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狂人or变种异煞
我很气愤,但我并不是很吃惊。
《未来简史》中预测的改良婴儿只不过是提早几年降临在了这个世界上,电影《变种异煞》(说实话今天突然明白这部小时候看过的电影GATTACA为什么意译作变种异煞,这样看来颇有几分恐怖和不可预期的意味在里面。)在20多年前预测的场景也毫不意外的走出了银幕进而走进了我们真实的世界,我们生活的环境里。
昨天,我国某科学家通过媒体并不是主流科学期刊杂志把自己称作科学突破的研究结果发表出来,就给我们抛出了一个问题,基因编辑婴儿到底是一起好事还是坏事,是对是错,或者仅仅用好坏对错来衡量这个世界发生的事情真的有点过分简单了,但我还是忍不出想说,这绝对不是什么值得称赞令人骄傲的好的事情。
另外,这位科学家在没有经过科学审查将科学结论直接通过媒体发布给全世界的行为是不是太过于自私,或者又是给整个科学界带来一种巨大的伤害呢?这个问题科学家会给出答案的,这里不赘述。
在目前看来,改良婴儿的技术唯一站得住的脚的理由是婴儿天然具有抵抗HIV病毒的能力,但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脚现在还很难说,另外该项技术到底会不会造成其他无法预期的后果也很难说,所以我想问,现阶段真的完全具备了可以”Produce”(某科学家在发布科学突破时用到的一个词)一个改良婴儿的科学技术条件吗?
其实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但是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一点意义的,因为我觉得到底有没有完全到具备这个条件总是需要进行试验的,比如说改良婴儿的临床试验,再比如说发明第一架飞机的人他是不是必须要进行大量的飞行试验,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才能说我们发明了飞机我们实现了遨游天际的梦想,也许会经历很多次失败,到最后成功的时候我们可以这么认为,现阶段人类具有了发明飞机,翱翔天空的条件和能力。所以说实践出真知,人体实验是不可避免的,这在专利法上被称作试验性使用,也就是必须要把理论转化为现实,完全有其存在的正当理由。
因此我觉得贺先生的科学实验的争议点应该是到底应不应该将该技术运用到人类的进化这一层面上呢?
《未来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提出了一个观点人类医学发展的过程往往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治愈疾病到预防疾病,最后将该项科学突破用于进化身体。治愈和预防对于人类而言可以说是必不可少,已经司空见惯了,那么进化呢?或者说不断改善人体健康状况获得在地球上的长期存续呢?到底应不应该?
我只能说不应该不可以,在整个人类进化的过程中人类始终追求着的两个议题,及自由平等,在目前看来真的需要再次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了,虽然卢梭说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出现的那一刻使人类已经陷入不平等,但是我觉得可能当人类产生的那一刻,但这个世界上出现生命的那一刻,整个世界的物种已经陷入了不平等,至少达尔文可能会这么想吧。在可见世界里去谈平等只能说我们可以达到那种意义上的相对平等吧,真正的平等在可知世界里,对我而言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幸福吧。
回到生物技术,为什么说生物技术或者其他科学突破加剧了人类的不自由和不平等呢?
先说平等,这个大家可能很容易去理解,因为生物技术当然不是免费的,所以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人类的进化是不是真的会”富人靠科技,穷人靠突变呢?”
再谈自由,那么生物技术科学突破是怎么一步步剥夺人类的自由的呢,简单说一点,如果将来人类基因技术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那么只需要在你出生的时候测量一下你的基因就可以得知你的死亡日期,你的性格你的健康状况你的所有,那么如果说你身体中没有艺术天赋你又渴望去做一位画家或者舞者呢?如果你的梦想是一位宇航员,当你在参加宇航局体检这一项内容时你就被认定不具备宇航员的能力而被拒之门外呢?(电影 《变种异煞》中的一幕)又或者你和你未来的另一半根据基因检测技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说白了,你们肯定不会有结果!你又会作何选择?Genes are everything! 到那时候你再跟我谈自由?会不会有点晚,当然不自由我认为还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因此,改良婴儿,基因选择人体进化拉开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基础,而进一步只是会进一步限制人类的自由。
我在想,科学的进步到底给人类带来了什么,总体肯定是利大于弊,为人类带来数不清的好处,当然也有一部分问题。我认为对于如何解决科学带来的负作用的问题的关键应该是找到科学的边界。科学发展到今天依我短浅的目光来看,科学的发展不仅仅只关注所在地区所在国家的安全利益,更应该考虑整个人类的利益,因为以现在的科学技术足矣做出毁灭全人类的突破。
《未来简史》的作家提出一个很有趣的观点,到底诺贝尔和平奖是不是应不应该颁给核武器的发明者奥本海默呢,因为如果超级大国之间再次发生战争的话,无异于集体自杀的疯狂举动,于是逼着全世界的人民以一种更为和平的的方式解决冲突。所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想法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提法而已,真的过于真实了。除了对人类共同体的考虑,另一方面需要考虑的就是伦理底线问题,这一点不想过多论述,每个人都有一些自己的考虑,上述不平等和不自由的内容也有所涉及。
最后,我想说治疗,预防是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和预期的,但是突破伦理底线甚至危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为我们是无法容忍的。另外对于贺先生的做法到底是一种预防还是进化真的很难去做判断,但是用伦理道德去衡量以及自己人类科技发展的趋势是完全不可取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贺先生的行为也是完全不可取的,刚刚从道德伦理层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似乎有点多此一举了,但是是时候该更加关注有关生物科技的包括专利方面的立法了,毕竟拿着道德伦理的理由去阻止此类行为可以说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毕竟人类最强大的驱动力利益可能会驱使人类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