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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鱼贩女儿的前世与今生(1-7)

2017-11-19  本文已影响0人  aa麦芽糖aa

下辈子,我想做一个 扫大街的女人,天天守在街转角的路口,看遍人来人往;经过每一条街道,扫过一世繁华。

---------一个鱼贩女儿的理想

<一>

认识沈默的时候,我九岁。那天的我头发蓬乱,被一群比我大一两岁的野孩子欺负的狼狈不堪,极其像是路边流浪的小狗。这是沈默 告诉我的,这一年他已经初二,大了我整整四岁。

准确的说,迄今为止,我这一生,就没有不狼狈过。

我的妈妈是一位鱼贩子,是为了养活我,才成了一位渔贩子的。

六岁的那年,我爸爸喝完酒,打完我妈妈,然后把家里的钱全部抢走之后,便了无踪迹。奶奶因为我是个女儿,从小便没有给过我和妈妈什么好脸色。常常见到她对邻居的孙子眉开眼笑,给各种好吃的。却一直当着我妈的面骂我是赔钱货。

九岁,浪迹天涯的爸爸终于回来了,在家呆了一个 星期,欠了一身赌债,在偷了我妈辛苦挣来的三千块钱之后,再一次不见了踪影。妈妈满村子的寻找,等来的却是一群要债的。而所谓的亲奶奶,早在爸爸的蛊惑之下,偷偷卖掉房子,回到了老家妹妹那里。

无奈之下,我妈只好带着我躲到了一偏僻的小县城里,从新开始生活。

但是对我来说,县城里唯一温暖的地方,便是妈妈租的一间便宜的小房子,房顶上全是茅草,下雨天还漏水,因为一直租不出去,所以房租很是便宜。

在县城的前半年,我跟妈妈一直在街上流浪,捡过汽水瓶子,易拉罐瓶子,以及各种纸盒子。凡是能卖钱的,都不曾逃过我和妈妈的眼睛,再后来还卖过气球,给人送过牛奶。

我忘了告诉大家,我的妈妈,不仅是一位不识半字的农村妇女,还是一个侏儒。所以,即使给饭店洗盘子的工作,老板都把她拒绝的毫不留情。

一零年的春天,寒冬还没有过去,妈妈突然告诉我,她有了钱,我可以回去读书了。这两天的饭,还是我从菜市场里捡回来的白菜叶子,对于她突如其来的话语,我很是疑惑。知道后来上学,才知道,她为了不让我过上跟她一样的日子,为了供我上学,她卖掉了外婆留给她唯一的嫁妆。

所以我暗下心发誓,一定要对得起她。

那时候,要强的母亲终于发现了能够养活我们母女俩的工作,就是在菜市场贩鱼。为了不让我满是腥味的去上学,她从不让我去菜市场找她。而我跟沈默,便是我在放学捡垃圾的时候认识的。

那天我拖着一个别人扔在路边的废旧的大纸箱子,和自己攒了一个星期的汽水瓶子,却被邻居家小孩哄抢一番。那时候沈默正好从旁边经过,据他说,我那时候红着眼睛,像极了一匹小饿狼。他要是再晚一步,我就会被那群小孩拖进臭水沟里。

后来我还是红着眼睛对他说,沈默,其实每次没有你的时候才是我最最不狼狈的时候。这是后话了。

<二>

自从那次误打误撞的救了我之后,沈默像是中了邪一样,每次在我放学的时候,必会起一自行车在我放学的路上跟在我的后面。有时是帮我捡瓶子,有时是给我带点好吃的零食,还有一些漫画书。也会在我星期天的时候,去给我讲我拉下的功课。

大概是心理有了小期待,日子过得很快。

一 一年暑假,沈默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也就是说,他大概要走了。

为了感谢他两年的帮助,我用攒了两个月的买纸盒的钱,给他买了一个小礼物。

在他家门口等了半天,没成想,那天正好是他生日。他毫不犹豫的拉着我在他同学一片惊异的目光中进了他家。

那是我目前进过的县城里最豪华的房子,两层的小楼房,一群跟他一样穿的漂漂亮亮的同学。低头看了看我自己,邻居阿姨穿不了的大红格子上衣,上面是母亲歪歪扭扭的针线,裤子上已经磨出了许多的线头,只有鞋子是我妈亲手做的,还算没有破,但是却布满灰尘。

我红着脸,对着沈默说道,沈哥哥,听说你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这是我送你的礼物,谢谢你。

