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灯下的吾酒馆——秋月 一日

2016-12-28  本文已影响0人  人胖不会飞

前记

旧历三十,冬月的最后一天,开始供暖一个多月了,但漂泊的我并没有感受到什么温暖,时刻想探出窗外的人也许并不需要过多的温存。

我感觉自己的思维已经陷入了一个闭环,从七年前秋月第一天开始,在城东北边的胡同里,听着德永英明,发呆的望着夕阳,一种空虚、后悔的感觉包围着自己。其实也没有犯什么错误,只是觉得时间虚度,无所事事。


秋月  一日

这里是一个酒馆,加上店主也就是我住的地方,平方94,可以想营造出一种令人拘束的感觉,太大的空间不值得去浪费。本来一个水吧,为了钱,这里也会提供很多酒,供人们买醉获得的利润是很高的。渐渐地我也远离了对自己的不齿。但我有一个要求,不能抽烟。

过去的一个月生意平常的淡,但不乏会有人来猎奇,我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一个人坐在那里是最好的,两三个女孩子在一起就会很吵。所以我会在店里放一个运动相机,随时抓拍好看的姑娘。

今天有些特别,一个女孩子从进门就开始打电话,况且她又讲的是四川话,了解的人都知道,蜀地的方言是多么具有穿透力。我很讨厌这样,因为我在享受中午阳光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搅。但通完电话她又变得出奇的安静,以至于我不敢上前问她要喝什么。

“有伏尔加吗?”

“有,但很烈,中午点这个不合适,金酒可以吗?刚从加拿大运来的。”

“行。”

简单的几句对话撩动了我的眼睛,从我的视角望下去,她穿着一双黑色的凉鞋,高跟正好形成了一个起伏的弧度,让她的小腿显得很长,脚踝出不紧不松的系着一根细带,一条细绳从脚踝正中处一直延伸到脚趾。因为午后的阳光通过窗户照进来,稀疏的打在她的脚面,让人看不清足弓和脚趾,但简单的黑色线条勾勒出了一幅洁白湖面的画面。如果轻轻触摸一下一定能感到一种清冽的甘甜。

有人说,高跟鞋,让女人慢了下来,但又不是那种太阳落山的慢。而是风吹开花骨朵时的慢。因为高跟鞋,女人走路时,才更能找到感觉,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因为高跟鞋,女人才变成了移动的风景。

在我开始为她倒酒的过程中,脑海中反复出现着“湖面”,以至于没有在意别其他动作。

“这杯酒喝了有些醉。”她说。

“对于金酒来说,酒精浓度越高,它的品质就越好。如果你觉得烈了些,我可以用它来为你配一杯鸡尾酒。”

“可以下次,这回我是来让自己喝醉的,这杯很好。”

之后她便窝在了沙发里,望着远处窗外的房子,也许是更远的高架桥。我喜欢秋天,喜欢午后,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子,喜欢这个能将情绪用眼睛传递给我的女孩子,更喜欢她洁白的脚。

两个小时,四杯酒,同一个位置,同一个人,让我的大脑停滞了两个小时。不同的是阳光从多个角度洒进屋子,让我看到了她侧面的每一个角落。我不忍心去打搅熟睡的她,如果去触碰像明镜一样的湖面,一定会产生一环又一环的波纹,是一件多么罪恶的事情。

“睡醒了吗?”在她睁开眼后我问道。

“还好,但晚上一定会再次倒在床上。”她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的时候一根头发落在了桌上。

“一定的,下次来可以提前告诉我,鸡尾酒调制需要时间。”我微笑的想向她要联系方式。

“你用微信吗?我加你呀。”

“好。”

飞鱼海,有意思的名字,虽然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我也没有去给她拍照,但忘不了。

她高跷的鞋跟像高跷的香槟酒杯手柄,让我变得犹豫而不安;哒哒的走路声清脆的传入耳中,脚脖的肌肤就在这节奏,这一升一落中稍合微张。这个时候,微风轻起,听到树丛稍加凌乱的碎叶,我想:这也许就是天籁吧。

你会问我她长得如何,我不会告诉你,因为那是我的专属记忆。

我爱分享酒,但不会分享脑海中的漂亮姑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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