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的故事》:三毛与撒哈拉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本看之前和看之后感受完全不同的一本书。为什么三毛放弃欧洲的文明,要去荒凉的撒哈拉沙漠生活?撒哈拉威并不可爱,有很多原始野蛮的方面。当政治和战争涉入的时候,阿雍又是那么残忍恐怖。但是三毛还是喜欢撒哈拉沙漠,这是为什么?
很多没看过三毛作品的人,可能以为三毛是为了爱情,但其实是因为三毛想去沙漠,荷西才特意找了一份撒哈拉沙漠的工作,过去陪着三毛的。所以爱情并不能成为三毛去撒哈拉沙漠的理由。
那三毛为什么要去撒哈拉沙漠?
1.三毛不算解释的解释: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即一见钟情地喜欢上撒哈拉沙漠。
我无意间翻到了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它正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撒哈拉沙漠,在我内心的深处,多年来是我梦里的情人啊!
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将你的爱情,用它亘古不变的大地和天空,默默地回报着你,静静地承诺着对你的保证,但愿你的子子孙孙,都诞生在它的怀抱里。
乐之分析:其实当地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缺水缺电,苍蝇爬满电线绳,三毛住在小镇外面的坟场区的一个垃圾场对面,三毛经常捡垃圾来重新利用。当地的人虽然天真,但是非常愚昧和野蛮。我想,三毛对于撒哈拉沙漠的一见钟情是一种文人的浪漫,是一种一厢情愿,与信仰类似。
2.对都市生活的疏离感
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分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
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
乐之分析:就像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写的,面对不寻常的事物,如地下党,妓女,反而能心安,面对正常人反而战战兢兢。这就是疏离感带来的对陌生事物的喜爱,然而喜欢的也是自己主观认识中的事物,一个被披上了神秘面纱和诗意情感的事物。
3.对异国文化和沙漠生存方式的好奇
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在生存,对于沙漠的居民而言,他们在此地的生老病死都好似是如此自然的事。我看着那些上升的烟火,觉得他们安详得近乎优雅起来。
对于这片大漠里的居民,我对他们无论是走路的姿势、吃饭的样子、衣服的色彩和式样、手势、语言、男女的婚嫁、宗教的信仰,都有着说不出的关爱,进一步,我更喜欢细细地去观察接近他们,来充实我自己这一方面无止境的好奇心。
你看见他跪下去又起来了是在小便,不是大便。”“跪下去有袍子罩着,照片拍出来也只是一个人跪着,没什么意思!”
乐之分析:同一个世界,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碰撞之后,原来我们认为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或许根本就不重要;而一些我们原来忽视的东西,或许反映了生活的本质。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或许就在这里。
4.欣赏原始的自然美
如梦如幻又如鬼魅似的海市蜃楼,连绵平滑温柔得如同女人胴体的沙丘,迎面如雨似的狂风沙,焦烈的大地,向天空伸长着手臂呼唤嘶叫的仙人掌,千万年前枯干了的河床,黑色的山峦,深蓝到冻住了的长空,满布乱石的荒野……这一切的景象使我意乱神迷,目不暇给。
沙漠,有黑色的,有白色的,有土黄色的,也有红色的。我偏爱黑色的沙漠,因为它雄壮,荷西喜欢白色的沙漠,他说那是烈日下细致的雪景。
没有拍到红鹤自是可惜,但是那一刹那的美丽,在我的心底,一生也不会淡忘掉了。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地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在这种时候的沙地,总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地感动着。
我伸手去拿起一个人脸来,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粗糙感人而自然的创作,我一定要抢过来。
乐之分析:审美意识觉醒的人对美是不会放过的, 三毛向往的是原始的自然的美,而沙哈拉威人崇拜的是现代文明和科技,特别想拥有汽车。物以稀为贵,三毛从现代文明而来,见到古朴的艺术品欣喜若狂,沙哈拉威人生在沙漠,对现代科技,如可口可乐,汽车,飞机,是崇拜的。一切皆是成长环境不同,审美和价值观不同。这并非文明的高低所能说明的。
5. 降低物质欲望,提高精神满足
长久的沙漠生活,只使人学到一个好处,任何一点点现实生活上的享受,都附带地使心灵得到无限的满足和升华
总也忘不掉他那双白手套,这个大孩子,终年在不见人烟的萧条的大漠里过着日子,对于他,到这个破落得一无所有的小镇上来看场电影,竟是他目前一段生命里无法再盛大的事件了。
荷西不是很罗曼蒂克的人,我在沙漠里也风花雪月不起来了,我们想到的事,就是要改善环境,克服物质上精神上的大苦难。
乐之分析:或许沙漠的确更适合三毛,三毛是浪漫的文艺青年,如果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她没办法脚踏实地生活,然而在沙漠就不一样,艰苦的环境逼迫我们自强不息。
6.体验主义
那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哈哈,怕得传染病。
乐之分析:这句话才足以证明三毛的胆大。1974年,非洲人均寿命45岁,卫生条件差和传染病是导致短命的原因。现在去非洲工作的人都要打很多种疫苗,还有令人闻风丧胆的埃博拉。三毛真牛逼!
