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希崇夫妇合葬墓志》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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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希崇夫妇合葬墓志》考释

翁依众 

《姚希崇夫妇合葬墓志》全称《皇清敕授修职郎晋封奉直大夫榛山姚公暨元配严宜人合葬墓志铭》。该碑为保国寺近年所征集而来的碑刻文物之一,现置于山门内厕所东侧。碑文虽曾刊于《甬城现存历代碑碣志》,但按该书体例,编者并未对此碑进行考释解读。笔者细审此碑,发现此碑所含信息量较大,并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为此略作考证。

一、该碑的出处

碑中称墓主姓姚,“世居慈东之湖门堰”。据查光绪《慈溪县志》:“黄梅堰,县东三十里,庄桥北,今废,姚氏谱旧称湖门堰,按黄梅与湖门音近其即声之转歟”①据此所述,今庄桥北仍存有黄梅堰桥,而其东有后姚村,墓主应就是此村人。而所葬地点,据碑中记载为“镇邑之钟家堰南”。据《宁波市镇海区地名志》记载:“沈家堰,位于骆驼西南4.2公里,…..沈家堰原名钟家堰,西界慈河,清光绪九年(1883)里人集资改建,堰东移半里许,并易泥为石,改名沈家堰。”②该位置现在成为工业区,有长骆路经过。此处虽属镇海地界,但离后姚村并不远。

宁波地区历来不惜花重金为自已或为去逝的亲人建造墓地,形成了丰富的墓葬文化。与墓葬相关的石刻也具有较高的艺术、文献价值。墓志是指放在墓里的石刻。通常由上下二层组成,上称“盖”,下称“底”,“底”刻着死着生平事迹,其内容通常由“志”、“ 铭”和两部分组成,故亦称“墓志铭”。 墓志通常以正方形为多,早期墓志及宋、明墓志也有矩形的,但都高大于宽。墓表是放在墓外的石刻。按清代的宁波地区墓葬体例,其墓碑多为横式,即宽大于高数倍的横式碑材,而墓表常置于墓碑上方,与墓碑等宽。当然,墓表也有置于墓碑两侧。此碑高47厘米,宽210厘米,由整块青石所制,碑面平整,除个别文字外,保存较为完整。此碑起首虽刻有“墓志铭”三字,其文体也可分为“志”和“铭”两部分。但据此碑尺寸,笔者认为,此碑原应是属于放在墓外的墓碑之上,称其墓表更为帖切。而之所以墓志铭刻于墓表之上,这正表明了清代时期,墓志铭放在墓内、墓表放在墓外的传统墓葬规则已经发生混用现象。

二、此碑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全碑以楷书写就,刻文42列,满列16字。其中后有:“赐进士出生、诰授朝议大夫、知江西临江府知府事山阴朱淥拜撰”、“赐进士出身、诰授文林郎、知江西余干县知县事姻教弟董澜顿首拜书”。 山阴,即今绍兴。朱淥,为嘉庆四年已未科(1749)进士第二甲第49名。③字清如,号意园,改庶吉士,散馆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曾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官至江西临江府知府。今存《剡游草》一卷,又名《兰雪斋诗集》。④另著有《滋山堂诗文集》,此文应收录在此《文集》中,但可惜此书已不存,而此碑却完好的把此文保存下来。

而书丹的董澜是原鄞州区十三洞桥人,嘉庆已已(1809)科进士,字文涛,号小樵,题授江西余干县知县。恪守官箴,勤于理治,有廉明声。丁内艰。服阕后,补授直隶河间府宁津县知县。⑤民国时期,鄞县文献委员会对当时鄞县所属地区碑刻进行了调查并传拓,该批拓片今存天一阁博物馆,据出版的《天一阁碑帖目录汇编》,也没有找到董澜所书写的碑刻记载,而民间也偶有发现董澜所书榜书、为人所题墓碑,近年,天一阁博物馆还特意收藏了一件董澜所题墓碑,而此碑是董澜所书,全文近七百字,董澜如此长篇的楷书碑刻绝少。