于是便跑了出去。

认识沈默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好多的漂亮的东西。

认识沈默之后,我才发现,这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大概都不属于我。

<三>

沈默去了市里读书。而母亲因为生意的原因,转去了西街,我与沈默,从此便再也没有了交集。

高中毕业,我的成绩还不错,足够上一本了。只要毕了业,我就能努力工作,唤回母亲的辛劳。

那年暑假,我帮母亲在集市上卖鱼。

令母亲满意的是,十九岁的我,不仅没有遗传他的个头,还长了一张如花似玉的脸。她已经五十岁了,粗糙的脸庞,树皮一样的双手,看起来,整天穿着皮裤,看不出来是男是女。我知道,她生活中唯一的盼头,就是我能过得幸福。

没有了父亲的日子,我一直觉得自己过得很幸福。

八月,我那个所谓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知道我们的踪迹,跑到集市问母亲要钱,母亲不给,他便扰乱母亲的生意,甚至还当众打骂。从小的委屈,不甘,就像过电影一样地挤在我的心头,我发疯了一样,用尽了毕生的力气,一下子把他踹倒在地,拿起平时刮鱼的刀子,狠狠地指着他到:

徐二赖子,你要是再欺负我妈,你信不信我把你剁了?

你敢,好得我是你爸。

你看我敢不敢。

我作势便冲了上去,母亲死命的拦着,生怕我有所闪失。而,徐二,看我不像说谎的架势,边瘸着腿死命的跑开了。

晚上回了家,便发现,家里门被撬开了,里边本不值钱的东西被砸乱一通,母亲辛苦攒的钱,欠人家的货钱,以及给我攒的学费,都不见了。

打听之后才知道,这是父亲干的好事。

报警已无济于事,我告诉母亲,我不想上学了。母亲气的从病床上跑下来打我:

不行,我不能让你跟我一样,一辈子当一个鱼贩子。

<三>

“我的愿望是做邻居家的小狗,天天有肉吃”

-----------上大学之前我的愿望

听说读师范学校便宜,我在老师的建议下,就读了本市的师范大学提前批,学费全免。

每个月,母亲会托人给我捎来二百块钱的生活费。尽管我再怎么节省,还是捉襟见肘。无奈之下,我接了一个家教。

所以每个星期天早上,我会坐公交车去市中心的一小孩家里辅导小孩作业,然后走一个半小时赶回学校,就为了省下两块钱的公交车费。

记得月底的早晨,天还蒙蒙亮,我在站台前等公交车,摸了摸全身的口袋,就剩仅有的三个硬币。突然被背后的人撞了我一下,硬币不小心掉到了一个被扔掉的易拉罐旁边,处于习惯,我捡起硬币的同时,顺便把易拉罐瓶子也捡了起来。

突然,旁边一个声音道:大姐,你在捡垃圾?

我抬起头,一个人高马大的身影,跟我一样是一个大学生的打扮的男生。同宿舍室友异样的目光与委屈又想了起来,不知道怎磨回事,我竟然哭了起来。

男生看见我抬头看他,楞了一下,突然束手无措的说道:“姑娘,对不起,我看错了。不好意思,我给你道歉好吗”

我捡起易拉罐,扔进垃圾箱,然后把硬币放进口袋,上了公交车。

不解的是,男生跟着我一块,到了一路的歉。下车的时候,我说道:

我没有生你的气,你走吧。

结果,男生却等着我做完家教,又一路把我送了回去。

就这样,来来回回,送了我四年的时光。

<五>

毕业之后,我在市里边找了一份中学教师的工作,工资不高,但足以养活我跟母亲。学校里分了一间小房子,条件还不错。我便让母亲跟我住在了一起。

2015年春天,我跟王楠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王楠,便是我大学四年的男朋友。

去见王楠家长的那天,母亲特别兴奋,提前带着我去买了好几套衣服,生怕被他家人看不上。我握着母亲的手告诉她,你女儿优秀着呢。

王楠家里条件果然比我家要好上太多。他父母都是老师,对我也特别满意,怪不得能培养出这么阳光开朗的大男孩。

七月,他父母便急着跟我母亲商量订婚的事情。但是,见到我母亲,他们态度却突然变化了,至于什么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他父母再也不说让他跟我结婚的事情,态度也冷冰冰的。

前前后后,大概有半年的时间,王楠闹过,甚至威胁他父母要离家出走,准备终身不娶。他父母终于妥协,但是有一个条件,婚礼的时候,我母亲不能到场。也不能把我母亲的身份对外公布,因为,他家人,都是市里边有头有脸的人。

我的母亲,我相依为命二十五年的人。那个最最爱我希望我幸福的人,却不能来参加我的婚礼。对于别人,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对我来说,我宁愿一辈子不结婚。

王楠怒了,你还想怎样?