我想,来了沙漠,不经过生活物质上的困难,是对每一个人在经验上多多少少的损失。”我慢慢地说。
乐之分析:这就是体验者和享受者的本质区别,享受者只接受快乐的体验,而体验者愿意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
没有变化的生活,就像织布机上的经纬,一匹一匹的岁月都织出来了,而花色却是一个样子的单调。
乐之分析:三毛是典型的风险爱好者,而风险规避者就喜欢平平淡淡稳定的生活。
长久被封闭在这只有一条街的小镇上,就好似一个断了腿的人又偏偏住在一条没有出口的巷子里一样地寂寞。
与其将漫长的午后消磨在死寂的小房子里,我还是情愿坐在车里开过荒野去跑一个来回,这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一件事。
在空气清新的原野里游荡才是真正有趣的事。
乐之分析:这就是三毛,就算房子再有艺术气息,也不能困在房子里,必须去广袤无垠的沙漠闯荡。
7.孤独的自由
在下午安静得近乎恐怖的大荒原里开车,心里难免有些寂寥的感觉,但是,知道这难以想象的广大土地里,只有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也是十分自由的事。
开着车窗,吹着和风,天气好得连收音机的新闻都舍不得听,免得破坏了这一天一地的寂静。路,像一条发光的小河,笔直地流在苍穹下。
事实上,我每日的生活,已成了时间的奴隶,我日日夜夜地追赶着它,而仿佛永远不能在这件事上得到释放。过去长久的沙漠生活,已使我成了一个极度享受孤独的悠闲乡下人,而今赶场似的吃饭和约会,对我来说,就如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昏头转向,意乱情迷。
乐之分析:人生而孤独,能享受孤独的人,才能活得透彻。
8.生命的珍贵
这是不同的,在文明的社会里,因为太复杂了,我不会觉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这片狂风终年吹拂着的贫瘠的土地上,不要说是人,能看见一根草,一滴晨曦下的露水,它们都会触动我的心灵,怎么可能在这样寂寞的天空下见到蹒跚独行的老人而视若无睹呢?
最高兴的事,还是在沙漠里碰到外来的人,我们虽然生活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可是精神上仍是十分封闭的,如果来了外方的人,跟我们谈谈远离我们的花花世界,在我,仍是兴奋而感触的。
乐之分析:物以稀为贵,在大都市,太拥挤了,我们厌恶人,就算是住在同一栋楼的邻居也未必认识。而在沙漠,遇到一个同类,那是何等的感动和开心。这就是原始社会的魅力吧,让我们变得爱人类。
9.毁灭的欲望和流浪
“我在想——也许——也许是我潜意识里总有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欲望。所以——病就来了。”我轻轻地说。
乐之分析:三毛最后是自杀了。三毛表明是热情和乐观的,内心深处是否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我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三毛一直在用身体的流浪来代替心灵的流浪。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世界的尽头,荒芜的撒哈拉沙漠,三毛反而能安静下来。
10.帮助落后的撒哈拉威,收获成就感
因为上帝恒久不变的大爱,我就能学习着去爱每一个人,每一个世上的一草一木一沙。
再去沙漠,我随身带了一面中型的镜子,我一下车,就把这闪光的东西去用石块叠起来,每一个人都特别害怕地去注意那面镜子,而他们对我的相机反而不再去关心,因为真正厉害的收魂机变成了那面镜子。这样为了拍照而想出的愚民之计,并不是太高尚的行为,所以我也常常自动蹲在镜子面前梳梳头发,擦擦脸,照照自己,然后再没事似的走开去。我表现得一点也不怕镜子,慢慢地他们的小孩群也肯过来,很快地在镜子面前一晃,发觉没发生什么事,就再晃一次,再晃一次,最后镜子边围满了吱吱怪叫的撒哈拉威人,收魂的事,就这样消失了。
哑奴,半靠在墙边,身上盖了一块羊栏上捡来的破草席,像一个不会挣扎了的老狗一样,趴在自己的膝盖上。 我再打手势:“你,我,都是一样的,请进去。”从来没有人当他是人看待,他怎么不吓坏了。
我看他先伸出手来给荷西,而没有弯下腰去,真是替他高兴。在我们面前,他的自卑感一点一点自然地在减少,相对的人与人的情感在他心里一点一点地建立起来。
乐之分析:上面引用了书中的两个故事,一个是沙漠土著害怕照相机和镜子的故事,第二个是黑奴的非人地位和遭遇,在这两个故事中,三毛都展现了其光辉的人性,乐于助人的品德。或许帮助弱小的人可以让我们收获成就感,这不失为一种恶劣环境的收获。否则,生活在原始人一般的撒哈拉威旁边,就只剩下悲哀了。
亲爱的读者,你认为三毛为什么去撒哈拉沙漠生活?请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