    此碑墓主是姚希崇,其祖父姚德陛,父亲姚进忠,其有三个弟弟,分别叫姚希高、姚希庆、姚希濂,其生有五个儿子,分别叫姚秉纯、姚秉良、姚秉乾、姚秉泰、姚秉直。虽然墓主不曾有一半官职,但文中特别提到了其弟弟希庆、希濂,儿子秉纯、秉良和孙子声槐的官职。这也正是此文所想表述的墓主一生功绩所在。

    查光绪《慈溪县志》,五人中,仅两人有记载。分别是姚希庆:“姚希庆:云南候补州同历,署姚州州判,彝良州州同,罗次县知县,升直隶祁州知州,转深州直隶州知州。”⑥ “姚声槐,广东龙川县通衢司巡检”⑦而该碑又提到墓主四弟姚希濂曾任训导一职。其长子姚秉纯任高阳县知县,其次子姚秉良任职于清江县捕厅,其三子姚秉乾为国学生。这都填补了方志的空缺。

综上所述,该碑从文献史料价值角度来衡量,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

三、此碑的延伸研究

该碑中提到的姚希濂因所任官职较小,未见其它史书记载。而姚秉良和姚秉纯都能找到相关记载。在嘉庆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总裁大学士庆桂等人的奏折中提到,为编辑《高宗纯皇帝实录》姚秉良、姚秉纯等十七人,在馆六年,现在书已成稿,请示是否可以将这些人员分发各省。⑧在同治年间的星子县县志“典吏”一节中有载“嘉庆……姚秉良,浙江慈溪供事,十四年任。”⑨星子县为江西省九江市所辖。而碑中所述姚秉良任职于江西省清江县捕厅,此碑成于嘉庆已卯年,即嘉庆二十四年(1819)。晚《星子县志》所载十年。可见,姚秉良,是先在星子县任差,而后调任到清江县,即今天的樟树市任职。

墓主姚希崇的孙子姚声槐,在方志中写到其任广东龙川县通衢司巡检。其事迹在《霍山志》中有所提到,清道光四年(1824)五月。“茶亭倾圮,……劝邑人士醵金修葺,遂命槐经理焉。”⑩此后在他为续修《霍山志》写的序中,可以看到,他曾参予此书的编辑工作。这些都可补宁波地方志之缺。

墓主父亲姚进忠碑中并非写其所任官职,只有“诰授奉直大夫”,此为虚衔 即从五品衔。此是因为墓主三弟姚希庆曾任祁州知州,后升任直隶州知州。按清代官制,属正五品衔。按清代封赠祖宗之制,因此其父亲也可有五品衔。

墓志铭中所述,姚希崇却是“敕授修职郎、晋封奉直大夫”。均为虚衔,其中修职郎属正八品,此为其身前所得。奉直大夫为从五品,为“晋封”,即死后所封赠。按其直系子孙所得官职,姚希崇五位儿子中,其长子姚秉纯任高阳县知县,此为正七品,其次子姚秉良和其孙姚声槐仅任捕厅、巡检一职,仅有从九品。因此,其并不能晋封五品衔。而之所以可以享受五品之衔,这显然是不符合清代的官制的。但笔者认为,这又恰恰是此碑文一直在提到的,墓主为了兄弟、儿子能考取功名,而甘愿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因此,其死后,因其三弟姚希庆得五品衔,其也得了一个五品的奉直大夫衔,其夫人严氏也封了一个五品夫人的宜人称号。

综上所述,此碑是一块原庄桥姚氏的墓志,碑材体量较大,且为名人所撰文、书写,碑中所述内容又可补地方志之缺,因此,该碑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注释:

①、光绪《慈溪县志》卷十,第四十六页;

②、《宁波市镇海区地名志》宁波市镇海地区地名志编纂委员会,西安地图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124页;

③、《清朝进士题名录》江庆柏编,中华书局,第680页;

④、《清人词话》孙克强、杨传庆、裴喆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1087页。}

⑤、《四明谈助》徐兆昺,宁波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1115页;

⑥、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十二,第二页;

⑦、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十二,第十二页;

⑧、《清内府刻书档案史料汇编》翁连溪编,广陵书社,2007年11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440页;

⑨、《星子县志》同治版校点本,《星子文史资料》第六辑,第246页;

⑩、《霍山志》曾锦初,胡建雄辑补,雅园出版社,1998年12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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