我说,王楠,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也知道你的心意。但是,我们还是分手吧。这一次,没有任何理由。

<六>

回到家后,王楠在我家楼下闹了一个晚上,我都忍住没有开门。母亲看了不忍,让我出去看他。我擦了擦眼眶里的泪水。告诉我妈,谁都可以委屈我,但是您,没有任何人可以有这个资格。

楼下,我问王楠,你知道我从小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吗?就是做邻居家捡来的那条小狗,有人可以天天抱在怀里,天天有肉吃。我天天省钱抠门,你不理解,那是因为,我是一个极其没有安全感的人。曾经,你就是我眼中的那个邻居。但是,见了你父母后,我天天晚上哭到半夜。我怕你总有一天会抛弃我,是我对不起你,即使一个正常家庭的女儿,是我做梦都想的。楠哥,我爱你,但是没有尊严,我会活不下去。

母亲知道我的脾气,看着我看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我告诉母亲,工作两年,加上补习班的钱,可以在小县城买一套二手小房子了。我知道她不习惯住大城市,上不惯太高的楼层。而那套小房子,有独立的小院,正好可以种一些小菜。

而我,把她接过去后,打算辞职,出去走走。

九月份,我徒步穿过了洛城大大小小的街巷,走过了无数我跟王楠一块走过的每一条路,回忆了跟他在一起的每一个心酸历程。是的,即使没有忘掉他,我也不可能再拥有他了。

爱情总是出现在最好的时候,但是于我来说,怎样都是奢侈。我不想,以后的日子里,让他的进退两难,消耗掉我俩最美的回忆。

十月,我准备考研,既然以前的二十六年都为活着而活着,那么,以后的日子。我就为自己而活一次吧,那莫大的世界,我也想出去看看。并且,还可以借机忘掉王楠,一举两得。

<七>

2017年,大龄的我终于去了一海滨城市读研,日子辛苦而又平静。平静的时候,也会偶尔想起王楠。十月一日的晚上,我在准备实验论文。便听到要好的闺蜜桃子给我打来的电话,哲哲,你知道吗,他结婚了。我今天参加他的婚礼,他喝醉了,嘴里一直叫着你的名字。

他是谁,不言而喻。

后面的没有听到,我的脑袋嗡的一声,觉得世界一刹那,就剩了我一个人。

那个把我从最狼狈的世界带出,带给我美好的人,终于要给别人美好去了。

我飞快的买了洛城的票,连夜坐着火车,奔到了第一次见面的公交车站口,嚎啕大哭。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一个这么认真爱我,懂我的人了。

不管我在怎么后悔,都没有用。

十月的洛城,晚上已经凉意渗人,凄楚的哭了一晚上的我,早已狼狈不堪,头昏昏沉沉,正准备倒下之际,突然听到身边一人喊道徐哲,你醒醒。然后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第二天从医院里醒来,看见一英俊男子,望向我的眼睛里透着些许的眼熟,却丝毫想不起来是谁。

对方放下早餐,伸手朝我眼前晃了几晃道:“徐哲,你个小没良心的,枉我小时候给你带那么多吃的了,连我都不认识了?不过,当年的小火柴棍子一样的身板,倒是有料多了”说完,还一脸色眯眯的表情看着我。

我怒道,你到底是谁?

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呢,要不是你这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倒下去不就被狼给叼走了么?

你再这样说,请你出去。

得得得,我可不敢再开玩笑了,我是沈默,你还记得吗?

沈默,当年的沈默,那个中考第一名的学霸,怎么回来了?我呆了呆,道,当然有印象了,那个小学时候天天骂我笨的人。你回来干吗?这些年你又去了哪里?

哈哈,问题折磨多。高中上完,我父母去了国外发展,然后我就去了美国,读了硕士与博士,现在在一所学校当老师。对了,你怎么样?伯母呢,还好吧?我高中的时候回去找过你,但是,你们好像搬走了。

嗯,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我妈现在很好。我去了宁城,读研究生。

这麽巧,我也在宁城,以后我可有伴了。

有什么伴了,你一个三十一岁的大男人,不去陪着老婆孩子,跑我这里凑什么热闹?

哈哈,我可是孤家寡人一个,哪有神魔老婆孩子。要不咱俩凑合凑合?

额,还是不要了吧,您这万年大妖怪,我可收不起。

<八>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之间,三个月飞逝而过,同在宁城的沈默,果然是闲至无聊,每个星期都以各种借口请我吃饭,外带出去玩。言谈之中有意无意想我表露出些许情谊。我都装作不知道,因为我还没有忘记过王楠,也不想在开始另一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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