得离开这个国家。
每个国家都必须承担这些义务,不想承担又不想受该国相应的惩罚,就只能去没有国家的地区,如公海,但是如果在那里想自由的研发核武器,也是会有外国来阻止这种自由的。
自由主义的失败实践
有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以自由主义为第一的实践许多地方都有实践过,我知道的还能现存的是丹麦克里斯蒂纳自由城目前都有一个地方在实行,当地经济很弱,跟北欧一样比较环保,经济主力是大麻产业和外地人来围观所导致的旅游业,当地的都是自由主义者,有叫嬉皮士,盛行抽大麻。有的地方的音乐节也会搞吸大麻吃特辣的辣椒。
不伤害别人就行?
而法国大革命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中,对自由的定义为:
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1]
但是虐待动物就不伤害别人:
《女子途中遛狗提脖拖行 凶怼路人:关你啥事》
从个人自由主义角度看是不关事。 但是良知知道是恶的,就证明良知比这个不伤害别人的自由高。
宁王叛乱时王阳明砍船夫耳朵,同样要牺牲自由。[2]
学友盼盼说目前最靠谱的自由的定义是都·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被动的自由:
1.行动不被非法的直接干涉;
2.制度不能合法的不平等的安排我。
这两种我不知道怎么对应王阳明砍船夫耳朵这事,我也不了解当时的法律。
康德说:
自由是我不要做什么就能够不做什么。
这个就好对应,船夫执行不想开船回去的自由,王阳明暴力威胁他,使他失去这个自由,我问盼盼,盼盼认为是违反了这些自由。
宁王叛乱要自己当皇帝,以他这样暴力推翻现有亲戚的政权,这种战争会死很多人,为了避免伤害这么多人的生命,王阳明选择为难一个船夫,以他当时的认知环境他选择这样做,是符合当时他的良知的见闻的,也就是他是致良知在做好事的,所以自由在良知面前,是不能成为主义的。
下面还有两个例子:
盼盼:记得有这么个事:98年抗洪时候,一个小村庄里,眼看洪水要冲坏堤坝了,武警决定沉船,把村里的渔船拉过来。但渔船主人哭诉那是他的全部。指挥官二话不说,让警卫员把他拉下去枪毙。(呃,最后没枪毙,说刚把枪亮出来,还没碰他呢,他就拉裤子了。他就拉裤子,晕过去了~)
学友:我记得港片里面就有警察紧急征用市民的汽车,市民不愿意吧!警察就眼睁睁看着逃犯走了!
倒过来没有约束试试?
提倡自由主义的人,都会讲一段人类如何判断控制错了来形成判断控制是错的印象,其实可以反过来,从纯自由无政府或没有法律的状态,说判断和控制(比如现代法律制度)是如何对的。
1974年,“行为艺术之母”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实施了一场特殊的行为艺术。她承诺观众可以在接下来的6个小时之内随意使用各种道具,并对她做任何事。结果她被各种虐,最后被上了膛的枪抵着额头。[3]缺乏约束之下,自由是可怕的。
自由的有限性
“自由”这个词改“自主”会比原来更好,由就变成提倡想干嘛就干嘛,除非不用来做褒义词。
自主、儒家的孝,佛教的慈悲和空、民主和平等一样,是在一个充满各种限制条件下才应该被用来像勇敢这个词一样做褒义词,而且这些词都不能做为像心学的良知一样做为主义存在。
自由不是没用,而是要在特定环境下,基于良知的有限的自由,老拿来做为重点讲不就像说子女孝不说父母仁了么 。
相关阅读:
《西方的自由,是自然的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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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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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第4条(节选),17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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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圣经《南昌平叛时王阳明砍船夫耳朵》,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