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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究竟碍着谁的眼?

2017-04-01  本文已影响38人  ea502ad05352

文:若荷清寒(ID:ruoheqinghan)

今天早上刷微博,看到一个帖子。一个匿名男说,前段时间,女朋友陪他看过《魔兽》,现在女朋友让他陪着去看《爵迹》,该如何委婉拒绝?他的理由是,《爵迹》怎么能跟《魔兽》比呢?各大网友纷纷评论,都是去做对方喜欢的事情,怎么没有可比性?

提到郭敬明,确实是个有争议的人物。记得我们大学语文老师也说过,也有一些人也这么形容他,一个成功的文化商人,还不能称为作家。在大家《在中国做一个安贫乐道的人无异于裸奔》中这么写道,“比如,郭敬明再有钱,再摆着满屋子名牌,也不会成为我心目中的正面典范。”

不知道为何,好像知识分子都有点不耻于郭敬明的某些行径。除开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之事,大家都比较认同,知识分子应该“安贫乐道”,不能像明星一样追求物质。

不管在《小时代》还是其他,郭敬明表现出来的拜金主义,有目共睹。很多人不赞赏他的思想观,作品充斥着对社会的颓靡消极的观念,但也不能说这是错的价值观。我没怎么接触他的文字,对他也没什么坏感。如果是思想价值取向不一致,我觉得多元社会,每个人的思想观念都不同,没必要苟同。至于拜金,我也希望我是个有钱人。谁能跟钱过不去?

至于剽窃文章这事,确实做得不太妥当。在目前这个大环境下,知识产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很多人都有洗稿抄袭的嫌疑。像红遍全国的流潋紫《甄嬛传》,曾经还被列为抄袭文,不被网站收录。来来去去文章就那么几样主题,社会万象总不能脱离人情世故吧。

即使没有郭敬明,也照样会横空出现一个偶像。万人膜拜,颠倒众生。至于是否有人不喜欢他,他也不会在乎这么一两个。但一个人能把文化生意做成这样,你还是不得不佩服。他吸粉无数,赚得盆满钵满,不得不说,也是个人才。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谁能攫取注意力,谁就能成功。

太红的人注定都会有人来黑。谁都不是圣人,总有一些是是非非。在文学界抄袭泛滥,也不是只有一两个。只是很多人没有他那么出名,被爆出来的意义不大。像安意如,有人举报她写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和《思无邪》两本书抄袭了网友“江湖夜雨”的文章。她在自己的博客道歉了,但道歉文让人特别无语。“他找到我,说你书里的好多观点和我一样,引用了我的,没做声明吧。我一想,哦,是。怯怯地向他道歉,面对偶像做检讨。结果他宽大处理了我。”

江湖夜雨不满意这篇道歉文,觉得没有诚意。可安意如站出来说,我那是借鉴,并未抄袭。然后表示,自己不回应抄袭事件,是不想帮江湖夜雨的新书“炒作”。说得那么义正言辞,明白人一看就知道冠冕堂皇之词。这样狗血的事情数都数不过来。

为什么有些人对他们这样充耳未闻,却对郭敬明愤愤不平?当然,我不是说郭敬明的抄袭行为正确。他只是一个靶子,站在巅峰之上,必定会遭受各种非议。大部分文人对他不齿,一部分原因出于嫉妒。另一部分原因,精英主义的优越心理。很多传统作家看不上网络作家,总觉得那些低俗。就像一个正统血脉的贵族,绝对不会待见那种野路子出来的私生子。他们看似维护正义,实则维护自身圈子的围墙。

所谓存在即合理,存在的东西必定有其繁殖的土壤。也许那些野花妖冶低俗,摆不上正堂,如果我们能做到接纳和包容,也能够欣赏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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