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有功勋,能是业兴
2020-05-07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怀文史哲理风
李新,安徽凤阳人,明朝事情开国将领,封爵崇山侯。
至正十三年,投靠朱元璋。至正十五年,随朱元璋南渡长江作战,此后屡立战功。
洪武元年,升任神武卫指挥佥事,不久调守茶陵卫指挥佥事。洪武五年,升任留守都卫佥事。洪武九年,升任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三年,转任中军都督府佥事。
洪武十五年十一月,负责孝陵相关事宜,受封为崇山侯,加封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年食禄一千五百石。
洪武十九年十一月,府宅改建于湖城。洪武二十一年,奉命在鸡鸣山改建帝王庙。李新颇有心计,自己不做事,让属下去办,自己坐享其成。
洪武二十三年,被遣还凤阳,赏赐金帛、田宅。四月,赐钞二千锭,奉命建先茔神道碑。九月,三代皆封侯爵。
洪武二十六年,时勋贵功臣都越礼、放纵,朱元璋十分恼怒,以胡惟庸案株连了许多勋贵,李新第一个上书称:“公、侯家人和仪从户都有规定数目,超过的应该归还朝廷。”
明太祖按此办理,将查收的多余人全部发还凤阳当农民,并命礼部编纂《稽制录》,严禁公侯逾越标准,奢侈腐败。因此沐英退还佃户并开始纳税,汤和归还仪从户,李景隆归还庄田。
九月,奉命监督官员在溧水开掘胭脂河,西达大江,东通两浙,以方便漕运,李新到溧水后,选定在胭脂岗开凿运。
洪武二十七年,胭脂河工程完工,自此民众出行、商贸都变得十分便利。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因罪被诛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