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着前妻53万元不还,却要前妻分担大女儿一半学费,天理何在?
王先生坐拥杭州超过100万的房子,却无力支付大女儿5万多元的大学费用,小女儿800元的生活费他1分钱也没有付过,如今却要前妻周女士负担大女儿一半的学费,这样的男人果然是最没用的母婴用品,而不是之一!
王先生因为无法支付大女儿高昂的、5万多元大学学费,他多次联系前妻周女士,但周女士都不理他,所以他只好求助杭州和事佬来解决他和前妻之间的纠纷。
王先生告诉和事佬,他和前妻周女士离婚了,他们有2个女儿,当时法院认为大女儿已经年满18周岁没有判,但父母要共同抚养,小女儿12周岁由周女士抚养,可是如今大女儿考上大学了,大学费用特别高,他实在无法承受,希望前妻可以负担一半。
听王先生说得那么可怜,和事佬就觉得周女士特别不讲理:自己的亲生女儿怎么可以不管不顾呢?于是和事佬一起去找周女士,没想到周女士不见记者,她只是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当时法院判定,小女儿归周女士养,可是自从2011年开始分居的他们,王先生一分钱也没有给过她们母女俩,后来他们正式离婚了,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每月800元的生活费给周女士,可是王先生1分钱也没出。
电话里,周女士的语气非常强硬,几次都叫王先生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她不想和这样不讲道理的人多说,很快就挂掉了电话。
和事佬问王先生:“那你每月给小女儿800元生活费了吗?”
“当时我卡里有5000元,生活费可以从那里扣呀。”“那是银行冻结的卡,谁也拿不出来啊,再说了,这是两码事啊。”
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这么多年来,不管是大女儿还是小女儿其实都是周女士在养,而王先生几乎就没出过钱,除非小女儿逼急了,他才会给一点点钱打发女儿。
一边是情绪非常激动气得挂掉电话的周女士,一边是依然不依不饶的王先生:“那孩子读书的费用怎么办?这么高的学费我真的无法负担呀。”
这时候,和事佬第一次提到王先生不讲道理说,既然法院规定要付给小女儿生活费,那么王先生就要执行,可是他不仅不付给小女儿生活费,反而要找前妻要大女儿的学费,这简直就是无赖的行为。
因为大女儿已经读大学了,如果家庭困难,她自己完全可以去勤工俭学,而不是要父母支付她的生活费。
为了了解当时的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王先生拿出了法院判决书。
原来,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大女儿已经成年不需要父母抚养,小女儿归周女士抚养,但王先生每月要支付800元生活费给周女士,直到小女儿成年后由周女士独自抚养;在杭州大关的那套房子归王先生所有,但考虑到要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王先生必须一次性付50万元给周女士。
结果,大家猜猜看是怎样的?
王先生不仅没有按规定及时支付小女儿每月的生活费,也没有支付那房子的50万补 偿款,而且不服的王先生还再次上诉,结果法院二审认为:支持原判,并在原来50万的基础上再支付3万元,作为周女士的精神赔偿。
没想到一年多过去了,王先生还在大声嚷嚷:“两个女儿都归我管,还要我付50万元,全中国也找不到一个像我这么冤枉的人了。”
和事佬马上打断他的话,“这就是你的不讲理了,现在你这房子都超过100万元了,你既然不肯付53万元给前妻,前妻完全有理由要求法院执行,而前妻之所以没有要你执行,就是念着旧情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你还不明白吗?”
王先生依然说,那房子其实他不想要(但他一直住着),他出不起50万元,除非是要他的命,但是孩子要读书啊,这大学费用前妻总该负担一半吧?但房子给前妻,前妻给他50万,他也不肯。
这下连和事佬也看不下去了说,说王先生太不讲理了,她总算理解了为什么他的前妻会情绪那么激动,王先生明明是拿着前妻的53万元不还,这些钱的利息都足够养两个孩子了,可是他却连1分钱也不肯多出,天底下哪有这样不讲理的男人呢?
最后,和事佬表示,她不想调解这件事了,明明错在王先生的无理取闹,她不会再联系周女士了,这些年是委屈她了。
看过很多调解节目,第一次看到连和事佬都不想调解的节目,我只想说一句话,见过渣男人,但像王先生这样渣得如此清新脱俗的男人,真的天下少有:自己住着超过100万的大房子,本该他出的小女儿的抚养费1分钱不出,却还要厚着脸皮找前妻要大女儿的大学费用!
作为一个父亲,非常不负责任,简直是不管不顾女儿的死活,还好意思口口声声说自己太穷了,没那么多钱,要卖掉自己才拿得出那么多钱,可是他却忘了,作为一个父亲,抚养未成年子女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法律责任,是无法推脱,更不可以找借口逃避的。
怪不得很多女性网友们都表示,不负责任的“孩子他爸”,是最没用母婴用品!
也许,这就是越来越多女性选择不婚或不育非常关键的一个原因,因为与其要一个没有责任心,没有爱心,不会照顾家庭,不能给家人呵护和爱的男人,那干脆不要好了。与其百般委屈地活在憋屈的二人世界或三口之家里,还不如过高质量的单身贵族。
但愿看到这篇文章的男同胞们,都可以放下你们“高贵”的身段,对妻子好点再好点,对孩子负责点再负责点,否则,最没用母婴用品排行榜第一名就是你,“孩子他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