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伯乐推文汇总【读书】当日推文| 简· 铃伯乐心理

重读经典:《阿Q正传》

2023-07-13  本文已影响0人  芒果_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最近重读了鲁迅先生的代表作《阿Q正传》。

第一次读它,应该是中学时代吧。作为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的许多作品被列为了中学语文的必选教材,为广大中学生所熟悉。对当时年仅十来岁的我来说,鲁迅先生文章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理解和欣赏起来有些难度,但那些独具魅力的经典文学形象却还是植入了脑海,经年不忘:如阿Q,孔乙己、祥林嫂,……等等。其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位,非阿Q莫属,因为阿Q实在太搞笑了,尤其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并由此推测,作者鲁迅先生也肯定是个特别有趣的老头儿。

仅此而已。

这次的重读,感觉跟学生时代有所不同。除了年龄和阅历的增长,理解能力和欣赏能力有所提高外;自从开始码字后,阅读时关注的角度、欣赏的角度也有所不同,不是单纯地看故事看热闹了。读了第一遍,意犹未尽,于是读了第二遍、第三遍。起先仍是觉得有趣、特逗,这一点跟当年第一次读它没有太多分别;再读是觉得有味、越品越有味:文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用词,都那么出彩;其背后的蕴意,更是耐人寻味。其三,简炼的故事情节,出神入化的心理描写。后面两点都是因为码字后,才学会留意和欣赏的地方。不知不觉,阿Q的不朽之文学形象,就在鲁迅先生轻松、诙谐、辛辣且同时又隐含着深深悲悯之情的生花妙笔下,呼之欲出。

看,这是怎样一个既可怜可悲、又可笑可恨的蒙昧卑微的小人物!

阿Q真是太可怜了,世上像他那样可怜的人,在他那个年代(清末民初)恐怕也不多见。他无父母姊妹,无妻子儿女,甚至连个姓氏都没有;大胆一回说自己姓赵,还被村里(未庄)的大户赵太爷跳起来赏了一个嘴巴。他居无定所,头顶连片瓦都没有,多数时候只能寄居在未庄的土谷寺,还要向地保按月交供奉。他靠出卖自己的劳力为生,给人家打临工换得一口饭吃:‘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假使哪天生病了,或年老力衰,做不动了,或者无人愿意雇他,他就得饿肚子。而且他天生又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农民打工仔,总是会冷不丁生出一些事端(譬如好赌、小偷小摸),所以,他的结局如果不是因为抢劫罪(这次是被冤枉)被枪毙,最终也可能或饿死或病死吧。

这样悲催地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一个小人物阿Q,应该过得很压抑很郁闷吧?非也。阿Q自有一套祖传的自嗨法宝:精神胜利法。这也是阿Q之所以成为阿Q的最典型的性格特征。大家耳熟能详的有:

“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话……”

为了向欺辱他的人求饶,他不得不自轻自贱地说自己是“虫子”。

然而,他很快“转败为胜”了。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 ”

真能扯啊!

这样一个得不到做人的权利和尊严、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阿Q,有了这“精神胜利法”的庇佑,他总能在种种挫折和困境面前,保持自己的心态平衡,让自己顽强地活着,愉快地活着。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阿Q很有些无赖。他自己受尽比他强势的人的欺辱,但他也会欺辱比他更弱势的人,有时是无缘无故,有时是迁怒于人。他看王胡不顺眼,先动手打人家,眼看打不过,又连忙说:“君子动手不动口!”他骂假洋鬼子“秃儿”,不幸被对方听到,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一阵“拍!拍拍!”的猛打,他指着旁边的孩子,分辨道:“我说他!”偷了尼姑庵菜地的萝卜,被老尼姑当场发现,他且走且说:“我什么时候偷你的菜了?……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

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阿Q欺负小尼姑的那段:既是以强欺弱,也是迁怒于人。

那天阿Q受了王胡和假洋鬼子的羞辱后,偏巧在不远处的酒店门口遇到了静修庵里的小尼姑。于是他觉得自己今天的霉运全是因碰到她而起(况且他一向以为,尼姑和和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之间少不了苟且之事),于是就上前去奚落小尼姑:先是“摸着”小尼姑新剃的头皮,后又用力“拧”了小尼姑滑腻腻的脸蛋一把,说了那句惊世骇俗的话:“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在小尼姑远去的“这断子绝孙的阿Q……”的哭喊声中,众人大笑,阿Q也大笑——他一天的晦气都烟消云散,浑身舒坦极了,“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

阿Q本来是个正人君子,十分讲究“男女之大防”(说明他非大奸大恶之徒)。但自从拧了小尼姑脸蛋一把,开始觉得“手指滑腻腻”的想入非非,夜不能寐。他终于意识到自己需要有个女人,才不至于断子绝孙。终于有一日在做活的赵太爷家,阿Q莽撞地向赵家保姆吴妈表白:“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这也太直白了吧。吴妈吓得“阿呀”一声逃走,继而要寻短见。阿Q成了未庄人眼中的无耻流氓,他的命运因此出现了重大转折——村里再也没有人雇他做工了,他不得不离开未庄,外出谋生。

阿Q在外面是如何谋生的,不是重点,因此鲁迅先生也没着什么笔墨。大家只知道,他一度做过盗窃集团的外围分子,负责接货,发了点小财,不过因为胆小,出事后躲回未庄,不敢再做。这都是阿Q自己透露的,可见阿Q这人还算实诚;而且贼胆也不够肥,还知道及时收手。

打工没人雇,做小偷又不敢。正当阿Q坐吃山空,生计没有着落之时,终于遇到了革命爆发(辛亥革命),于是阿Q要革命了。

革命是什么,他其实是不懂的,当时的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几个人懂。本来他在心里是反对革命的,他的传统思想里,“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但当发现革命可以使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害怕,可以随便拿东西,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什么吴妈、李妈,都可以任由他挑,王胡、小D都可以任由他处置,于是他决定革命。然而,他的“革命要求”被假洋鬼子们无情拒绝,他失去了咸鱼翻身的大好机会,于是他又在心里暗暗发狠:

“阿Q越想越气,终于禁不住满心痛恨起来,毒毒的点一点头:不准我造反,只准你造反?妈妈的假洋鬼子,——好,你造反!造反是杀头的罪名呵,我总要告一状,看你抓进县里去杀头,——满门抄斩,——嚓!嚓!”

阿Q这段内心独白,是不是很恐怖?!

由此可以推知,处于卑弱状态的阿Q一旦飞黄腾达、大权在握,也会俨乎其然,也会与从前欺辱他的老爷们并无二样……人性复杂如此,阿Q也不例外。

然而,最后被杀头的不是别人,而是一向卑微的、最最好欺负的阿Q自己。他被当局出于政治目的、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作为抢劫犯给稀里糊涂地枪毙了。

知道自己死到临头时,阿Q的“精神胜利法”终于失灵了。他只能用宿命论让自己接受现实,实现自我解脱:

“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阿Q三十几岁的人生就这样“悲壮”地结束了,至死都不明白自己因何而死。

“未庄的人都说阿Q很坏……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城里的人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

呜呼哀哉!

鲁迅先生于1921年创作的这部小说,通过阿Q这个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高度概括和深刻揭示了当时小农经济及其意识下的普通百姓、尤其是下层农民愚昧和麻木的灵魂;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他的创作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时代,阿Q式的人物在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然而,“……作为光辉的典型的文学人物阿Q,他的名字将和哈姆雷特、唐·吉柯德等不朽的名字一样万古不朽。……他无与伦比的形象将在艺苑中永生。——何满子”。

经典永流传。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