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度假区景观总体规划的原则
休闲度假区景观的规划往往分为几个阶段,这些阶段意味着每个阶段都是独立的,在其他的阶段还没有投入开发之前就可以独立运作。休闲度假区景观的规划一般包括海滩和海滨度假区、山地和滑雪度假区、度假村、温泉保健度假区,以及更具体的海洋潜水度假区、考古和历史遗址等。
在以环境为依托的休闲度假区景观里,要让旅游者有机会接触自然,这种接触可以通过观赏和近距离的实际接触,很多休闲度假区景观甚至被旅游者认为是一个分布着一些旅游设施的自然公园。一般休闲度假区景观的规划原则具体的有:
1、注意休闲度假区景观设施和活动成组集中。不同类型的娱乐、住宿和商务设施的功能分区可以提高基础设施服务于游客的效率,丰富活动区的活动内容,包括一些安静平和的活动和一些忙碌动感的活动。
2、商业和娱乐设施应该地处休闲度假区景观中部。商业、文化及相关设施一般位于度假区中部以方便主要住宿区的旅游者进入,即使不设在中心区,主要娱乐设施也应该布置在方便游客进入的区域。
3、对特色环境特征的保护。主要包括海滩、海区、池塘、考古和历史遗迹、滑雪坡、大型树木和树丛、特殊的地质构成、山坡和山地景观。应保留不适宜开发的地区,如沼泽和陡坡,度假区往往通过造景和设置通道和陡坡上的观景点等方法把这些地区利用起来,成为度假区的环境吸引物。
4、形成有效和有吸引力的区内客流网络。内部客流网络要设置充分,要有足够的停车场和良好的沿街景观,要让使用者感到安全放心,并通过丰富沿街景观让使用者不觉得乏味,禁止在度假区内高速行车。强调开发的同时倡导利用区内步行系统和非污染性公共交通系统。
5、处理好主要住宿区和主要度假区景点间的恰当关系。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度假区内饭店及其他住宿设施的布局,这些设施的布局应该既能方便游客的进入,又不会给主要景区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在山地和滑雪度假区,设施的布局应该考虑到观景效果,不能阻隔景观,同时应位于方便客人进入景区的地方。