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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勉儿(四)

2018-08-26  本文已影响1415人  清水一滴

至善吾儿见字如面:

今天见了你富卿叔叔,闲谈之间,他给我讲述了一起杀人案,引起了我的深思。

他说是在微信上看的,还有视频。

杀人者与被杀者是上下楼。起因是住在楼上的女人家里漏水,可能渗漏在楼下的那个男的家里。这个男的是单身,性格内向。

两人因这件小事发生争吵,随后楼上那个女的找人把楼下那个男的给揍了一顿,还把那个男的下身给踢伤了,住了院。

出院后不久,两人在楼梯上狭路相逢,不知怎么的又发生了口角,那个女的不知说了什么就惹毛了那个男的,那男的扭身回家拿了把菜刀,出来抓着那个女的就砍了上去,一直砍,不知砍了几多刀次,直到把人砍死。

期间,仅有一个拾垃圾的老太太上前拉劝了一下,其余人没有任何劝拉行动,情景过程倒是录下来了。

一件小事,两条人命。

为什么结果会如此骇人听闻呢?

从双方情况来看,显然一方是强势,一方是弱势;男的弱,女的强;结果一样,两人都命丧黄泉(男的肯定要判死刑)。

要我说,这女的丢掉性命实在是咎由自取。首先把人家楼下的家弄脏就要赔礼道歉,理亏在先嘛。

不知她道歉了没有?

或许道歉了,但是态度轻描淡写;或者是不好好说话,话语之间有轻蔑蛮横的语气,致使对方接受不了,发生争吵。

或者是男的对对方只是道歉不满意,还想要些赔偿。要是这样的话,这时女的如果能主动自觉赔偿损失,或者男的不是太计较,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共识,此事也就到此为止,就没有后面的惨剧发生了。

遗憾的是,可能双方都不让步,不但不让步,女方还找人打伤男的。

后来楼梯上见了男的,可能还不示弱,可能还挑衅了男的,甚至挑衅到了那个男人的底线,诸如揭短,或者又进一步威胁男的,最终致使两败俱亡的悲惨结局!

这件事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呢?

从男的弱势一方,我们该知道得理也要让人,惹不起躲得起,要学会忍,小不忍则酿大错,不可冲动,冲动是魔鬼!
从女的一方,我们要懂得不可恃强凌弱,不可以力服人,不可太强势,不可把弱势方不当回事儿,随意蹂躏践踏,要知道狗急了还要咬人的!不可欺人太甚,做事要留有余地,供人走路下得台来。要学会尊重弱者,尊重不如自己的人。
尊重比自己强大、比自己位高、比自己富贵的人,一般都容易做到;要尊重比自己弱小、比自己位卑、比自己贫贱的人,一般都难以做到。

事实很明显,女方就是欺人太甚了,没有做到尊重不如自己的人,没有做到尊重比自己弱势的人,由此走上了不归路。

听了这件事,我还想到了我在河南大学培训时老师讲的一件事。

记得老师当时说要学会尊重别人,尤其要学会尊重不如自己的人。

他献身说法。

老师说他与学校的门卫保安关系很融洽,无论他什么时候从校门进出,保安都很热情和气,笑脸相迎。他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因为他每次进出校门都主动地满面春风地先给保安打招呼,有时还分烟,甚至有时出差回来捎个小礼物给保安。就这样赢得了保安的尊重,夜里回校再晚,保安依然热情地开门问候。

老师说,河大有一个老师做的和他相反。进出校门,牛气冲天,对保安不屑一顾,说话难听,态度蛮横,根本不把保安放在眼里。他这种态度与保安发生冲突是早晚之事。

有一天真和保安冲突起来,言语之间骂保安是看门狗。两人由语言到肢体,冲突逐步升级,拳脚相加,保安手脚麻利,不知怎么就打着了那位老师的眼睛,一只眼就这样瞎了,成了独眼龙!

写给勉儿(四)

这是典型的由于不知道尊重他人,不知道尊重不如自己的人造成的惨剧,实在令人扼腕长叹!

《旧唐书·魏徵传》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悲剧,如果熟视无睹,不以为意,不汲取教训,有一天悲剧就可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他人就是自己的一面镜子。望吾儿常以他人为镜,对照自己,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今天就谈至此,搁笔再谈。

          顺祝

天天进步!

                          父字

                        写于2018.8.26晚十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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