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血缘关系的社会,无讼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感悟
血缘社会按照血缘关系继嗣,划分立场的。乡土社会是个血缘社会,一个村落是靠血缘维系的。有很多村大部分人的姓氏相同,所以有很多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乡土社会的人员不流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血缘的禁锢。在血缘的禁锢下,外迁的人是很难融入到别的社群的。因此,地缘变成了血缘在空间上的投射了。不同地方的人之间形成隔阂,到外地落叶生根是不易的。
在这样一个血缘亲密的社会中,商品交易是不存在的,而是做人情地互惠性礼品交换。小时候在乡下,我经常会看到这家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酒会送去左邻右舍分享。搭车去集会上,姥姥碰到熟人会经常帮其付车费。诸如此类的事有很多。在互相亏人情的过程中,促进了双方的联系、交往。而联系愈加密切,就会愈加赠予对方东西、互相亏欠人情。
乡土社会是否真的无讼?
我想可能是诉讼成本太高导致无讼。一个县才有一个衙门,空间距离远。此外,这是一个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熟人的社会里,与人闹掰之后,双方抬头不见低头见,很是尴尬甚至矛盾激化。而且对方要是对自己所作的恶到了足以蹲牢的地步,也不一定会去上诉。因为对方就算去坐牢了,其子孙仍然还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着,以后生活上的龃龉是避免不了的。甚至要是对方的亲人报复心强,会继续对自己做坏事。
可以举一个我身边的例子来说明乡下人的诉讼。 那件事大概发生在2001年左右。我姑姥姥家和村里一个比较有权势的人家有很多年的矛盾。姑姥姥的丈夫可以说是其被逼死的。后来姑姥姥的媳妇忍不下这口气,某一天穿着解放鞋给对方家的午饭里下了毒,导致对方家的男主人死掉了。后来那家报了案,警察凭借着雨后泥路上的鞋印证据抓到了凶手。但是从此姑奶奶的儿子去了外地工作,不敢再回村子。因为家里维持生计的山头都被对方霸占了,对方扬言回去的话少不了一场恶架。后来,姑姥姥一家都搬离了那个地方。
可见,在这样的社会里发生了大的矛盾,闹地太激烈的最坏结果便是要脱离土地,背景离乡去讨生活了。但是这样的代价在乡土社会里实在是太高了。所以大多矛盾是自我消化,维持着表面平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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