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看过电影版的芳华,又买了原著来看,发现其实书中写的更加详细,发生了什么事情,事情的原因,人物的内心都有详细的介绍,容易理解,而电影对于我来说就比较难理解。
在电影中有一个问题没有搞明白,就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中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为什么就不能爱林丁丁,都是男女青年,相爱不是很正常的么?
在刘峰向林丁丁表达爱意的时候,林丁丁是恐惧,后来说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是怎么“敢”,难道爱一个人还需要勇敢?或者是胆敢?
林丁丁说,谁都可以爱她,唯独刘峰不可以,为什么唯独刘峰不可以,刘峰是全军学雷锋模范标兵,外号雷又峰,还得到全军首长的接见,授奖,一身的荣誉,难道还不配么?
他当然配,只不过就像是那些每年考试第一的人一样,某一次发挥失常考了个第二,就会被人说,呦,你也有考第二的时候啊,被当成神,而不是人,就像有了物种隔离。
刘峰那时就是一个被神化了的人,就像是一个概念,一个雷锋概念下的产物,他就不应该有七情六欲一样,不应该爱一个人,更不应该有任何私心,就应该热心,热情的帮助每一个人的大事小事,甚至把这当成份内的工作。
他是一个完美的道德模范,也许因为本身的善良,也许因为这种枷锁的束缚,他一直履行着他的义务,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
刘峰是小时候没钱吃饭,去学习了戏剧,然后练习空翻,因为翻的好,才从工兵营调到文工团的,他其实除了翻跟头什么都不会,同时他又会很多,做沙发,修手表,但他没上过学,没读过什么书,除了帮助别人,还有什么能够刷出来存在感呢。
想想那个年代的文工团吧,有师长的闺女,司令的儿子,各种机关干部的子女,刘峰只是一个地方来的青年,在面对这些人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学生时代是产生自卑是很容易的,矮,丑,胖,瘦,各种因素都可以成为别人嘲笑欺负的理由,而善良是很稀缺的,不知道刘峰在面对这些高干子女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除了多做好人好事,做一些每人愿意做的事情,他还能体现出什么价值来呢,电影中刘峰吃破了皮的饺子,帮炊事班撵猪,小说中刘峰给郝淑雯找丢在被子里的针,帮助女兵练后翻侧翻,就是用手拖住整个身体,打个比方就是举两袋面粉一小时。
这些活都是没人干的,谁愿意做这种事情呢,为了荣誉?还是因为善良,或者是因为太弱?
为什么找刘峰,因为他好说话,他愿意帮助别人,他善良。
何小曼的父亲是一个文人,有着那种特有的软弱,或者是善良,或者是好说话,在反右的时候,找不到典型,想想反正平时他就很谦让,那现在反反他得了,就这样他的父亲自杀了,何小曼随着母亲的改嫁到了一个退休干部的家里,后来她母亲又生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她在家里已经得不到一丝关爱,以至于只有把自己冻伤,发高烧才能体会到母亲的一丝温暖。
这样的何小曼来到部队,以为可以摆脱家里弟弟妹妹的欺凌,但是她没想到这与环境没有太多关系,关键在人。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善良的人,到底做错了什么,活没少干,屁都没有。
小说和电影要表达的主题也许更加深刻,我只是感觉到,在经受那么多冷漠,希望然后破灭之后,还能够残存一点点善良有多么的不容易。
在小说中何小曼在精神病医院住了三年,她在野战医院的时候认识一个排长,他们结婚没多久,排长就上前线,然后死在了那里,那时小曼已经住进了精神病医院。
一个救护伤员,一个很有可能是伤员,每次送来伤员的时候,她都会去看是不是那个排长,或者是不是刘峰,前一天还在训练唱歌,操练队列,第二天就全躺在地上,血肉模糊,也许在那个时候何小曼的精神就已经出现问题了,对于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残酷的。
愿世界和平。
在小说最后刘峰得了癌症,于2015年12月23日去世,最后的这段时间都是何小曼在照顾他,书中说她姓沈,也许是曾经父亲的姓。
小说中的人物并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所留下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